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时期康有为与光绪帝

作 者:

作者简介:
茅海建,澳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康有为《戊戌奏稿》作伪,康著《我史》(即《康南海自编年谱》)和梁启超著《戊戌政变记》多有夸张,然而,从今存《杰士上书汇录》和康有为、梁启超的多部著作进呈本,仍能清晰地看到康有为与光绪帝之间的思想交流。光绪帝采用了康有为的建策,5次保全康有为,并在百日维新的后期,准备设立懋勤殿以安置康有为。康有为仍是戊戌变法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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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戌变法主要推动者是谁?这好像不是一个问题,自然是康有为。

       但是,显示康有为作为戊戌变法主要推动者的证据却出现了问题。其一是康的《戊戌奏稿》已被黄彰健与孔祥吉判明作伪,是康在戊戌之后十多年(即辛亥革命前夕)的作品。其二是康有为在戊戌政变后所写的回忆录《我史》也被证明为不很可靠的史料,须小心使用。梁启超所写的《戊戌政变记》多有夸张之词。光绪帝并没有对康“言听计从”,处处遵循。①康有为当时的官职是工部候补主事(正六品),光绪帝仅召见其一次,任命他为总理衙门章京(康未就任),后派他去上海办理《时务官报》。这么一位低级官员又是如何充当变法的主要推动者?也因为如此,有些学者对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的地位表示怀疑,认定戊戌变法最主要的推动者是光绪帝,康有为的作用被过度夸大。②

       但是,当时人的看法却不相同。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追究变法责任,几乎所有人的指向都归“罪”于两人:一是光绪帝,一是康有为,同时认定光绪帝被康有为所蒙蔽。

       笔者在上面使用了两个“但是”,说明问题之发生。前一个“但是”指康有为自己的说法有问题,这已被证实了;后一个“但是”,虽有官僚集团高层力图在整体上摆脱“罪名”,并有为光绪帝讳言之嫌,而关键之点却又不言自明:需要说明并证明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与光绪帝的关系。

       本文因此产生。笔者再次整理与考察现有可靠史料,重建史实,以能回答下述问题:一、康有为影响(或称“蒙蔽”)光绪帝的方法、渠道是什么?二、光绪帝对康有为的认可程度如何?采用了多少康的建策?三、光绪帝是否想重用康有为,以改变政治体制?

       一、最初的接触

       1888年,康有为以荫监生的身份参加顺天府乡试。这是他第二次进京。在京期间,他结交沈曾植、曾纪泽、黄绍箕、屠仁守、盛昱、王懿荣等京官;并上书翁同龢、徐桐、潘祖荫、祁世长等高官。他在此期间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上书光绪帝(即所谓“上清帝第一书”)。他作为一名荫监生,并无渠道上书皇帝,故试图通过国子监或都察院代奏。盛昱是国子监祭酒,翁同龢为管理监事大臣,祁世长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康与他们联络,多为上奏之事。而潘祖荫、徐桐为政坛高官兼士林领袖,康与他们联络亦有接近上层之意。“上清帝第一书”的主要内容是:清朝此时内忧外患而不自知,应下罪己诏,及时图治。他提出的三策分别是“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③国子监与都察院都未同意代递,但翁同龢觉得颇有价值且私录其主要内容。④

       除了“上清帝第一书”之外,康有为还代御史屠仁守等人起草奏折。现能找到的有5篇:《请醇亲王归政折》《为报效一途急宜停止以存政体而遏乱原折》《请开清江浦铁路议》《门灾告警请行实政而答天戒折》《为宗社严重国势忧危乞赐面对以竭愚诚折》。⑤在自己上书未达的情况下,代拟奏折似乎给他另一种上书言事的新思路;他也在代拟的奏折中夹带自己的思想。这些都是康有为主动接近光绪帝的举动,光绪帝本人则对此一无所知。

       1894年3月,已中举人的康有为第三次来北京,参加会试未中,6月回乡。8月4日,给事中余联沅上奏称:

       今康祖诒之非圣无法,惑世诬民,较之华士、少正卯,有其过之,无不及也……相应请旨饬下广东督抚臣行令,将其所刊《新学伪经考》立即销毁,并晓谕各书院生徒及各属士子,返歧趋而归正路,毋再为康祖诒所惑。⑥

       光绪帝发给两广总督李翰章寄信谕旨,措辞严厉:

       有人奏,广东南海县举人康祖诒刊有《新学伪经考》一书,诋毁前人,煽惑后进,于士习文教大有关系,请饬严禁等语。着李瀚章查明,如果康祖诒所刊《新学伪经考》一书,实系离经畔道,即行销毁,以崇正学而端士习。原片着钞给阅看。⑦

       此时军机处由孙毓汶把持,从后来的情况来看,光绪帝对该谕旨印象并不深刻。经康有为、梁启超奔波后,两广总督李瀚章仅命将该书“自行销毁”而不了了之。⑧

       1895年3月,康有为第四次来北京,参加会试。5月6日,新贡士发榜,康有为中第5名。5月10日参加新贡士复试,中三等第4名;15日参加殿试,19日传胪,中二甲第46名进士;22日参加朝考,中二等第102名。6月2日,参加新进士引见,以主事“分部学习”,后分发工部。康有为并没有正式去就职。

       就在此次会试期间,清朝在甲午战争中败于日本,李鸿章在马关议和,条约各款极为苛刻。消息传出,各省公车(应试举人)纷纷上书,要求拒和再战。5月1日至3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南城松筠庵组织了规模最大的“联省公车上书”(即“上清帝第二书”),签名者达602人,因听闻和约已签,未递交都察院。⑨5月29日,康有为递交“为安危大计乞及时变法呈”(即“上清帝第三书”)至都察院。6月3日,都察院代递至光绪帝。⑩这是光绪帝第一次收到康有为的条陈。此后,康又撰“变通善后讲求体要以图自强呈”(即“上清帝第四书”),交都察院代递,都察院以康已分部而拒绝;再交工部代递,工部亦拒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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