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伦理是在人际交往中对他人社会身份即人格、尊严、权利和价值的伦理确认。“人格承认”“尊严承认”“权利承认”和“价值承认”是社会承认的基本要义,反映了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①。在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中,积极倡导仁爱忠恕、重礼执礼、制民以产、王道仁政等思想,展现了丰富的承认伦理,其中蕴涵着深邃的社会正义诉求。如何承转儒家承认伦理,将人伦场域的正义美德转化为社会场域的正义实践,这是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正义的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儒家承认伦理的架构:道德、社会与政治的三重联结 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天然形式——血缘性“自然联结”。基于血缘性“自然联结”,儒家伦理首先构建了人格性“道德联结”,然后将道德存在(moral being)指向社会存在(social being),并扩展到制度性“社会联结”和伦理性“政治联结”,由此形成了系统的承认伦理思想。 (一)人格性“道德联结”:承认伦理的基础奠定 对人格和尊严的肯定是承认的基本内容,也是承认伦理的基础。儒家承认伦理建立在人际关系的人格性“道德联结”基础之上,其对人格和尊严的尊重体现在人本主义的价值倡导和仁者爱人的道德要求两个方面。 先秦儒家积极倡导人本主义道德价值。人本主义伦理学说认为人是最重要的,人的生活是道德的出发点,主张从人与人的现实关系而不是从“天命”中说明道德。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中,孔子是最早关注和重视人的思想家,并且最早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探讨人的问题。《论语·雍也》有云:“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仁义必须在人的现实关系中才能获得肯定。孟子伦理思想的人本主义主要体现在辩证对待义利问题,强调重义轻利。《孟子·梁惠王上》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没有维持生活水平的物质或产业保障,就没有尊严保障,老百姓就不可能有德、守德,可见孟子认识到物质生活条件对人的道德行为的决定作用。 荀子从人的群体性生活中阐明道德的起源和功能,更加充分地体现了人本主义的伦理倾向。据《荀子·王制》载,荀子一方面肯定人的重要性,认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另一方面强调道德在群体生活中的作用,“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荀子认为道德产生于人的群体关系,是维系群体生活的规范。 儒家德性伦理秉承“仁者爱人”的伦理原则,将推己及人、尊重别人贯彻到日常生活中。“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据《论语·颜渊》载,弟子多次问“仁”,孔子做出了不同的回答: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另据《论语·阳货》载,子张问仁,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即“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仁”之意旨就是要以人为核心,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良善关系。“仁”最确切的释义即“爱人”,“爱人”是“仁”的精神实质。“爱人”之道表现为推己及人、尊重别人。在孔子的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中“一以贯之”的“道”就是忠恕。何为“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何为“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忠和恕都表明要推己及人、尊重别人,这是“爱人”的道德要求。孟子也重视仁,不仅强调统治者要“仁民”,如倡导“王如施仁政于民”(《孟子·梁惠王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力主国君对民众的仁爱;而且强调庶民也要有“仁”德,“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可见,无论在道德生活中还是在政治生活中,儒家的“爱人”之道都给予了人最真切的道德关怀,为儒家承认伦理的构建奠定了基石。 总之,儒家伦理注意到人作为“类”所具有的共同本性,肯定了人的“类”身份及其特性,对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道德确认,体现了人本主义的价值导向;而仁者爱人的道德要求,其要义就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要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同类,当作与自己同样的人来看待,并以自己的愿望、欲求去理解别人的愿望和欲求”②。由此,儒家建立起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联结”,奠定了承认伦理的人格基础。 (二)实践性“社会联结”:承认伦理的价值内容 价值承认是承认伦理的重要内容。如果说通过作为道德品质或道德主体内在要求的“仁”建立起了人与人的“道德联结”,儒家承认伦理显示了其基本要义与特征;那么通过作为道德准则的“义”与作为规范准则和礼节仪式的“礼”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结”,则进一步展现了儒家承认伦理的价值内容。“仁”要外化于“义”的准则要求和“礼”的道德实践,尊严和价值的承认才能落到实处。在儒家伦理的“仁”“义”“礼”的德目转换中,推动主体由“道德存在”向“伦理存在”转化,实现了儒家承认伦理的价值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