[中图分类号]B03;F0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22)01-0055-07 随着人类进入数字世界的发展样态,其传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数字化发展的浪潮下,数字进入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作之中,打破了传统的生产力标准,一切生产资料在数据关系的平台运营下开始走向资本化的实体运作。数字资源在无形中施以人工智能化的产业资本运作,实现资本的价值增值。在这种数字资源和平台中介的逻辑牵引下,平台公司开始施以资本化运作,对其进行平台资本主义的智能化运营。在这种情势下,平台资本主义充当了技术主义的“元凶”,在全面加快数字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不自觉地将人类置于平台中介的发展逻辑之中。基于此,本文力图厘清平台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明晰平台生产关系的逻辑架构,以期全面打破平台资本主义垄断,在实现对平台资本主义批判的基础上,有序对接平台所接榫的社会主义平台经济,从而开启数字社会公共治理的人类文明新样态。 一、批判性缘起:平台资本主义技术构镜、发展形态 平台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谋而合的,以数字形式建构的平台资本主义是数字资本主义在当代发展的一种生产力方式。在人类经济文明发展史上,技术一直影响并制约着人类的能力。平台资本主义的崛起,并非是自为自觉的历史生成,而是在人类与技术的相互结合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不能轻易地将技术客体与人类主体分开。计算机,即数字机器,从一开始就改变了人们在世界上的行为和互动方式。而以“平台”为逻辑中介的智能化机器,在促进上传下达的智能化联结时,也进行着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其生产模式颠覆了传统的经济运营模式,在促进传统生产关系向现代生产关系智能化转变的同时,也建构了一种新的数字生产“生态”价值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平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建构的平台经济运营模式就是一种以平台中介为制导,以数据资源为流体,借助“数字劳动”作为生产力,以新型智联网为联通结构的新型数字循环回路发展模式。其技术构镜、发展形态和叙事征候都是围绕平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展开的,其生产力主体和客体实现了主体间性的结构化发展,在促进平台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引致了人的“数字异化”。 (一)平台资本主义的技术构镜 尼克·斯尔尼塞克(Nick Srnicek)在《平台资本主义》一书中将平台分为广告平台、云平台、工业平台、共享平台、精益平台五种形式。平台被视为社会与技术中介作用的独有展现形态,其根本价值理念是将不同群体聚集在一起,对其进行数据筛选、数据分析、数据储存、数据打包、数据流通、数据销售等,从而形成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在数据化生产过程中,平台只有形成规模优势才能实现集成化运营,平台所吸纳的用户越多,其规模效应越大,相应地数据资源就越丰富,这样在数字化平台的筛选、分析、推送过程中所形成的数字规模经济就越庞大。久而久之,在数字化的平台运营过程中,用户对平台的依赖性增强,而平台对用户的虹吸效应更趋于明显,在不知不觉的“同化”过程中势必造成用户的“鸦片效应”。从表层结构来看,用户对平台的依赖貌似形成了一种解放人类的发展态势,实现了人人出彩的发展机遇,但从深层结构而言,用户对平台的依赖越久,就越在实质上形成一种“视听经济”,从而会造成人身异化。平台针对不同层面的用户施以差异化的引导策略,具体而言就是将精益资源分配给高收入、高品位的社会精英,以此赚取超大价值的“有偿”流量;而将一些劣质和“低品质”娱乐资源分配或精准推送给底层社会公众,以此赚取最大规模的流量资源,从而实现人身束缚和精准固化。基于此,平台拥有绝对的对信息交换双方的排他控制权,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中介和“巨无霸”;不仅垄断其用户以及数据的使用权、分配权,而且精准控制着人类的精神世界。在这种平台资本主义技术构镜中,平台操控者通过监视平台中介对其用户的生产活动进行掌控,实现了对用户信息的绝对控制权。而平台一旦遵循操控者的“旨意”,就开始服从资本逻辑至上理念,大规模占有和攫取用户个人信息,造成数据资源的寡头市场效应,从而在平台中介逻辑层面实现精准垄断。诚然,平台智能化的用户思维和数据管控模式不只是实现数据层面的物质占有,而是在物质占有的基础上,精准榨干用户使用平台而得到的精神资本。 (二)平台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态 在数字化高度发展的智能化社会,平台资本主义从表面上看实现了数字资本主义的技术主义发展,但就其实质而言,平台资本主义是资本逻辑“裹挟”信息技术社会的结果①。平台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态并非是社会形态的更替,而是数字资本主义在当代发展的技术运营形式,其利用数字资源进行资本垄断的本质从未改变。在数字化运营过程中,平台通过数据管控,以“数字平台元结构”为中介,以社交传播为核心,借助“平台经济”“时尚经济”“自由经济”等潮流饰语进行隐性的资本价值增值“伪装”,虽从表面上迷惑了广大用户,但实质上将不知情的用户带至“数字剥削”“数字殖民”的资本桎梏之中。于此,平台资本主义在数字流通形式自由的包装下进行技术伪装,从而获得支配社会权力的时空架构。数字机器改变了主体与客体相互联系和构成的方式,而大数据则改变了人们在不同领域的认知方式,算法知识正在影响日常实践和社会发展流程。正如纽曼尔·卡斯特所强调的那样,未来的世界不再以“南北”为分割标准,而是形成了一个以“第一世界”(或“第四世界”)为控制全球体系的主导逻辑的网络社会,而网络社会之外的大多数将沉落在财富与权力渠道被关闭的“黑洞”中②。这种智能化的网络媒体平台从此改写了历史,使历史进程跨入“元宇宙社会”。在平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逻辑使引下,智能化的新媒体平台不可避免地造成人身“分裂”:一方面貌似解放了人自身,实现了人的物质和精神世界的愉悦;但另一方面毫不留情地将人们牢牢地固化于数字平台,变相地进行人身剥削和数字剥削,其所侵犯的不仅是人的“数字劳动”,而且人们在出卖数字资源的同时,不自觉地将自己的精神产品也出卖了,即出卖自身的“精神劳动”。久而久之,人从此失去自我,在平台生产关系中沦为iSlave,成为不折不扣的“数字小我”,而非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大我”。基于此,对平台资本主义发展形态的认知,不是单纯地追踪平台资本主义的数字化运营方式,而是在解构平台资本主义技术运营逻辑的基础上,打破传统平台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对平台资本主义的内构性隐秘剥削予以解蔽,挖掘平台背后的智能操控者利益集团,精准调控一切数字资源分配方式,利用数据新型智能算法对平台生产方式进行合规性治理。当然,这种激进式变革势必引起平台操控者的反弹甚至抵抗,但只有变革平台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人类才能走出历史困囿,走向智慧社会。 (三)平台资本主义的叙事征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