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生存-经验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尚文华,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济南 250002)。

原文出处:
求是学刊

内容提要:

文章致力于发掘辩证法的生存-经验基础:“先验幻相”的产生源于康德式的静观经验;对辩证法之思辨经验所蕴含的同一意识和差异意识的分析,并以同一意识为起点使得黑格尔能够给出完整的形而上学体系;由于更重视思辨经验的差异意识维度,马克思提出了全新的实践概念,这是批判形而上学、进入后形而上学时代的思想基石;齐克果式的生存辩证法对生存经验中的绝对差异意识的重视,使其把辩证运动规定在生存和绝对差异者之间,这为一种后理性时代提供了思想起点。辩证法运动只发生在思想或生存与对象自身之间,是一种终极性的真理意识(切中对象自身)的展现,是从形而上学到后形而上学直至后理性时代转变的契机。只在具体环节上使用辩证法,或在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强行划定界限等观点都是不得要领的。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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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1.06.006

       自古希腊以来,辩证法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甚至在柏拉图看来,辩证法是通达作为真理的善体系(形而上学)的唯一道路。①黑格尔也继承了柏拉图的这种思想。马克思则批评黑格尔式的辩证法只是思想的空洞思辨而与人之存在(实践)的现实性无关,并提出一种与传统的形而上学体系相对立的实践的辩证法。这种对立一度被教条地理解为:辩证法成为运动、变化的观点,而形而上学则是静止的、僵硬的观点;一切环节性的、“看似”合理的东西都随着运动、变化的辩证法而应运而生。究竟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体系的关系何在?辩证法所指向的真理与形而上学体系的真理如何耦合、又如何分道扬镳的呢?如何恰如其分地批评形而上学甚至理性本身?要回答这些问题,就不得不反思辩证法的生存-经验基础。本文致力于反思康德式“先验幻相”产生的经验基础;黑格尔式的辩证法形成的根源,及其经验依据;马克思究竟在什么样的生存经验基础上颠倒了黑格尔式的辩证法;以及在后理性时代,一种全然不同的、但又有着充分生存经验基础的生存辩证法的可能性。这些分析显示,任何一种辩证法都有其充分的经验依据,它们都由一种终极性的真理(其显示方式不同)意识所推动。

       一、静观的经验:从康德的“先验幻相”谈起

       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辨证论”部分,康德一开始就提到了这样一种“先验幻相”现象:

       在我们的理性(它被主观地看作人的认识能力)中,包含着理性运用的一些基本规则和准则,它们完全具有客观原理的外表,并导致把我们的概念为了知性作某种连结的主观必要性,看作了对自在之物本身进行规定的客观必然性。这是一种幻觉,它是完全不可避免的……②

       理性的一些规则和准则本不具有客观性(即用以规定现实对象),但却出于知性做连结的目的的主观必要性,而把这些连结视为对自在之物进行规定的客观必然性。比如,对时间和空间的分割,只是现实经验的一部分,因而也只能应用于现实的经验世界;而一旦把它们应用于作为现象之绝对统一体的世界,就会出现世界既是有开端、有限的,也是无开端、无限的,两个正反命题都可以得到逻辑上的证明。③

       正是因此,康德区分了出乎理性的内在的原理(知性)和超验的原理(辨证论)。前者指的是那些完全限定在经验范围之内的原理,后者指的则是试图超出这一界限,即试图超越并打破经验界限而使用的原理。也就是说,知性(概念)只允许内在的使用,即使用于现实经验;而一旦它被理性推动而使用于现实经验之外的对象(即物自体)领域,它也就是超验的使用了。超验的使用会带来相互矛盾的状况,这是一种“幻觉”。但尽管如此,康德还是认为,这种幻觉“是完全不可避免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为现象绝对统一体的世界、单纯之物(灵魂)、自由因和绝对必然存在者等概念乃是理性所不得不给出的“原理”。④同样不可避免的是,理性总是想把这些原理与知性概念或命题相联系,从而试图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因而“我们与之打交道的是一种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幻觉,它本身基于主观的原理,却把这些主观原理偷换成了客观原理”⑤。

       这种不可避免的“先验幻相”本身证明,理性的这些主观原理(第一原理)恰恰是理性之本质所在,是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所不得不“经历”的对象。与只是沉迷于现实经验的知性存在相比,理性的这些主观原理“让”人“不”再受制于现实经验的自然性和因果性,从而真正的(理性之)实践性可以向人开放——尽管按照康德对知性的界定,这种开放性没有“直观”作为基底。康德的阐释如下:

       如果经验论在这些理念上(如经常发生的那样)自己变得独断起来,并且毫无顾忌地否认那超出它的直观知识范围之外的东西,那么它本身就陷入了不谦虚的错误,这种错误在这里更加值得责备,因为这样一来就给理性的实践利益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⑥

       若只是停留在直观范围之内,确实有确定的知识,这些知识能够得到经验的证明。但是,若经验论者就因此认为经验知识就是一切,除了它没有任何的确定性可言,那么这种独断本就是一种不谦虚。与知识之确定性相比,这种不谦虚更值得指责,因为它给理性的实践利益和信仰问题造成了无可弥补的损失,它使得真正的理性实践和信仰成为不可能。

       尽管无论如何强调理性的实践性和信仰都不为过——它们是理性的真正品性所在,“是理性的自律法则,也是一切道德法则的最高原理,当然也是一切道德上的归罪判断的绝对根据”⑦,但是,在康德的体系中,(真正的)实践和信仰,即物自体领域不从属于直观-经验的领域则也是不争的事实。从某种程度上讲(尤其与中世纪信仰涵盖一切的状况相比时),康德的划分确实堵住了蒙昧、迷信、混乱的出口,因而这套体系被认为是科学的——康德本人也以确立科学的形而上学自居。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种无法被直观-经验的物自体领域的实践和信仰的被确立却也是“莫名其妙”的。正如黑格尔所言,康德乃是“按心理学的方式由知性进展到理性。他在灵魂的口袋里尽量去摸索里面还有什么认识能力没有;碰巧他发现还有理性,——即使不能再发现什么能力也同样无碍于事”⑧。

       这种“碰巧发现”本身证明康德并未完成对理性之统一性的论证。换言之,在康德这里,理性的认识功能(知性)与理性的实践功能本就是分裂的。如果说理性之认识功能能够得到经验的论证,因而可以被称为真理体系的话,那么其实践功能恰恰是无法得到经验之证明的。但同时,在康德看来,这种无法被经验证明的却正是理性之本质所在——它是现代社会、政治、法律等的真正基础。正是因为理性之实践功能的重要性,康德才认为理性之辩证论的“先验幻相”才如此不可避免、如此具有本质性。因此,“先验幻相”乃是以一种否定性的方式佐证了理性的实践运用和信仰等所具有的绝对的实在性——尽管这种实在性与知性之客观认识相比只是“主观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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