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价值观的最终根源在于生活本身。生活以各种特定的方式影响着青年,青年也以各自的感受体验着生活。这种体验的过程,便是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当某些体验重复出现、并被结合起来时,青年就形成了对生活的态度。这种生活态度的内核是由生活经验组织而成的价值观念,它具有结构。 一、青年价值观的结构 生活态度是一种对生活的解释,它随不同的人格而异。尽管不同的青年对生活有不同的参照标准和解释方式,但它们都遵循着同样的结构。青年的价值结构是青年时期各种生活经验的混合物,在其内部,青年对人性的认识,对生命的认识,以及对快乐和痛苦、成功和失败等等的认识,是在宏观的基础上作出定论的;并且,由此结构推论出对自己的评价、对生活意义的理解,以及对生活方式的选择;最后,达到这样一个层面,即除非新的生活情境向青年提出挑战,使之改变生活态度,否则的话,青年将始终以推论出来的评价、认识和选择来看待生活和处理生活。这样的结构是由一种内在的心理状态决定的,按照这种心理状态,对事物和环境的评价是喜欢还是讨厌,是满足还是憎恶,是赞许还是反对,都是以心理意义上的价值观念为基础的。从这个结构中,我们看到青年心理活动的独特性:生活经验构成青年对待事物和环境的宏观基础;青年借助这一宏观基础形成价值观念,确立评价依据和生活目标;并且,面对生活的变化,实现对价值观念的改造,从价值再造走向价值创造。这三个层面构成了整个价值观念的心理体系,它就是结构。 在这一结构中,每一层面都是一种形态。宏观的基础源自知觉的行为,也即青年对周围和自身的观察,依靠权威的灌输和思维的运算,在观念中勾勒它们的轮廓,并且将它们进行分类,使它们超脱偶然性。在这概念范畴里,青年以再造的价值形式把周围的物体或人物标上价值的符号,按照它们的预期影响(有用或有害)决定它们的价值,并在衡量它们的时候,寻找一个绝对值的标准。这样,物体和人物,以及它们的条件,对青年来说变得重要起来,因为它们的存在赋予青年有用或有害的价值。 当青年经历了这一心理阶段后,结构中的第二层面建立起来了,宏观的基础成了理解生活和评价物我的依据。特别是当青年意识到自我时,从哲学上讲,就能最大限度地享有存在。这时,他们发现了理想,确立了目标,制定了行动准则,并且获得了实践的能量。在这一阶段,由于青年的价值观是一种再造的价值观,他律的成分大于自律的成分,因此,这种价值观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基本上处于一种融合、共生的统一状态,同时也使青年的生活基本上未能表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除了年龄上和心理上的特质外,整个生活模式未能超越上一代的价值体系。 实践的结果使青年面临冲突,特别是现实生活的挑战(包括生活任务的要求,同龄人之间的比较,业已积累的生活经验与现实的不一致性,等等),使青年不得不反思自己的生活态度,作为其内核,青年的价值观也势必经历选择、重构甚至蜕变的痛苦历程,开始从再造的价值走向创造的价值,从瞬间的意图、奋斗和倾向走向把概念转化成现实的一种相对持久和相对稳定的目标。虽然从总体上讲,青年仍未形成强大的、足以与社会传统价值抗衡的价值观,但他们对于社会主体文化的偏离已不同程度地表现在目标的抉择、方法的选择、意象的系统化,以及最终的行为准则等方面,从而构成青年独特的个人塑造和生活风格。 这就是青年价值观的结构。青年生活中一切晦涩和疑惑的东西,都将在这一心理结构中被升华为问题和答案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说,青年的每一种价值观念都得经过它自己的发展阶段,或者说,都得经过时间的考验,才能被接受并获得相对的恒久性、稳定性和力量。然而,只要生活在变化,心理在发展,这种价值观仍然会变。 那么,在这一价值的心理结构中,各价值之间有否梯度呢?这一问题涉及到当代青年价值观的等级,它是显示当代青年的价值观有否新特征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价值梯度的假设 青年的价值结构,尤其是该结构的第三层面,表明了从价值再造走向价值创造的过渡,这一过渡本身意味着在各种价值之间进行取舍,它涉及到当代青年价值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即在青年的心目中各种价值本身是否有高低之分,以致于此一价值比彼一价值更为可取。对此问题的分析,不能把青年的价值观孤立起来标以梯度,而应该放在一个历史的、发展的、社会道德观念的背景中加以研究。这是因为,青年在对各种价值作出抉择的冲突中,这种社会的道德观念起着十分重要的制约作用。 为了确定青年价值观的梯度,需要对各种价值的类别逐一加以比较,以便列出价值之间的等级,譬如说,经济价值是否总是低于社会价值。在青年研究领域,曾出现过两种假设: 一种假设为“赋值说”,该假设认为,不等价的价值体验可以用等量单位加以衡量,结果可能是50个单位的社会价值大于1 个单位的经济价值,60个单位的名望价值大于40个单位的友谊价值,等等。这样的衡量,并不意味着在青年的主观评价中,含有60个单位的某种价值必定胜过40个单位的另一种价值。 另一种假设为“客观说”,该假设认为,各种价值之间不可能进行比较,不同价值的质是不能用量的单位来表示的。例如,经济的价值和认识的价值,其主观性质的区别如此之大,简直无法将两者加以比较;哪个青年会用货币的单位来表示他多么珍视知识,或者用知识的单位来说明他多么看重经济。这一假设寻求的是一种阶值梯度的客观划分,它对人人都有效,如果每个青年都遵循客观标准去评价事物,那么这种划分必然会出现在他的体验之中。这种客观的划分,并不依据青年个体,而是依据一种规范的“价值良知”,这种“价值良知”超乎个体和具体情境,是整个社会所认同的。正因为如此,假如某个青年一时手头拮据,迫使他怠慢了朋友,并不意味着在他的心目中朋友就不如经济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