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观即与儿童有关的一系列观念的总和,是对儿童的基本看法,包括儿童天性观、地位观、权利观、发展观、教育观等。在西方历史上,“儿童”经历了一个逐步被发现的过程,从柏拉图时期“城邦的儿童”到启蒙时代“独立的儿童”构成儿童观逐步转变的过程;在中国历史上,儿童通常是以“政治的或宗族的”身份出现,承认儿童地位和权利的现代自然儿童观主要在“五四”之后铺展。中外发展历史显示,无论是在国家、民族或政党组织发展过程中,还是在社会、学校或家庭运行中,儿童问题都是重要的基础性问题,因为儿童是面向未来且保持发展延续的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史中,从诞生及至执政地位的取得、巩固,早期领导人抑或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届领导人及其领导下的政府,都重视儿童问题,在不同的政治背景、国际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科学认识条件下推动儿童认识的发展以及儿童教育的深化。从儿童发展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也是其儿童观发展百年史,是在儿童个人发展与国家责任承担之间寻求对立统一认识的发展过程,并构成一幅在国家本位、社会本位、儿童本位观念交汇中的“变”与“不变”的历史脉络图景。 一、中国共产党百年史中的儿童观素描 从组织角度看,人是最重要的组织要素。成人在当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对于国家事业而言,保证合格且充足的后备力量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就把儿童作为政党组织延续的接班人和国家未来事业的继承人,因此在儿童问题上给予关注,儿童观的历史发展也与党的革命理念以及执政实践紧密相连。 1.早期党的领导人的儿童观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陈独秀、李大钊、方志敏、瞿秋白、恽代英等一批党的早期领导人面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家与民众的苦难,积极谋求民族独立,主动改变国家境遇,大力推行新文化运动。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十分关注儿童问题。 陈独秀作为民主革命者,在“外来”文化影响中注重民主政治的价值追求与建设,他主张对全体国民进行民主启蒙,倡导科学和民主思想,“创造新文化”。为此,他批判当时以“被动主义”和“灌输主义”为特征的教育现实,认为儿童“正当少年时代,恰如春天的草木一样”,脑髓能快速汲取更多学问知识,因此先生教学要研究儿童,做到“以学生为本位”,以儿童为中心,“启发儿童的性灵,养成儿童的自动能力”[1]。论及自己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时,陈独秀提出四条,即让学生“了解人生之真相”“了解国家之意义”“了解个人与社会经济之关系”“了解未来责任之艰巨”[2]。陈独秀针砭时弊,强调儿童本位,但又把儿童个性成长和国家发展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 李大钊十分关注儿童的生存发展及教育,在1924年担任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期间,特别调研了苏联少年儿童的生活和教育情况,这段经历对他的儿童思想有较大影响。李大钊看到社会主义制度下儿童身上蕴含的巨大价值,认为“在革命的风土中开起来的鲜红的花,其精神气度完全与旧社会里产生的人划一新时代”,他们“不但可以打破他们的旧家庭,实在可以打破全世界束缚人类的一切锁链”[3]。李大钊看到旧中国儿童悲惨而痛苦的现状,因此为中国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等的实现呐喊,指出中国儿童应该享受健康快乐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爱,应当在尊重儿童天性基础上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以促进儿童“智能的发育,娱养的得宜”[4]。与此同时,他还放眼国际经验的借鉴,希望一些有能力人士把国外儿童早期教育的经验和方法介绍给国人。 无产阶级教育事业先驱者瞿秋白的儿童观主要通过他的儿童教育思想体现出来。他认为儿童教育和成年教育是“关系到几千万群众”的事业,在艰苦的战争环境里,教育是阶级斗争的重要武器。因此,必须重视学校儿童教育并打好基础,学生通过学习“进步的思想”和“丰富的知识”在学校教育中被培养起“独立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能力”[5]。瞿秋白把儿童看作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和“全面发展的新人”,他重视儿童的思想政治素质,也关注儿童“自动能力和创造性的发展”。 无产阶级革命家方志敏的儿童观建立在革命工作需要和工农教育发展的基础上,他在赣东北苏区政府工作期间特别重视儿童的受教育权,为7~15岁的儿童提供免费入学的机会,积极“建立比较完备的初级和高级的列宁小学与师范学校,使苏区大部分儿童进入学校,受到革命教育”[6]。此外,他还亲自编写教材,提高学生知识水平和民族意识,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为革命培养后备力量。 政治活动家与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恽代英也关注儿童启蒙问题,他站在国家、民族与个人统一关系的高度理解儿童和阐述儿童教育。他认为搞好人的教育必须从儿童抓起,儿童天性无所谓善恶,主要是后天的启蒙、实践和教育引导在起作用。因儿童发育未成熟,能力有限,所以早期主要是通过模仿父母来获得发展,“其行为几一切皆依模仿性而发生”[7],家庭教育是儿童最初的启蒙且应以游戏为教育的“唯一”方法。从儿童之于国家的意义角度以及无产阶级的需要和共产主义对人的发展要求出发,恽代英主张实行“儿童公育”,并认为公育“是儿童解放的手段,是社会改造的一部分”[8],学校要培养儿童的“公民知识和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