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资本的本性是最大限度地攫取剩余价值,实现价值增殖是资本最为基本的逻辑。而资本的价值增殖又与资本支配劳动和社会的权力运作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整体。因此,马克思的资本批判并不限于对资本的增殖逻辑的批判,而且在于对资本的权力逻辑的批判。全面把握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应当在资本的增殖属性基础上把握其权力属性,把批判视域由增殖逻辑批判推向权力逻辑批判。本文的目的,就是根据马克思的《资本论》等文本,从三个方面对资本的权力逻辑进行阐释:一是立足资本的社会关系本质,揭示资本的权力属性,指出权力逻辑同增殖逻辑一样均是资本逻辑的内在规定;二是立足权力支配的社会形式,阐述传统社会的超经济权力向现代社会的经济权力转变的历程,厘清资本权力形成的历史脉络;三是立足资本的价值运动,分析资本权力的结构化和自组织特征,说明资本权力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性权力。 一、资本的社会关系本质及其权力属性 资本的运行有其自身的逻辑。所谓资本逻辑,是指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它以一种必然如此的方式贯穿于资本发展的整个过程,并在一系列相互作用的经济环节中表现出来。(参见丰子义)资本逻辑是由资本的本质决定的。马克思指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77-878页),但资本又离不开物,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2页)。这表明,作为“物”的资本和作为“关系”的资本具有统一性,“物”是资本关系的表现形式,“关系”则是资本的深层本质。只有把物纳入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资本本质才能被准确把握。 作为资本本质的社会关系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增殖是资本的独特属性,“资本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生产资本”(同上,第997页),“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69页)。因此,资本首先无疑是以剩余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并不足以完整把握资本的社会关系本质。实际上,资本的价值增殖还蕴含着资本对劳动和社会的权力。这是因为,在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下,财产的有无必然导致在社会中形成不对称不平衡的力量,形成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资本不过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私人财产只有在同时“充当剥削和统治工人的手段的条件下,才成为资本”(同上,第878页)。 资本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形式。从主客体关系来看,资本权力是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力。一是对人的支配权力,包括货币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生产资本对工人的身体规训和生命治理、商品资本对消费者的欲望操控等;二是对物的支配权力,集中体现为资本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索取权和占有权。从自我运行的场域来看,资本权力是以市场为中心的价值权力。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普遍化的背景下,资本的权力表现为交换价值对使用价值的权力、货币对商品的权力,从而表现为价值系统对人的权力,“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8页)。也就是说一切产品和活动,都必须转换为商品、转换为货币,继而转换为能创造价值的价值,才能证明自身存在的意义和地位。如果说资本家对劳动者及其产品的支配是一种具体的、可视的权力,那么资本的价值形式对个人和社会的支配则体现为一种抽象的、隐匿的权力。因为在后者中,市场成为资本强制的场域,无论买者或卖者都不过是商品的代理人,不过是资本实现增殖的工具。商品向货币转换的“惊险一跃”、剩余价值的分割以及资本积累的实现都离不开市场;受供求规律、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制约的交换关系不仅支配着每一个交换者的行为,而且固定为“一种对生产者来说是外在的、不依赖于生产者的权力”(同上,第95页)。 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关系以及资本的价值形式对人和社会的支配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形成了互为表里的两种权力形式。一方面,以市场为中心的价值权力是资本权力形成的基础。由于分工和交换的普遍发展,人们对交换价值的追求超过了对使用价值的追求,货币在商品世界取得了独占权和统治权,获取更多货币成为交换的目的。由此,“W-G-W”的商品流通公式转化为“G-W-G’”的资本总公式,这为资本家购买和支配雇佣劳动实现价值增殖创造了动力。正如列宁指出,“从商品中,从商品交换中,从货币权力的出现中,产生了资本权力”(《列宁选集》第4卷,第29页)。另一方面,资本支配雇佣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进一步推动了商品市场的繁荣,这又反过来扩大了交换价值和货币的权力。正是资本家对雇佣劳动的购买和支配,商品生产才建立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之上,“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