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1)05-0005-12 2020年是恩格斯200周年诞辰,关于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史中的历史地位问题又一次成为理论焦点。在这一问题上,广松涉曾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过一个惊世骇俗的“恩格斯主导说”,即《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费尔巴哈(I.Feuerbach)”章是在恩格斯的主导下完成的,在唯物史观的创立上,“拉响第一小提琴的,限于合奏的初期而言,毋宁是恩格斯”。①如果这一说法成立,我们通常用以称呼新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就应该改称为“恩格斯主义”。这一结论很难令人接受!自它被提出以来,就遭到了无数的批判。但是,即使在今天,只要一涉及早期马克思和《形态》领域,它就会阴魂不散,叫你挥之不去,如鲠在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跟它并没有被真正驳倒有关,或者说跟它背后所隐藏的“自我异化(Selbstentfremdung)”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有关。因此,本文想分以下几个步骤对这一跨世纪难题做出回应:(1)概述“恩格斯主导说”的由来;(2)回顾和分析日本学者对“恩格斯主导说”的检证;(3)证明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一个经验的个人的自我异化理论,以此来推翻“恩格斯主导说”的理论根据。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担问题” 唯物史观诞生于1845-1846年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形态》,且它的创立应该主要归功于马克思,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马克思主导说”。这一说法来自恩格斯本人。他在马克思逝世后所发表的纪念悼文(1883年)、《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序言(1888年)以及《费尔巴哈论》等文献中,都曾明确地称马克思为唯物史观创立的“第一小提琴手”,很长时间以来也没有人去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是,随着1924年以来《形态》手稿的逐步公开,上述说法首先在手稿的编辑者那里变成了一个需要说明的问题。因为,《形态》中最为重要的“费尔巴哈”章手稿主要是以恩格斯的笔迹写成的,其笔迹约占九成,马克思的笔迹不足一成。“费尔巴哈”章手稿大都被分为左右两栏,左栏是底稿,右栏是由两位作者所做的修改、增补和注记;除了第[25]页手稿有一段马克思的笔迹之外,②底稿一律出自恩格斯之手。看到这一事实,人们自然会产生手稿究竟是在谁的主导下完成的,或者两人在手稿中的思想是否一致之类的疑问。这就是所谓的《形态》“分担问题”,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即《形态》中的“马克思恩格斯问题”。 最早注意到“分担问题”的是《恩格斯传》(1920年)的作者古斯塔夫·迈尔。他在该书中提出,“但在我们看来,无法从笔迹推断出作者的身份。因为马克思的字难以辨认,而恩格斯的字则很清晰,所以恩格斯肯定不仅经常制作最终的付印稿,而且当他们要把以前详细讨论过的想法第一次付诸纸上时,会由恩格斯来执笔”。③也就是说,虽然绝大多数手稿笔迹出自恩格斯,但那是因为担当了书写任务的结果,而手稿的思想内容则属于他和马克思共同商量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写作说”。最早编辑“费尔巴哈”章的梁赞诺夫把迈尔的说法推进了一大步。他提出“从这一点[手稿的笔迹基本上出自恩格斯]不能得出应该将恩格斯视为作者的结论。毋宁说正好相反。特别是第一章,尽管是两人共同的劳作,但给人留下的是马克思让恩格斯将它口述笔记(in die Feder diktierte)下来的印象”。④这就是“口述笔记说”。按照这种说法,“费尔巴哈”章的多数思想都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所作的充其量是秘书的工作。“口述笔记说”得到了一些研究者的支持,就是在最近,日本的大村泉还通过对手稿“即时异文”和书写习惯等的分析和验证,提出了“H[5c]的基底稿是由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口述做的笔记”⑤的结论。2017年出版的新MEGA I/5卷编者采取了迈尔的“共同写作说”。他们对手稿中的笔迹大都出于恩格斯之手这一事实给出了如下解释:由于在出版《神圣家族》时马克思的笔迹不易于辨认,结果在后期产生了高额的订正费用,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他们决定由恩格斯和魏德迈负责书写《形态》底稿,然后再由马克思对底稿进行修改。因此,除了少量的誊清稿以外,“上述主体部分的手稿都留有马克思修改过的痕迹,其中有些修改是本质性的。这可以视为他们共同作者身份的证明”。⑥因为,修改过的稿子相当于得到了马克思的认可。他们还从“三、圣麦克斯”章(H[11])中由魏德迈所誊写的部分只有马克思的修改笔迹,以及当时马克思与他人的通信中找出一些旁证,主张“文本形态的最终决定权属于马克思”。⑦综上所述,在“分担问题”上,人们大都倾向于手稿是由马克思主导下与恩格斯共同完成的。我的看法是,手稿的写作过程大致如下:由马克思先给出写作提纲,恩格斯在下笔前与马克思商量要写的内容,然后再由恩格斯执笔,待初稿写完后由马克思再做一些修改补充。从这一过程来看,手稿无疑应该被认定为两个人的共同作品。 以上就是关于“分担问题”的流行看法,由于它跟我们的常识相一致,在广松以前没有多少人关注它。但是,到了广松这里,情况就不同了。他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表了一连串的早期马克思研究著作,包括《恩格斯论》(盛田书店,1968年)、《马克思主义的成立过程》(至诚堂,1968年)、《青年马克思论》(平凡社,1971年)、《唯物史观的原像》(三一书房,1971年)、《马克思主义的理路》(劲草书房,1974年)以及《新编辑版〈德意志意识形态〉》(河出书房新社,1974年),在其中提出和论证了“恩格斯主导说”。他从“两种独创性的智慧演奏出的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音色”出发,⑧认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思想上有原则性的差异,而且做出了唯物史观主要是由恩格斯创建的判断。“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明显落后于恩格斯,唯物史观主要是仅仅出自恩格斯的独创性见解,而马克思在向恩格斯学习”。⑨这一结论从根本上颠覆了我们在“分担问题”上的常识,也颠覆了我们对早期马克思以及唯物史观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