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5.2;D81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21)06-0143-(08) DOI:10.13852/J.CNKI.JSHNU.2021.06.016 1953年12月8日,艾森豪威尔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原子能为和平》的演说,承诺“美国决心帮助世界摆脱原子能带来的可怕困境,并全心全意地促进人类的伟大创造力造福于生命而不是死亡”。①然而事实上,艾森豪威尔时期美国进行了160余次大大小小的核试验,其中1954年3月的氢弹试验更是造成了“比基尼事件”,核爆附近大面积海域被沉降的放射性物质污染,包括日本“第五福龙丸”号在内的300多艘渔船受到辐射影响。1957年,为避免在可能发生的核战争中伤亡,联邦政府批准五年内耗资250亿美元建设民防工程。在八年任期内,艾森豪威尔将核威慑放到整个战略设计的中心位置,却在几次重大的地区危机中最终并未动用核武器。因此,很多学者将他看作一个“自相矛盾”的人,在原子能政策上尤其如此。② 艾森豪威尔政府时期是美国大规模向海外部署核武器的开始,这既是战后美国核政策、核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与美国高层如何看待核武器,特别它在美国军事战略中的地位、与常规武器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具备以及如何起到威慑作用等有很大的关系。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收集到的美国解密档案,力图揭示核观念、核政策的变迁与大规模海外核部署行动之间的关联。 一、杜鲁门政府的核政策遗产与“新面貌”的出台 1953年,新的共和党政府从前任继承而来的核武器政策在方方面面并不统一,甚至意见纷纭,这无疑模糊了艾森豪威尔的政策视线。所以,重新调整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位置势在必行。“大规模报复”战略的出台,既与杜鲁门时期的核政策不可分割,又与新总统对核武器的认知密切相关。在核武器能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这两个问题上,艾森豪威尔政府逐步突破层层“禁忌”,在政策思维上让核武器大规模在海外部署成为现实。 应该说,美国总统在核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是杜鲁门政府时期确立的。1948年9月,杜鲁门政府通过NSC30号文件《美国核战争政策》指出,“使用核武器属于最高层决策”,列出使用原子武器的必要程序和需要考虑的因素,明确“使用核武器的最终权力属于总统”。③这一文件的重要意义在于,核决策虽然参与部门和人员众多,④但每一位总统及其重要阁僚的观念、思路无疑最为重要。 轰炸广岛、长崎以后,美国政府内部围绕原子弹产生了很多争论,其中有人认为使用原子弹会毁灭人类文明,也有人对原子弹的实际效果持怀疑态度。1949年12月,空军原子能战地办公室(USAF field office for Atomic Energy)提交给参谋长联席会议(简称“参联会”)的《原子空战原则》,对核战争的属性有过一番评论。文件认为上述争论“本质上是新式武器出现的必然结果”,核武器虽有比较大的杀伤力,但其爆炸的特征和成本使其更适于袭击有一定规模的集群目标,而且目标选择和时间同等重要。当时满足目标和时间要求的只有轰炸机,不过这种投放方式的经济成本较高。⑤战后初期,特别是中远程导弹诞生并服役之前,核威慑的实现主要依赖于战略空军的投放能力,因此美国空军这些对核战争的看法具有典型性。 离开投射工具,原子弹可以说毫无战略或战术价值。因此,任何包含核武器的计划都必须考虑这一点。除了远程投放之外,美国在杜鲁门时期就在探索海外部署的可能性,以缩短作战反应时间,增加核威慑的有效性。1950年6月,杜鲁门下令向英国部署未携带核弹头的核元件装备战略空军,开启了美国的海外核部署过程。朝鲜战争爆发的第二年,关岛又成为远东地区第一个部署核装备的地点。⑥到后来,这类能够进行“准核存储”的地点不断增加,包括了摩洛哥、冲绳、格陵兰等地。⑦随着核装置不断向海外转移,军方与原子能委员会之间因核武库监管的矛盾日益尖锐,核武器的使用及其部署遇到体制瓶颈。 1951年12月,参联会依据自身的职责和权力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强调美国核武库数量稳定增长,核武器已经成为大战准备和作战计划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参联会有责任根据美国现有的技术条件制定预防性的军事计划,并为总统在必要时刻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提供建议。因此“制定围绕核武器的军事行动方案是国防部的事,而核物质的生产和研发才是原子能委员会的职责。前者是消费者,后者是生产者。”在使用核武器的权限问题上,参联会完全支持总统做出是否使用的决定,但“核武器与其他武器一起组成了战争的全部手段”,因而参联会“有权决定在何地、以何种方式,使用多少数量和何种制式的核武器”。文件还建议划分国防部和原子能委员会在核武器问题上的分工和职责。⑧国防部甚至“抱怨”因为核武器主要的监管权在原子能委员会,在转移和部署的过程中导致核信息泄露的可能性非常大,也使“时刻准备好使用”与“授权使用”之间的矛盾凸显,军方无法在军事上完全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