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21)06-0001-13 一、实践哲学的若干基本问题 (一)实践哲学的对象与问题 实践哲学以实践为对象,非哲学的实践学科也以实践为对象,二者的分工在于前者研究实践的思辨性内容,后者研究实践的经验性内容。也就是说,实践哲学之为哲学,在于其结论所依据的必要前提中至少有一部分是无法得自经验的,只能以思辨的方式去把握。比如,奥古斯丁根据人有自由意志而把人问罪恶归诸人类①,在这里,自由意志这个前提就是用思辨方式证立的,因而这种做法就是哲学的。 在实践的思辨性内容中,存在着一些普遍性问题,可称为实践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在哲学史上由不同的哲学家分别关注到,并加以揭示和解决,构成了若干的群落,其间并没有总体上统一的逻辑关系。这里仅列举西方实践哲学的若干基本问题。 (二)柏拉图的身心关系问题 在西方哲学史上,苏格拉底堪称第一位实践哲学家,他不仅对实践进行一系列开创性的哲学思考,而且以生命为代价实践了自己的哲学。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在老师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最早明确提出了实践哲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即心灵和身体在实践中的关系问题。在《斐多篇》98B-99B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自述,表达了如下看法: 我发现心灵(
,mind)在这个人[阿那克萨戈拉]手中变成了无用的东西。他没有把心灵确定为世界秩序的原因(causality),而是引进了另一些原因(adduced causes),比如气、以太、水,以及其他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在我看来,他的前后不一致就好比有人说,苏格拉底所做的一切事情的原因(The cause)是心灵(mind),然后在试图解释我的某些行为(actions)时,起先说我躺在这里的原因是我的身体(my body)是由骨头和肌肉组成的,骨头是坚硬的,在关节处分开,但是肌肉能够收缩和松弛,肌肉和其他肉一道包裹着骨头,而皮肤把它们全都包起来,由于骨头能在关节处自由移动那些肌肉,通过收缩和松弛使我能够弯曲我的肢体,这就是我能盘腿坐在这里的原因(the cause)。还有,如果他想按同样的方式解释我和你谈话的原因(causes),那么他会归之于声音、空气、知觉,他可以指出成千上万的其他原因,但就是不提起真正的原因(the real reasons)。这个原因就是,雅典人认为最好宣判我有罪,而我也认为最好坐在这里,更加正确地说是呆在这里接受雅典的任何惩罚,无论这种惩罚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说呢?凭神犬的名义发誓,因为我想,如果我不认为呆在这里接受雅典的任何惩罚比撒腿就跑更加光荣,如果我的这些肌肉和骨头受到何种状态对它们最好这种信念的推动,那么它们早就去了麦加拉或波埃提亚这些邻邦!把这些东西也称作原因(causes)真是太荒唐了。如果说没有这些骨头、肌肉,以及其他所有东西我就不能做我认为是正确的(right)事情,那么这样说是对的。但如果说我做了我在做的事的原因在于它们,——尽管我的行为受心灵支配,但并没有经过对最佳事物的选择(choice),——那么这是一种非常不严格、不准确的表达法。奇怪的是他们竟然不能区别事物的原因(the cause)和条件(the condition),没有这种条件,原因就不成其为原因!在我看来,有许多人在黑暗中摸索,把条件称作原因,给条件加上这个并不准确的名称。② 在这段话中,柏拉图指出,用肌肉、骨头等身体因素是无法说明苏格拉底为什么会坐在监狱里的,只有用雅典人的审判和苏格拉底的甘愿受罚才能说明这件事。进而,柏拉图解释了条件和原因的区分:对于像苏格拉底坐监狱这样的事,包括身体运作在内的自然物质只是条件,心灵才是真正的原因。当然,柏拉图举苏格拉底的例子不只是为了说明人类行为,即实践,而且还想说明整个宇宙的情况,这一点可以撇开不管。单就他在解释人类行动时用心灵说明原因而用物质说明条件而言,他实际上为后来的整个西方实践哲学设定了一个问题基点,并制定了解题原则。 (三)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目的论问题 接着,亚里士多德在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探讨了实践的目的论问题,并开辟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基本思路。在《尼各马可伦理学》1094a1-2,亚里士多德说: 每种技艺(
,art)与研究(
,inqury),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
,action)与选择(
,pursuit),都以某种善(
,some good)为目的。③ 在这里,他列举了三种活动:技艺性活动、探究性活动和伦理性活动。其实,这些活动合起来就是广义的实践,尽管在狭义上伦理性活动才是亚里士多德用“
”(实践)一词所指的活动。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不限于讨论狭义实践的问题,也讨论了广义实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