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21)10-0030-15 儒家伦理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主体,是中国最重要的伦理文化形态,是人类“轴心时代”起源的古典文化模式之一。①儒家伦理表征着古代中国人超越自然本性的文化向度,即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人本规定性出发,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类”生活关系建构了一套“天人合一”的伦理秩序。“礼”的历史传承为主体行动提供了一种外部规范,而“义”的创建为主体行动形塑了一种自由意志,即“仁学”本体超越了血缘关系和心理原则的束缚,为主体社会性交往开辟了新的自由向度:伦理空间。儒学通过伦理积极介入社会制度、文化知识生产和日常生活,使中华民族积淀、涵养了一种强烈的伦理精神,即一种由“规范—自由”辩证生成的“类”意识。这种“类”意识的符号化表达和再生产形成了卓越的伦理文化,这种文化在社会整合和再生产的历史长河中塑造了中华民族的伦理心理结构和伦理本位的文明传统。儒学在现实生活中通过伦理向度挺立人性的文化叙事路径与泛神论和宗教主义迥然有别,这使得其成为建构人性的最卓越的伦理精神谱系之一。 近代以降,儒家伦理实体逐渐瓦解,儒学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中失语,儒家伦理意义空间逐步碎裂,中国伦理生活呈现出严重的无序状态,社会个体普遍出现伦理意义危机。②儒家伦理认同危机表征为:个体普遍性的伦理焦虑和伦理失范,在伦理哲学上表现为传统儒家伦理世界观的解体。伦理哲学西化、多元化,自由主义、人文主义、功利主义、自然主义等相继入场③,儒家传统伦理理念遭受猛烈抨击,其“天理”“本心”的形上话语模式和“法古”“法圣”的权威态度被放逐荒野。1912年2月南京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其中明令:“各种教科书必须合乎共和民国宗旨,一律禁用清朝学部颁行的教科书;一律废止小学读经科。”④科学教育替代传统教育,加上封建政治体制垮台、科举制的废除,儒学彻底失去意识形态根基。1915年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出版了《儒教与道教》一书,指出儒教“伦理本位”“天人合一”“君子不器”等宗教精神特质妨碍了现代科学理性和资本主义理性的产生。⑤同年9月,以《新青年》为思想阵地,接受了西方现代思想的中国新式知识精英扛起“科学”与“民主”的大旗,“第一次全面地、猛烈地、直接地抨击了孔子和传统道德”⑥。儒家伦理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伦理传统,首次在制度层面和思想层面遭到双重否定,出现现代认同危机。 儒家伦理传统为什么会出现现代认同危机?这一认同危机的文化意义是什么?如何回应认同危机?本文以《新青年》和《学衡》为切入点,从文化哲学视角回溯历史言说主体的思想世界,揭示主体态度的历史文化结构,并对伦理叙事模式进行跨文化比较分析,试图从文明转型视角寻找一种整体性的、经验性的理解框架,以期为重塑儒家伦理的现代认同提供一种理论支撑。 一、儒家伦理现代认同危机的个案分析 儒家伦理出现普遍性认同危机是在“五四”时期。⑦当时期刊林立⑧,分属不同阵营,期刊的短命和分立映射出当时公共空间文化思潮的激烈动荡。因此,此时的期刊文本为我们考察儒家伦理认同危机提供了宝贵的历史镜像。我们选择《新青年》(1915-1926)和《学衡》(1922-1933)作为切入点进行个案分析。《新青年》和《学衡》在儒家伦理认同变迁中代表两种对立态度。两刊的作者具有高度同质性,两刊的领军人物都有留学背景,普遍具有多重文化视野。两刊的作者普遍借用西方理论资源处理儒家伦理问题,《学衡》作者大致延续了美国学者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新青年》作者则借用了社会进化论、实证主义哲学和功利主义伦理学。 《新青年》作者反对保留儒家伦理。第一,从功利主义视角反对儒家伦理。如,李亦民认为,人的诞生是一件自然事件而已,人并没有特殊的使命,人生的目的就是要维持自然身体的生活和获得意识上的快乐。去苦就乐是人的天性,是天赋之权利。因此,“为我”是天经地义之事。而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本质是使自我以他人为目的,会造成不能独立自主之惨境。⑨高一涵认为,伦理的根据在于人的天性,“天性之发展恃自由”。古代伦理以习俗规范作为判断善恶的标准,现代伦理以是否符合人的天性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古代伦理的目的是尊君、崇古,现代伦理的目的是“启发真理,楷模将来”⑩。进而,倡导把“避苦趋乐”的功利主义伦理原则上升为国家立法原理。(11) 第二,从民主政治视角反对儒家伦理。陈独秀认为,孔教是以“忠孝”为本的政治伦理,其违背了民主制度内涵的“独立、平等、自由”的原则(12),保皇、复辟狂徒强欲使用孔道支配社会发展,严重阻碍了社会进化。(13)胡适也主张为推行民主制度而反对孔教礼法。(14)易白沙批评孔学尊君、重做官,很容易成为官方哲学,被政治家所利用。(15)常乃德从学术视角出发,认为儒家典籍内涵的思想就是以三纲五常为架构,其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封建制度和家族制度,俨然不是尊孔者所认为的儒家原始教义并无纲常目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