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地区新生代村干部的择业逻辑及其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宏宇,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随着城乡一体化地区村级治理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新生代村干部开始成为职业化进程中的主力军,并带来村级治理逻辑的转换。尽管传统的激励手段式微,仍有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加入村干部的行列,家计模式是理解农村青年职业选择的新视角。满足顾家需求是推动农村青年将村干部作为职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围绕村干部工作形成的职业认同表现为:提供一份具有保障性待遇的家庭收入、便于履行家庭责任和保证家庭成员的团聚形态。顾家需求的实现以家计模式为必要条件,父辈支持缓和子代工作与顾家之间的矛盾、紧密的分工强化了顾家的重要性、“亲密有间”的代际伦理默许低成本的顾家行为。虽然家计发展模式和村干部职业具有一定的契合性,但是,当家庭发展目标和职业效能发生冲突的时候,村干部可能被视为一份不匹配的职业而被舍弃,影响村级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从长远来看,提高对村干部群体的制度保障水平是打通基层人才培养渠道,实现村庄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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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提出

       由于具有较强的代际身份认同,并和老一代的价值观念存在明显差异,80后、90后和00后往往被视为“中国新生代”[1]。新生代村治主体是指担任村干部,参与开展乡村治理工作的80后、90后。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基层政府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组建具有年龄、学历优势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以此应对庞杂的基层治理事务,回应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的要求。村治主体的培养和选拔机制必须结合基层治理的形势演变进行理解[2],正是基层治理目标、乡村社会基础和个体行为选择之间的平衡促成了乡村新老干部平稳交替的有序。当下,村庄社会基础已发生了极大的变革,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了村级组织建设的革新,可以说,与村干部工作紧密相关的制度、社会环境均已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也意味着传统的职业激励机制式微,而新的就业动机以及其和个体行动,乃至对村庄治理的影响仍有待归纳与总结。东南沿海地区的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村级组织建设的创新经验丰富,田野调研发现,相对于中西部地区,沿海发达地区的村后备干部制度起步较早,制度化水平高,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报考,甚至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激烈竞争[3]。据此,本文的研究问题是:在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地区的农村青年乐于当村干部的原因是什么?这些秉持新动力机制的年轻村干部又将对村庄治理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通过调研80后、90后村干部的实际工作样态,旨在揭示新生代村治主体的择业动因及其行为选择,并进一步探究职业化村干部与村庄治理之间的关系。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视角

       1.文献综述:职业化进程与村干部择业动机

       承接“双轨政治”概念的解释力,处于国家和村庄社会关系之间的村干部被划分为国家代理人和村庄当家人两个理想类型,“双重角色”所带来的效益成为理解村干部工作动力的重要参考[4]。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弱化了理想类型的解释力。在村庄治理情境下,村干部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均缺乏有效保障,促使很多村干部选择充当村庄秩序的消极守望者和村庄政治的维持者[5]。与之类似,贺雪峰教授将村干部的动力机制概括为经济性收益和社会性收益,而当两种收益都极为有限,也不具有灰色收入空间时,村干部职位几乎很难产生职业吸引力[6]。还有一些研究者从动力来源出发,区分了上级政府激励、村民激励和自我激励机制对村干部职业选择的影响[7][8]。以上讨论辨别了来自制度体系和村庄社会的激励端点,划分了合理利益和灰色特殊利益的不同影响,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在村干部群体的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的情况下,以上研究结论不能解释村干部的就业动力。根本原因在于村干部群体所处的制度、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村干部职业选择的关系网络需要重新建构。例如,当下村庄治理的制度环境越来越规范,伴随着严格的财务监管体系,极大地压缩了特殊利益空间;村庄社会基础已然发生变化,村民激励的有效性可能被大打折扣。

       已有研究对职业化村干部的角色特征及其外部环境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考察。研究发现,职业化村干部是基层组织行政化建设的结果。职业化建设往往与乡镇干预村庄选举、工资制与考核制、坐班制与考勤制以及行政激励体制相关[9]。如此一来,与职业村干部相反但一度普遍存在的兼业村干部日渐退出基层组织之中,相应正式而规范的职业预期也成为共识。虽然制度激励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也有研究者指出,伴随着村级治理的加速行政化,村干部被规训为基层行政体系中的廉价雇员,理想意义上的当家人角色消失殆尽[10]。研究者较为集中地讨论了村级治理行政化的消极后果,尤其是在“行政消解自治”层面[11]。这意味着影响村干部择业的村民激励可能会失去应有的效力。

       职业村干部也是村庄社会基础变迁背景下的必然产物。在21世纪早期的研究中,研究者指出在中西部农业型地区的农村,由于政治经济环境、法律法规环境、乡村组织环境和村干部自身素质等因素的不成熟,尚不具备村干部职业化的条件[12]。但新进研究发现,在政治引领的背景下,外部输入的治理事务和治理资源得以分担了一些中西部村庄村干部职业化建设的成本[13]。如果说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化是一种正在经历的、未全面实现的被动过程,那么东部沿海地区的职业化则因制度建设起步早,职业化发展路径相对完善而更具有主动性。在村庄自主性力量不足以支撑起村民自治的情况下,国家行政权力下沉以及随之而来的资源输入和公共规则干预塑造了职业化的村干部[14]。与中西部农业村庄相比,沿海发达地区村庄的集体经济发达,村级组织具有一定的治理能力,治理意愿也更加积极。与此同时,沿海地区的村庄社会因松散的社会关系网络、弱化的地方性价值规范加剧了村庄自治的成本。因而,当村干部职业化进程和村庄发展的内生性需求紧密相关时,有利于塑造村级组织的公共服务角色,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15]。作为行政公职人员,当代村干部的职业认同可能受到公共价值的影响。

       综合来看,不断强化的行政体制和村庄社会结构的最新特征共同塑造了职业化的村干部群体。但是,制度保障、村民激励和公共价值难以完全解释当代年轻村干部的职业认同。已有研究在讨论中预设了被制度、村庄环境约束的村干部形态,忽视了基于特定职业立场的村干部所能采取的主动行为策略,有必要从村干部的主体性出发,进一步理解职业化体系之下的村干部群体特征。并且,尽管部分研究关注了沿海发达地区村级治理行政化表征与逻辑、社会基础条件,但仍缺乏微观视角,以至于难以勾连行政体制和社会基础对个人层面的作用机制。因此,有必要从个体的基本需求出发,重新阐释农村年轻村干部的择业偏好以及与村庄治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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