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达尔文,1997)和《人类的由来》(达尔文,1983)出版以来,把演化论与伦理学结合起来的努力就没有中断过。作为一门学科,演化伦理学诞生于19世纪八九十年代,如今已成为伦理学研究最活跃的分支领域之一。然而,不是所有的伦理学研究者都认为演化论对伦理学有价值,有些激进的研究者甚至彻底否定“演化伦理学”这门学科的合理性。 如何看待关于演化伦理学学科地位的争议?如何为演化伦理学奠定合乎其学科品格的基础?这是本文力图讨论的问题。为此,笔者将首先简单梳理演化论与伦理学的关系之争,然后尝试在心智演化模型的基础上,讨论演化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即道德行为的特质、道德观念的竞争和演化。 一 演化论与伦理学的关系之争 反对演化伦理学的立场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理论的依据。 在历史上,达尔文提出生物演化论之后,一些思想家对它作了片面的解释,形成了演化伦理学最初的研究进路,即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斯宾塞(Spencer,1896)、赫胥黎(赫胥黎,2010)等人片面地认为,从生物演化论只能得出生物间生存竞争的结论,因此他们单纯强调竞争的重要性,进而错误地把人的社会—历史生活理解为同样是单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场所(这种片面理解在汉语世界通过严复对赫胥黎作品的选择性翻译和诠释,尤其盛行。具体请参见王中江,2011)。该研究进路存在着巨大的理论偏颇和危险的实践后果:第一,它只注意到生物演化中的竞争现象,却忽视了广泛存在的利他与合作现象。第二,它轻率地把“适者”等同于“强者”,继而用“强者”的生存适应性反过来论证“强者”的道德合理性,颠覆了传统伦理学中以及实际生活中被人们普遍赞誉的那些美德和道德法则。第三,它成为20世纪种族主义和纳粹主义的滥觞之一。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演化伦理学的研究进路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但很多人对它的认知还停留在这一早期“社会达尔文主义”阶段,该认知阻碍了他们对演化伦理学的接受。 在理论上,反对者的理由主要集中于他们对伦理学这门学科特殊性的强调。很多人认为,伦理学的特殊性特别地体现为伦理命题的特殊性。在语言形式上,伦理命题是以“应当”引导的句子,区别于以“是”引导的语句;在功能上,伦理命题是规范性命题,区别于陈述性命题。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在休谟对“是”与“应当”的区分中,在摩尔对“自然主义谬误”的批评中,在逻辑经验主义对伦理命题不同于事实命题的情感特征的强调中,反复出现,延续至今。演化伦理学的当代反对者们依然在申诉着:道德命令与生物命令是两回事,因而,企图用演化论来指导一个人应该怎么做,乃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在生物学的优势与伦理学的正当之间建立关联,乃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谬误。例如,托马斯·内格尔这个当代著名的演化伦理学反对者就强烈反对生物学介入伦理学。与传统的理由比起来,他的说法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他提出,伦理学采用的是理性的研究方法,其概念分析具有辩护和批判的内在标准,与生物学研究的自然事实无关(Nagel,1979)。 尽管反对声音不断,但近二三十年来的一个明显趋势是,演化伦理学的研究进路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支持和尝试。几乎所有的演化伦理学研究者都同意,演化论对伦理学有价值,他们的分歧在于这价值究竟有多大。 程炼把演化论对伦理学的涉入区分为三个级别:最弱版本的演化伦理学拒绝对道德现象作生物学解释,它把道德归为并非基于自然选择的文化领域。第二个版本的演化伦理学则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最大限度地“从生物学的观点看”,把道德归入自然演化层面,把它当作生物适应性。程炼认为,这两个版本都走入了极端,无法全面而充分地解释复杂的道德现象。他主张,“从生物学的观点看伦理学,必须有一个第三级别的进化涉入,一个程度恰当的进化涉入——它既不痴迷于将伦理学过分理智化,也不沉醉于将伦理学过分生物学化”(程炼,2011:27)。基切尔也提出了类似的主张,他把对演化论与伦理学之间关系的种种构想区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高度达尔文主义的构想,力图把基本的道德原则奠基于生命演化的历史;第二类则没有那么雄心勃勃,只是满足于用达尔文主义来支持某些特别的元伦理学观点;第三类更加温和的立场认为,我们对物种演化的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研究人类道德和社会系统的历史;第四类构想认为,生命演化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推导出新的道德判断,特别是有关如何对待动物的道德判断(Kitcher,2003)。 然而,上述不论是反对演化伦理学的构想,还是支持演化伦理学的构想,都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问题,即它们没有注意到演化伦理学研究进路在近几十年里发生的复杂变化。 自诞生起,演化伦理学研究就呈现出三种进路(同时也是三个阶段)。第一种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进路,由于前述的那些问题,这一进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基本被研究者抛弃了。20世纪60年代开始,演化生物学和动物行为学的发展促使演化伦理学发展出了第二种研究进路:从自然选择的角度来研究人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行为,把它们解释为通过自然演化过程塑造出的一种先天的心理和行为倾向,该研究进路特别热衷于追溯人类各种美德的自然演化史,最近三四十年来一直是演化伦理学的主流(例如:Stent,1980;Alexander,1987;de Wall,1996;Nichols,2004;赵敦华,2006)。该研究进路肯定了传统伦理学中以及实际生活中被人们赞誉的那些美德和道德法则,并从生物演化的角度解释了它们的价值和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