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中日鸭绿江国境通车之交涉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翊民,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日俄战争后,日本得以控制朝鲜及中国东北南部地区。为巩固和扩大在此区域的特权,日本开始谋划修筑一条联通中朝的桥梁,打通中国的安奉铁路与朝鲜的京义铁路。1910年4月,日本逼迫清政府与之签订《中日鸭绿江架桥协定》。该协定只认可日本造桥之权,至桥梁建成后鸭绿江国境通车及税务稽查等问题,仍悬而未决。到1911年鸭绿江桥即将告竣时,日本再就国境通车及税务稽查等问题提出交涉,双方在11月正式签署《中日鸭绿江国境通车协定》。该协定虽导致中国东北门户洞开,但清政府寓抵抗于交涉,做了有效的抗争。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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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21)11-0149-08

       安奉铁路是日本在日俄战争期间修筑的一条军用简便铁路。中日两国在1905年12月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善后事宜附约》后,日本依条约第六款之规定,取得将安奉路改筑为标准商业铁路之权利。学界围绕安奉路展开的研究,已取得不少成果。①但这些成果多以安奉路改筑交涉及铁路修筑的影响为研究指向,至安奉路与朝鲜京义线相连的鸭绿江国境通车交涉,以往论者多未做深究。对中日鸭绿江国境通车交涉的考察,不仅有助于展现中日关系被忽略的若干历史面相,还有助于揭示清末外交的运作机制。

       一、交涉之缘起

       日俄战争后的中国东北地区,呈现出日俄两强相争之局。对于力图以朝鲜为依托,一意扩张在东北地区特殊利益的日本来说,修筑一条联通中朝界河鸭绿江的桥梁,所具有的战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英国驻安东副领事就曾指出:江桥建成后,“韩之釜山,可由铁路通至奉天矣。此路成立之后,将来日人往北清者必经此路。其往欧洲者,亦取此道转西比利亚铁路”。②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日本在未得到清政府许可遽行筑桥造成既成事实后,迫使清政府与之签订《中日鸭绿江架桥协定》。③协定虽认可了日本的造桥计划,却仍留有鸭绿江国境通车及税务稽查等问题未能解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待未来桥工告竣时,中日两国再就上述遗留问题展开协商。

       日本在获得清政府的筑桥许可后,即加紧调集劳工展开桥梁建设。据1910年4月的《申报》报道:“中日韩三国劳动工人会集两岸,不下数百人,版筑大兴,若有亟不暇待之势。”④桥工进展之神速,也让韩国铁道管理局长大屋权平(Oya Gonpei)感叹:“此桥着手至今约四阅月,而成绩已如此,据此预计,照原定期限之半,定可竣工。”⑤此后的桥工建设虽因鸭绿江结冰而暂行停工,但日人依工程进度估计,桥工仍可望在1911年10月完竣。⑥而鸭绿江江面在1911年春解冰后,日人即于3月22日重新动工。⑦至当年6月底,江桥桥墩已全部架设完毕,“惟铁轨尚未造就,闻该桥工告竣,当在中秋节前后”。⑧

       桥工进展至此,遗留的国境通车与税务稽查两案交涉,也就被日方提上议事日程。因上年中日两国签订《鸭绿江架桥协定》时,清政府认定鸭绿江为国境所系,“各国通例,凡火车出入国境,必须换车”,⑨坚持将换车条款写入协定。但此时日方以国境换车损害交通便利为由,打算促请清政府重新考虑换车条款,以实现彼方国境铁路直通的主张。至税务稽查一案,日外务省在1911年5月训令驻安东领事木部守一(Kibe Moriichi),应避免将税务稽查分散在安东及新义州两地进行(新义州乃朝鲜京义线的北端终点站),致徒增繁杂。税务稽查应由中日两国关员,在安奉路安东站内对入境的旅客及货物实行查验。⑩

       日方的上述交涉主张,由日本驻奉天总领事小池张造(Koike Chozo)传达给奉天交涉使许鼎霖。许随后将日方主张汇报给外务部,禀请外务部是否照准日方所请。函称国境通车一事:日本已变其主张为“援照法义先例及满洲里成案,准其火车通过”。而税务稽查一层,日本则希望采用满洲里办法,“其火车到境时,由中日两国税司会验一次,以免阻滞行车”。(11)外务部收到许鼎霖的报告后回称:援法意先例之事,“已电法义两使,速觅国境换车章程暨收税办法”。(12)至会同验税的主张,外务部则请税务处饬税务司复核,“会同验税有无窒碍流弊,以为开议之预备”。(13)中日两国以国境通车、税务稽查为主要内容的鸭绿江国境通车交涉,也由此正式展开。

       二、过境换车之议定

       日本的鸭绿江国境铁路直通计划,将直接洞开中国东北门户,并使日本在东北亚的政治竞逐中占据更大优势,所以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强烈反对该意见,他认为:“国境换车,本属各国通例,惟日领援引满洲里成案及法义先例为词,若竟照办,则兵马粮械直运,无可稽考,不妥甚多。”(14)但以国境直通替代国境换车,已成日方新的交涉方针,并由小池张造在1911年9月向许鼎霖提出交涉。此后,小池虽屡次敦请答复,但交涉未能取得进展。(15)

       因桥工即将完竣,奉天前线交涉的迟滞显然使日方不满,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Ijuin Hikokichi)遂在9月底亲赴外务部交涉。伊集院告知外务部桥工将于11月完工,“敝国政府现在对于此事甚为着急”,因而提议:“因架桥不日完成,通车之事亟应先定大纲,至于细目,再陆续派员商议。且此事于两国之交通上均甚便利,欧美各国亦不以国境限制火车之通行,望速行议定方针。”但外务部坚持国境换车,指出“彼此以国境为界,由朝鲜来车以东峰为止,由奉天去车以西峰为止,所有乘客亦未见十分不便”。依外务部之议,鸭绿江桥将失去直联中朝铁道的预期。伊集院强烈反对该议,他点明鸭绿江桥必通火车,“现在所架之桥,均有铁轨,原为通过火车起见,况此不过期交通上之联络……并无政治上之关系”。经伊集院此番表态后,外务部未再声言火车不可过桥,只模糊表明须妥定火车过境稽查章程,“此固为交通联络起见,但于征税稽查最有关系,如征税稽查等均须一并规定方妥”。(16)

       结束此次面晤后,伊集院又于10月3日照会外务部,重申日方将依《中日鸭绿江架桥协定》第一款主旨,“请两国彼此妥定直接通行火车之办法”。照会还以鸭绿江桥与世界交通极有关系,向外务部施压,“是桥工不日告竣,万一延缓,于中日国境世界交通之路,或有窒碍……国境彼此通行火车,为各国通例”,日方望清政府采用中俄满洲里国境铁道直通例,解决鸭绿江国境通车问题。(17)日本对联络中朝铁道可谓志在必得,在清末弱势外交的情势下,中国无力与日本抗衡,外务部担忧若再争执下去,局势恐更加被动,于是不再禁阻火车过桥。只是满洲里国境火车直通方案清政府断难接受,(18)如何消解日方提议,提出一个对中方相对有利的折衷方案,就成外务部亟需考虑之事。因日方提议国境通车时兼采法意成案,外务部决定援用该案抗辩满洲里方案。外务部在4日告知邮传部:“日领有援照法义先例之请,业经电准驻法刘大臣(指刘式训)复称,已将法义路约邮寄,惟该项约章是否足资援引,尚难悬断。”外务部请邮传部“先定大纲,咨明本部酌覆,再行照复伊使”。(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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