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B0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20(2021)05-0052-14 DOI:10.14086/j.cnki.wujss.2021.05.005 在今天,对恩格斯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进行纪念,一方面要进一步弘扬他的理论思想,尤其是要将其思想宝库中尚未被深入挖掘和系统整理的内容清晰呈现出来;另一方面则要对他所遭受的种种误读和诘难进行深度辩护,尤其是要对其为何会遭受如此被误解的命运给予方法论层面的反思和清理。在这里,我们之所以提出要研究恩格斯的解释学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正是因为这一课题与上述两方面内容都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从前者来看,随着解释学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基础性地位的不断凸显,面对绝对主义解释学与相对主义解释学的掣肘以及马克思主义在解释学研究中的失语状况,我们不应该再以恩格斯未使用过“解释学”概念为由,让其关于“理解”“解释”的丰富论述及其蕴含的解释学思想继续蛰伏。从后者来看,西方马克思主义指责恩格斯误读了马克思,其内在逻辑支撑正是将马克思恩格斯的关系界定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因而相关批评恰恰是在解释学视域中展开的。因此,回到恩格斯论述“理解”“解释”的理论语境,推动恩格斯解释学思想在当代出场,也就有着弘扬与辩护的双重学术意义,进而也就构成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项重大理论任务。 一、恩格斯在解释学视域中受到的误解 解释学是一门研究“理解”“解释”的学科,法国思想家利科将其定义为“与文本(text)解释相关联的理解运作的理论”[1](P3)。解释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如何理解、解释文本,而是如何认识和把握“理解”“解释”本身,包括什么是理解,理解的对象是什么,理解何以发生,何谓文本的意义,文本是否有原意,文本意义由谁赋予,理解的性质是什么,理解有无对错之分,判断理解正确与否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与之相应,在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视域中,主要问题也不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文本,而是如下一些问题:我们能否理解马克思主义文本,马克思主义文本是否有不依赖于研究者的原意,这些文本的意义是由马克思等人赋予的还是研究者在理解中生成的,研究者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是否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判断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理解是否正确的标准是什么,等等。 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解释学视域是缺失的,主要表现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准确定位文本的对象。人们在研究马克思的思想时,依赖的文本往往来自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依赖的文本往往来自思想尚未成熟的青年马克思或青年恩格斯。二是不能自觉把握理解的性质。人们往往认为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理解权威对马克思的理解是绝对正确的、毫无偏差的,进而将理解权威的思想完全等同于马克思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理解史中,解释学视域的缺失带来了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理论方面,以苏联教科书为模板的理解方式虽然极大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马克思思想中诸多重要的方面,导致马克思的思想在理解中遭遇封闭、僵化、教条的命运。这在实践层面的后果是,将苏联社会主义道路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唯一道路。由于忽视了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差异,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发展陷入困境,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谷。对上述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反思,催生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解释学意识的觉醒。一些研究者开始意识到,要通过回到马克思的文本来理解马克思的思想,理解权威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未必完全正确,不能无批判地用他们的思想来代替马克思的思想。应当说,解释学视域的开启对于破除马克思主义所遭遇的僵化、教条命运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随之展开的“回到马克思”的理论研究也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但是,正是在解释学视域的开启和深化过程中,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具有多重身份的恩格斯的学术形象开始逐渐走下神坛,变得越来越有争议。 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解释学意识的觉醒始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主要做法就是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区别开来,试图以祛除恩格斯的“干扰”来重新理解马克思。当卢卡奇提出“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并批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连提都没有提到”[2](P51)的时候,已经表明他形成了如下解释学观点:恩格斯不等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是马克思的理解者,对恩格斯进行批评不等于对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进行批评。葛兰西随后则正式提出了“恩格斯并不是马克思”的口号:“不需要低估第二位[恩格斯]的贡献,但也不需要把第二位和第一位[把恩格斯和马克思]等同起来,人们也不应该认为[恩格斯]归诸于[马克思]的一切东西都是绝对真实的,不渗入任何其它东西的。……问题在于[恩格斯]并不是[马克思],而如果人们要知道[马克思],人们就须首先在他的真正的著作中,在那些由他直接负责发表的著作中去寻找他。”[3](P72-73)从理论逻辑上看,葛兰西上述论断是有道理的,恩格斯与马克思是两个不同的思想主体,在思想上存在一些差异是正常的。但是,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实际阐述中,这种差异被人为地放大了。不论是柯尔施对“新的布尔什维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家”的批评,还是施密特、马尔库塞、萨特以及南斯拉夫“实践派”对恩格斯的物质本体论和自然辩证法的批评,再或是莱文的“马恩对立论”,在总体上都延续了卢卡奇开启的批判路向,指责恩格斯在诸多方面误解、遮蔽甚至是肢解了马克思的思想。 在这里,我们不必详细介绍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是如何批评恩格斯的,也不必在具体理论观点层面对恩格斯所遭受的批评给予反驳。基于具体理论观点来为恩格斯辩护的工作早已展开并且成果颇多。我们在这里想要澄清的问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以批评恩格斯来重新理解马克思的研究方式,不仅扼杀了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卓越贡献,而且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视域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忽视了恩格斯与马克思在思想上的基本一致性,抹杀了恩格斯对马克思思想的正确理解。更为重要的是,以驱逐恩格斯来开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视域,也是对恩格斯解释学思想的漠视与误读。换言之,以摆脱恩格斯的“束缚”来凸显解释学视域的必要性以及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合法性,其隐性逻辑前提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者,恩格斯是严重缺乏解释学思想的。诚然,恩格斯并没有使用过“解释学”概念,也没有构建一个完整的解释学理论框架,但是在他的相关论述中,尤其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序言、马克思遗稿整理出版的说明以及与诸多马克思主义“误解者”的论战中,却蕴含着极其丰富的解释学思想。因而,当前为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贡献进行辩护和证明,不仅需要澄清恩格斯的具体观点和思想史事实,还要依据恩格斯相关论述系统阐明其持有的解释学立场。从当前理论研究的现状和趋势来看,我们亟待在后一项任务中开展出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而在理论事实辩护的基础上佐以方法论层面的辩护,对相关诘难和误解给予系统性回应和澄清。基于此,我们再次重访了恩格斯的文本,在梳理概括其中有关理解、解释的论述后发现,恩格斯在如下方面对解释学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