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的哲学中“读出”它的现象学意味,“发现”其现象学的运思方式,无疑构成“重读马克思”的一条富有启发性的重要进路。在这个方面,《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带有典型意义的合适文本。笔者主要以此为依据,尝试着对马克思的哲学做出一种可能的现象学诠释。 一、现象学方法与哲学“出发点”的重建 “现象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具有开放性和发散性,以至于难以对它作出一种凝固的、静态的刻画,只能容忍其在宽泛的意义上被使用。正如海德格尔所言:“现象学并不是一个学派,它是不时地自我改变并因此而持存着的思的可能性,即能够符合有待于思的东西的召唤。”①“现象学”一词的这种开放性和宽容性,为我们广义地领会“现象学”及其运思方式提供了可能。 在一定意义上,现象学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它从哲学层面上提供了一种直面“事情本身”的看待方式。就此而言,它既不关心也不关乎内容本身。这意味着“现象学”一经确立,就成为通过实际的思而被表征的运思方式。因此,本文把它了解为一种方法。胡塞尔就说过:“现象学……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②。“现象学”和“现象学运动”之类的措辞是开放的,作为方法的现象学所指示的同样固有其展现性和未完成性。我认为,马克思在其实际地运思中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作为意识形态的解构策略的现象学方法。在马克思那里,它固然被当作手段,却构成人的存在之祛蔽在反思层面上的基本方式,由此便获得了存在论含义。 现象学有一个经典口号,即所谓“回到事情本身”。海德格尔说:“‘现象学’这个名称表达出一条原理;这条原理可以表述为:‘走向事情本身!’——这句座右铭反对一切漂浮无据的虚构与偶发之见,反对采纳不过貌似经过证明的概念,反对任何伪问题——虽然它们往往一代复一代地大事铺张其为‘问题’。”③如此一来,现象学就像一把现代意义上的“奥卡姆剃刀”,剪除一切偏见的“污染”和干扰,使“事情”以其本真状态得以显现,这正是最原始意义上的“现象”,所谓“就其自身显示自身者”④。因此,现象学方法无非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⑤。由此决定了“回到事情本身”成为现象学的基本诉求。 如果说,黑格尔从斯宾诺莎那里继承了实体的绝对性,并赋予其以自我展开的能动性,那么,可以说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批判地继承了主体的绝对性和能动性,把它归结为以实践建构并表征的人的存在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正是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的绝对性,使“主客二分”在原初基础的意义上成为不可能,从而为“回到事情本身”开辟了道路。海德格尔说:“一个‘主体’同一个‘客体’发生关系或者反过来,还有什么比这更不言自明的呢?必得把这个‘主客体关系’设为前提。虽说这个前提的实际性是无可指摘的,但它仍旧是而且恰恰因此是一个不祥的前提。”⑥他之所以拒绝“主客二分”这一“不祥的前提”,就是为了“回到事情本身”。事实上,黑格尔哲学的绝对主体性,已然使“主客二分”这个“不祥的前提”丧失其存在的余地。在海德格尔那里,“现成在手状态”意味着“主客二分”,而“当下上手状态”则是浑然一体、主客莫辨的,正因此方能“回到事情本身”。始源性的“事情本身”,构成事物的本质以其本真性的方式得以彰显的原初基础。 从思想史的谱系看,以胡塞尔为肇始并为海德格尔所继承的现象学传统,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有着某种学理上的关联。叶秀山先生说:“胡塞尔‘现象学’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据说没有史料证明有多大关系,不过我总觉得在思想影响上是不可能没有关系的。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康德、黑格尔哲学的现代发展。康德的‘理念’是不显现的,而黑格尔的‘理念’是‘显现’出来的,这一点胡塞尔很像黑格尔,但黑格尔在‘存在论’方面的思想,胡塞尔没有,这方面是海德格尔发展了,所以海德格尔更接近黑格尔。”⑦张世英先生从另一个角度认为:“西方现当代现象学的标志性口号是‘面向事情本身’,而这个口号最早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提出的。这个口号的内涵,即使在现当代现象学这里,其实质也只有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关于‘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的命题和思想中得到真切的理解和说明。”⑧ 关于黑格尔现象学与海德格尔和萨特思想的关系,宾克莱强调说:“虽然萨特最先是从胡塞尔那里学到现象学方法的,但他自己在运用这方法时却更接近黑格尔和海德格的方法。黑格尔在他的第一部大部头著作《精神现象学》里试图从人的经验的最广泛的方面来描述它。他在描述中发现经验根本不是静止的,只能把现在看成来自过去、走向未来的运动。海德格和萨特都没有跟随黑格尔走进他那些抽象的思辨领域,可是都同意他把人的经验看成是走向未来的不断运动。然而他们并不研究抽象的人,却企图研究个人实际上过的具体生活。海德格和萨特都发现,在科学知识和有反省力的自我知觉后面有一个更基本的Lebenswelt(生活界),是我们人类永远生活于其中的,它给了我们对于自己和周围世界的最初知觉”⑨。阿隆认为,萨特和梅洛-庞蒂试图“从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出发,重新找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题”⑩。这种“找回”的努力不管是否成功,毕竟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和路径。只有马克思哲学在新的基础上承续现象学传统,从现象学角度“找回”其“基本主题”才是可能的。 纵观马克思的全部哲学,其真正用心就在于让人们摆脱意识形态的陷阱和纠缠,而直面“事情本身”。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终其一生所做的工作,就是为了使这一方式从学理上得以奠基,以便为克服意识形态迷障提供可靠的原初基础。所谓现象学,无非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事情那里如其所是地那般去看它,亦即本真性地把握事情本身,以摆脱一切成见的干扰和遮蔽。胡塞尔说过:“合理化和科学地判断事物就意谓着朝向事物本身(Sachen selbst),或从语言和意见返回事物本身,在其自身所与性中探索事物并摆脱一切不符合事物的偏见”(11)。他认为,现象学原则带有自明性,因为“没有任何可想象出的理论会使我们误解如下这一切原则之原则:即每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来源,在直观中原初地(可说是在其机体的现实中)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与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与的限度之内被理解”(12)。伽达默尔(又译加德默尔)认为:“胡塞尔以此(指通过‘还原’——引者注)表示向现象地给定的东西本身回归,这种回归抛弃一切理论和形而上学的构筑”。因为“它的目的实际上不在于由还原达到某个原则的统一,相反,它是以一种不带偏见的方式揭示所有自我给定的现象”(13)。巴雷特也指出:“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是这样一门学问,它企图不待任何使人糊涂的预设概念或假设性的思辨推想,去描绘经验给予我们的东西。”(14)这种让人从“现象”那里如其所是地去看的立场,就是所谓的“回到事情本身”。其实,早在马克思哲学或曰人的存在的现象学那里,这原本是已被深刻地触及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所谓人的存在的现象学,也就是人的存在的展现(现象)及其完成的反思形式。这里的“完成”,借用海德格尔的说法就是,“把一种东西展开出它的本质的丰富内容来,把它的本质的丰富内容带出来,producere(完成)”(15)。人的本质的“原始丰富性”,经由人的“异化”所造成的贫乏,再复归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所达成的充实。这正是马克思的现象学的旨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