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判断的本体论基础的几点思考

作 者:
陈真 

作者简介:
陈真,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和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形而上学的本体论问题一直是西方哲学家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对于当代西方哲学家来说,这一问题主要是我们的真判断、包括真的规范性判断的本体论基础究竟是什么的问题。规范性判断的本体论基础归根结底是非规范性事实或自然事实,这是因为我们所说的规范性判断是关于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判断,浊概念所代表的事实、制度性事实和规范性事实归根结底依赖于非规范性的自然事实,规范性属性或事实随附于非规范性属性或事实,且这种随附性关系,无论是一般性的还是具体的,都是先天可知的。因此,非规范性的自然事实确实是我们的真规范性判断的本体论基础和依据。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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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参见Plato,Phaedo(74b-76e,78b-79d)and Republic(505a-511a)in 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eds.Edith Hamilton and Huntington Cairn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

       ②参见Simon Blackburn,Spreading the Word,Clarendon Press,1984,pp.182-184,especially p.183.

       ③理想认知状态的理论有时也被称为“理想观察者的理论”,在当代哲学文献中,最早可以追溯到R.M.Firth的Ethical Absolutism and the Ideal Observer[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1952,(12)]和R.B.Brandt的The Status of Empirical Assertion Theories in Ethics[Mind,1952,(61)].

      ④参见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sections 4 and 9 in chapter 1.

       ⑤湖北大学的江畅教授曾向笔者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本文的观点是一种直觉主义的观点;第二,从非规范性事实得出规范性判断不可能完全依赖直觉,还应当依据某些普遍的价值原则。但其一,即使是直觉主义也是一种新的直觉主义,其道德直觉是一种通过了反思平衡方法检验的深思熟虑的道德判断;其二,从自然事实或非规范性事实到规范性判断的推理过程中当然包括寻求各种信念之间的连贯一致的反思平衡,我们在寻求反思平衡的过程中也许会诉诸某些价值原则,深思熟虑判断本身也可能是某种价值原则,但这些价值原则本身也需要辩护与论证,而其论证的前提最终还是依据自然事实或非规范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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