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团结的伦理反思

作 者:
曹刚 

作者简介:
曹刚,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团结是社会结合的牢固而紧密的状态。团结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因为任何社会活动都需要在团结的前提下展开,且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也要在紧密而牢固的关系中才能实现。不但如此,在现代风险社会里,团结更加重要,因为人类必须通过集体行动才能面对和解决涉及人类生死存亡的危机。团结如此重要,却又极其脆弱。这是因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现代社会的结构和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此也带来了社会团结的危机。一是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必然带来异质多元的价值现象,由此对联结社会成员的以道德共识为核心的精神纽带形成了冲击;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现代社会出现了普遍竞争的社会现象,竞争的内在分化力量对联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纽带形成了冲击;三是随着陌生社会的到来,契约成为人际关系的主要中介,由此对联结社会成员的共通情感的纽带形成了冲击。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重新树立以道德的集体主义为内容的道德共识,重新巩固社会的精神纽带;其次是既要确保自由竞争,又要给自由竞争确立边界,约束市场竞争的分化力量,确认和维护社会的共同利益;最后,用友谊拯救社会冷漠,通过个体、组织和制度化的友爱来重塑社会的情感纽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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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结是人跟人之间的牢固的、紧密的结合关系。把社会成员牢固而紧密地凝结在一起的纽带有三根,即:以道德共识为基础的精神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物质纽带、以互助友爱为基础的情感纽带。只不过这三根纽带在现代社会变得颇为脆弱。团结自古以来就很重要,在当下的风险社会里更加重要,如此重要却又特别脆弱,使得如何巩固维系社会成员的精神的、物质的和情感的纽带,通过共享的价值、共同的利益和共通的情感,凝聚社会成员,实现社会团结,成为极其紧迫的现实问题。

       一、道德共识与社会团结

       社会是人与人的结合体,社会的道德共识和价值观念是这个结合体的精神纽带。社会共同体的道德共识和价值观念提供了好坏善恶的价值坐标,提供了诸种社会价值的基本排序,提供了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提供了社会治理的基本指引,提供了解决社会冲突的基本依据,社会成员因此才会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德富林说:“任何一种社会都是一个观念社群,不仅是政治观念,而且还有关于社会成员该如何做及如何过他们的人生这方面的观念,后一种观念就是其道德……历史表明,道德纽带的松弛是社会瓦解的第一步。”[1](P15)凝聚价值共识是社会团结的关键。

       问题是,这个精神纽带在现代社会受到了冲击。第一,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领域与私人生活领域发生了分化。现代社会发达的分工不但增强了人跟人的依赖性,而且带来了个人自由的增长。个人自由的增长要求有私人生活领域,由此导致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现代人相信,社会的公共生活需要基本的道德共识和规范的约束,人与人相处的关键是要遵循底线伦理。但私人生活领域则是一个自治的不容干涉的领域,信奉何种信仰、持有何种立场、追求何种人生意义,都是自己的事,只要不涉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他人和国家就无权干涉,由此导致社会道德的多元化。第二,现代社会生活发生了相对的领域分化,以前是政治挂帅的泛政治化的社会,现代社会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发生了相对的分离,不同的生活领域有着不同的价值目标、行动逻辑和道德要求。政治领域的价值目标是正义,遵循的是公益原则;经济领域的价值目标是效率,遵循的是互惠原则;社会领域的价值目标是互助,遵循的是关怀原则,等等。不同的领域的活动目的和规范彼此独立,且可能相互冲突,由此呈现出领域道德的多元化。第三,改革开放,国门打开,不同文化的交流和冲突成为生活的常态。恩格尔哈特曾用道德异乡人和道德朋友的概念来描述当代人道德生活的特征。他认为,任何人都可能有两个层面上的道德生活,既要与道德朋友共处,又要与道德异乡人相处。道德朋友是指一个道德共同体内的成员。在道德朋友之间,我们可以通过寻求共享的价值共识实现彼此和平共处。但和道德异乡人之间的相处就没有这么容易了,这是因为道德异乡人是处于不同道德体系、拥有不同道德传统的人,由于缺乏价值共识,没有共享的道德原则,彼此之间的冲突可能是对抗性冲突。总之,传统社会那个代表着道德绝对权威的唯一的神已经不存在了,既没有了社会道德规范的立法者,也没有了道德冲突的唯一的仲裁者。相反,道德的分歧和冲突成为这个社会的基本事实,按照鲍曼的说法:“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强烈地感受到了道德模糊性的时代,这个时代给我们提供了以前从未享受过的选择自由,同时也把我们抛入了一种以前从未如此令人烦恼的不确定状态……我们可以信赖的权威都被提出了质疑,似乎没有一种权威强大到能够为我们提供我们所追求的信赖。最后,我们不信赖任何权威,至少我们不依赖任何权威,不永久地依赖任何权威:我们对任何宣布为绝对可靠的东西都表示怀疑。”[2](P24)由此,如何重建价值共识为一个后形而上学的、世俗化的、多元化的世界提供社会团结的纽带成为关键。

