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1821/dlxb202110015 修订日期:2021-06-06 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Sen提出权利贫困理论和能力贫困理论,认为贫困是一种能力的剥夺,成为多维贫困的重要理论基础[1]。随着多维贫困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儿童群体多维贫困的研究逐渐增多,有学者认为儿童遭受的贫困与成人并不相同[2],儿童时期的贫困影响会随着时间推移持续存在[3]。此外,联合国开发署发布的2019年度《全球多维贫困指数(MPI)报告》(Global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Index,2019)指出,现阶段全球共有13亿人处于多维贫困状态,其中6.63亿为儿童,儿童相较成人处于更为严重的多维贫困状态,因此对儿童多维贫困进行研究,解决儿童贫困问题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目前国外对于儿童多维贫困的探讨,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儿童多维贫困维度、权重确定及测度[4-6]、特定背景下儿童群体的贫困状况[7-11]、儿童多维贫困对扶贫政策的影响[12]、收入贫困与儿童贫困的关系[13-14]等方面。在研究方法上,儿童多维贫困研究以定量分析为主,使用的方法有A-F(Alkire-Foster)法、MODA(Multiple Overlapping Deprivation Analysis)[15]、模糊集[16]、随机占优[17]等。其中A-F法自2007年Alkire和Foster提出以来逐渐成为测量多维贫困的重要方法[1],也是目前儿童多维贫困测度中被广泛应用的方法之一。Roelen等[18]较早利用A-F法对越南儿童2006年的多维贫困状况进行研究,随后Roche[19]基于1997-2007年的人口健康数据使用A-F法研究孟加拉儿童多维贫困的时间变化。 在国内,对儿童多维贫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儿童多维贫困测度、致贫因素分析及多维贫困影响分析。李晓明等[20]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测度了2012年这一单一年份的中国儿童多维贫困,并对致贫机理进行探讨;冯贺霞等[21]运用A-F方法,从生存、发展、健康、教育、参与5个维度,研究内蒙古、新疆、甘肃、广西、四川5个贫困情况较为突出省域的儿童多维贫困现状;吕文慧等[22]使用二元选择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父母缺位对农村留守儿童多维贫困的影响;宋扬等[23]运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CHARLS)的生命历程数据,分析了儿童时期多维贫困对后续人力资本积累、健康水平和劳动收入状况等方面的长期影响。 综上,国内外学者对于儿童多维贫困的研究主要着眼于社会学视角,研究内容多集中于儿童多维贫困指数的测度,从地理学视角对儿童多维贫困的时空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的探讨较少,对儿童多维贫困未来演变趋势进行预测的研究也需要加强。在研究方法方面,目前儿童多维贫困影响因素研究主要使用贫困指数分解、回归分析等方法[20,24-25],不能充分揭示各影响因素对儿童多维贫困空间分异产生的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从地理学视角出发,采用空间自相关、马尔科夫链等方法分析中国儿童多维贫困的时空变化及其演变趋势,并利用地理探测器探究儿童多维贫困空间分异的驱动因子及其交互作用。首先,本文从住房、照料、教育、健康、营养等维度构建中国儿童多维贫困评价指标体系,对2010-2016年中国儿童多维贫困进行测度,探究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儿童多维贫困时空变化及其城乡空间差异特征;其次,使用马尔科夫链对中国儿童多维贫困演变趋势进行预测;第三,采用地理探测器对儿童多维贫困的影响因素及其交互作用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结果可以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儿童扶贫政策,解决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供参考。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 Survey)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调查对象包含被调查家庭中的全部成员,调查内容涉及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健康等多个方面,调查范围覆盖中国25个省、市、自治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在考虑地区差异的基础上以内隐分层的、多阶段、多层次、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式抽取162个县635个村共14960户家庭,CFPS的样本可视为一个全国代表性样本[26]。本文使用2010-2016年4轮调查中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儿童及其所在家庭的相关数据(表1)。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为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由于CFPS数据库中的儿童问卷主要针对0~16岁(含0岁,不含16岁)儿童,其中0~2岁儿童由于生长阶段不同在部分指标设置上与其他年龄段存在出入,故本文涉及的儿童年龄为3~16岁(含3岁,不含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