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11-0039-06 马克思曾说:“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这已经由对这一方法的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所证明。”①这个结论今天依旧成立,因为我们依旧能够在各种文献中看到关于马克思方法的相互矛盾的评论。那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到底是什么?至今存在哪些不同的理解?而我们又该如何去理解这一方法呢? 一、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分辨 在《资本论》刚出版的头几年,欧洲的若干学者对它的评论有好有坏②,而且这些评论大都论及《资本论》的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尽管有人指责,有人称赞,有人指责中带有称赞③,但马克思还是认为这些人对他的方法均是不够理解的,用他的话说,“理解得很差”④。 在当时这些评论中,特别引起马克思兴趣和重视的,是一位俄国学者伊·伊·考夫曼的评论文章⑤。马克思不惜把考夫曼文章中理解得当的部分大段地引用在这篇跋中,并借考夫曼的理解来说明自己的方法。马克思对考夫曼关于《资本论》的某些考察,实际上还持一种欣慰的态度,因为他的一些看法与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基本看法是非常一致的。但考夫曼总体上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实在论的。而叙述方法不幸是德国辩证法的”⑥。可见,考夫曼所认同的研究方法指向唯物主义,所否定的叙述方法指向德国辩证法(即唯心主义)。但马克思不同意考夫曼的理解,他说:“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得这样恰当,并且在谈到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⑦吗?”⑧马克思认为,当考夫曼把体察到的《资本论》中的研究方法用语言进行描述时,他同时即是在描述辩证方法。在马克思那里,他的实际方法(即辩证方法)既是唯物主义的,也是德国辩证法的,且二者相融合相统一。这种方法,我们后来称之为唯物辩证法。但考夫曼未能理解到二者的统一,相反把它们主要当成两个东西彼此区分开来。而且,在考夫曼那里,这种区分十分明显,到了使他自相矛盾的地步。比如考夫曼这样评价马克思: “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么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极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实在论者……决不能把他称为唯心主义者。”⑨ 现在我们来回答上面的一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当考夫曼把体察到的《资本论》中的研究方法用语言进行描述时,他同时即是在描述辩证方法——唯物辩证法呢? 首先,考夫曼的一些描述明显是在描述唯物辩证法,只是他自己未意识到。比如,考夫曼说:“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马克思否认人口规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相反地,他断言每个发展阶段有它自己的人口规律。”⑩一句话,马克思的分析呈现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我们知道,这一原则属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列宁就把“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11)。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也深刻地认同列宁的这一观点(12)。同时,考夫曼还发现: “在他(指马克思——引者注)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13)列宁曾在其《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 “一般说来,辩证法……(就在于前者转化为后者,在于指出前者和后者之间的联系等等)。”(14)根据列宁的理解。那么考夫曼的这个描述实际上就是在描述辩证法。所以说,考夫曼对《资本论》研究方法的描述显然就是在描述唯物辩证法。 其次,如果没有辩证方法,那么考夫曼“描述得当”的所谓“严格的实在论”的研究方法则是不可能实现的。考夫曼或许认为,如果马克思不采用德国辩证法的哲学语言作叙述,那么效果可能会更好。但我们也可以推断出马克思的回答:那是做不到的。因为一方面,辩证方法蕴含在研究方法之中。马克思认为叙述是研究工作完成之后的步骤,是研究活动的结果及其呈现(15)。如果这个结果及其呈现“不幸是辩证法的”,那么这个不幸的辩证法元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它一定不会凭空产生,因此它只会来源于产生了该结果的研究活动本身。即是说,马克思叙述形式中的“不幸的辩证法”元素,恰恰源自、蕴含在马克思的研究方法之中,且是以“作为研究方法的辩证法”的形式蕴含着(见下文“另一方面”)。考夫曼的自相矛盾之处在此便不再矛盾,即他所欣赏和好感的严格实在论的研究方法中本身便蕴含着辩证法。另一方面,辩证方法在马克思研究经济范畴时处于基础地位。若具体地考察马克思对经济范畴的研究,我们会发现他在《资本论》中充分地借鉴和运用了黑格尔的逻辑学。比如在解释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时,马克思有一段耐人寻味的阐述(16),其中指出:在麻布与上衣的交换中。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是上衣,而上衣在此是扮演等价形式的角色;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可以是无数个其他物(包括上衣),而上衣作为一种等价形式,可以去表示无数个其他物(比如麻布)的价值;在这个交换中,麻布的价值离不开上衣,上衣的价值离开了麻布也不存在。一句话,(商品体的)价值是个抽象的概念,是反思之物,价值(这种概念)离不开商品体及其相互之间的(交换)关系,或者说,价值(这种概念)离开了商品体及其间的相互关系就不存在(17)。可能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马克思在此标了一个注脚,写道:“这种反思规定是十分奇特的。例如,这个人所以是国王,只因为其他人作为臣民同他发生关系。反过来,他们所以认为自己是臣民,是因为他是国王。”(18)那么由此推之,在上面的交换中,麻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上衣的存在,上衣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麻布的存在。所谓“反思规定”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认识环节,黑格尔指出“反思规定的真理唯在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19),在《小逻辑》中也说: “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20)马克思正因为应用这种辩证法才把握住了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社会关系;他所把握到的商品价值概念的本质,正是理解剩余价值概念、资本概念的基石,也是《资本论》的研究基石;他靠这种辩证方法发现商品体中实际上“隐藏着一种社会关系”,发现商品体的价值不过是这种社会关系的面具(21)。总之,考夫曼所区别对待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在马克思那里是统一的,它们统一于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方法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