       重塑现代社会的精神纽带的关键是形成和建构新的道德共识。涂尔干为此提出的道德方案值得参考。涂尔干提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这对著名的范畴。机械团结是同一个道德共同体的成员以集体意识为纽带的团结。但集体意识已难以在现代社会发挥同样的作用了。现代社会的状况是: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功能的分化和精密的社会分工使得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和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另一方面,因为社会分工,也使得个体间的异质性越来越大,而个人主义观念的兴起,也使得原来那种强烈的集体意识变得越来越稀薄,越来越弱。所以,如何形成新的道德共识,以促成社会的凝聚力,是走出社会团结困境的当务之急。为此,他提出了一种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新的集体意识,即道德个人主义。为什么说在现代社会道德个人主义“是能够保证国家道德统一的唯一信仰体系”[3](P208)呢?因为只有这种道德能够包容自由与秩序、个性和和谐两个维度,换言之,道德个人主义不是个人主义的,而是超越了自我中心的普遍主义的“道德”的。但涂尔干的道德方案并没获得成功,其根本问题还是个体与社会的紧张关系并没有得到消除。很多社会学著作都指出了这一点,这里不加赘述。由于涂尔干所在的那个时代的法国社会非常类似于当代中国社会,他所面对的问题也是与我们相似的。他所提出的社会诊断和治疗方案至今仍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只不过我们认为,提出“道德的集体主义”的概念应该更具有合理性。

       道德的集体主义仍保留了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基本原则的核心内涵,但增添了新的意涵和维度:

       1.真实的集体

       马克思对“真实的集体”和“虚幻的集体”做了人所共知的区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真实”并非描述意义上的真实,而是规范意义上的真实。在描述的意义上,凡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联合体都是真实的集体。迈克·沃尔泽指出,所有最古老的人类社群如军营、寺庙、作坊和城镇,最初的形成都是为了某种共同的利益。人类的共同体的现实形态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扩大和发展,人类社会领域的不断分化,其形态也由最初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如部落、氏族、家庭等人类共同体,逐渐发展到社会形成的共同体,如基于职业、阶级形成的共同体等。国家共同体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家庭共同体、阶级共同体之后才产生的共同体形式。无疑,这些共同体都是真实的。那么,为什么马克思认为这些真实的共同体却具有虚幻的性质呢?显见,这是在规范意义上说的。在马克思看来,“真实的集体”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个定义指出了集体主义的两个价值维度,即求同和存异。“求同”意味着集体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道德共同体,因为有了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承诺,才会有“我们”的行动,才会有我们每个人利益的实现,所以,集体利益作为组织起来的共同利益,具有作为前提性和基础性的价值优先性,集体主义不过是对这种价值优先性的肯定,“求同”必然是集体行动的价值选择。“存异”则意味着集体是由“作为个人的个人”(马克思语)参加的联合体。这种集体的目的不在于集体本身,而是有个性的人的自由。如果一个集体不能为集体成员运用各种生命力、发挥各种生命潜能、实现生活的多样性,提供必要的条件,这个集体就不是真实的,集体利益的价值优先性就会丧失。显见,个性的自由是集体行动的终极追求,具有目的意义上的价值优先性,集体主义理应包含对这种价值的肯定,“存异”也必然成为集体行动的价值追求。可见,“求同存异”作为集体行动的两个价值维度,为集体行动如何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体权利的关系提供了价值基础,这既为集体行动限制人权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又赋予集体行动保护人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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