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贵仁尚义,孟子仁义并举,宋代理学家程子说:“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是仁义。”①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吕留良进而说:“孟子于孔门得‘仁’字之传,其平生得力在体贴出一‘义’字,为七篇宗旨。”②吕说颇具洞见,这也表明在儒家价值观念史上,孟子的最大贡献在“义”。清儒阮元有《孟子论仁论》,③今仿其名,做孟子“义”论,条论孟子“义”论的多层意涵及其内在关联。 据杨伯峻统计,《孟子》一书“义”字多达108见,杨氏把它们区分为两种涵义:1.合于某种道和理的叫义;2.道理,正理。④这是“义”最宽泛的涵义,若以孟子本人的界说而析言之,其主要涵义有四项:其一,从兄、敬长、尊君等实质伦理,如《孟子·离娄上》云“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尽心上》云“敬长,义也”,《孟子·梁惠王上》云“未有义而后其君者”,《孟子·滕文公上》云“君臣有义”,《孟子·尽心下》云“义之于君臣也”;进而言之,社会的某种等差秩序也得谓之“义”,如《孟子·滕文公上》云:“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这是传统礼俗伦理,具有非常具体的伦理内涵。其二,从羞恶之心论“义”,如《孟子·公孙丑上》云“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告子上》云“羞恶之心,义也”。这是孟子首创解释。其三,用正路来形容“义”,表示人所应当遵行的道德原则,如《孟子·离娄上》云“义,人之正路也”,《孟子·告子上》云“义,人路也”。其四,“义”与“道”近,表示某种普遍而绝对的道义原则,此项意涵与前项相近,但多用表示利益之取与的道义,如《孟子·尽心上》云“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万章上》云“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⑤以上是对孟子“义”概念的概览与初步分类,为了深入理解孟子“义”论,还有必要对“义”的主要意涵及其之间的内在关联给予阐释。下文本文作者将首先以孟子论“从兄敬长”和“君臣之义”为例,来说明孟子对传统“义”之伦理观念的继承与革新;然后阐明孟子首创的“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的内涵及其与“人之正路”之间的关联;最后围绕“取与之道义”来论述从个体到国家再到国际间的道义原则。 一、“从兄敬长”与“君臣有义”的传统伦理革新 在儒家价值观念上,孟子有两大贡献:一是“五伦”说,一是“四德”说(汉代后演变为“五常”)。“五伦”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这里提到君臣有义,实则广义言之,长幼有序亦属“义”之范畴,前引“从兄敬长”为义便表明了这一点。孟子对传统礼义(礼俗)伦理所要求的少者敬事长者是接受的,但是,他也对此传统礼俗伦理重新给予主体性的奠基。这种奠基工作的最佳体现莫过于孟、告关于“仁义内外”的论辩: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⑥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孟子·告子上》) 关于孟、告“仁义内外”之辩,学界讨论颇多。笔者在此主要关注“义”的伦理内涵及其特征,在此,告、孟皆以“爱弟”和“敬长”来分别说明“仁”“义”的伦理意涵及其特征。告子主张“义外”,其理由是他人年长于我,故我应当尊敬对方;犹如彼物为白色,故我以“白”名之;所以说“义”是外在的,亦即“义”之道德(应当尊敬长者)根据在对象、不在主体。孟子的驳斥用现代术语可转译为:在白马、白人的情形中,“白”皆为描述义;而在长人、长马的情形中,长马之长为描述义,而长人之长则既有描述义亦有规范义,故告子类比不当。而且就“义”这一道德应当而言,其主体是“长之者”(能敬)而非“长者”(所敬)。告子又辩护说:爱吾弟而不爱秦人之弟,是出自“我”,故仁为内;然而,无论是尊敬楚人之年长者还是尊敬我之兄长,都是由于对方年长的缘故,故义为外。孟子又如此反驳道:嗜好秦人的烧肉,与嗜好自己的烧肉无所不同,各种事物也有如此的情形,那么,难道喜欢吃烧肉的心也是外在的吗?那不和您说饮食是本性所谓“食色性也”的论点自相矛盾了吗?⑦熟悉孟、告几个辩论的读者都知道,孟子在驳斥告子时,最为擅长归谬法,即从告子的立场出发推理,最后得出与告子自相矛盾或告子显然不会认可的结论,以此证明其前提立论不确。告子究竟如何回应孟子的驳难,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里比较清楚的是,告子用“敬长”来说明“义外”,而孟子也顺此给予反驳,这表明“敬长”是彼时社会中“义”的一般伦理观念。从告子所举“楚人之长”与“吾之长”都应该尊敬的例子可知,这里的“长者”可以是有血缘关系的兄长,也可以是无血缘关系的一般的年长者。 孟、告而外,他们各自的弟子继续对此问题展开辩论: 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乡人长于伯兄一岁,则谁敬?”曰:“敬兄。”“酌则谁先?”曰:“先酌乡人。”“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季子闻之曰:“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孟子·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