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到“古文”,現在大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和白話文對應的文言文、我們在學校時讀的那些古文。百度百科里给“古文”列了五種義項:1.上古的文字。2.指秦以前的文獻典籍。3.“古文經學”的簡稱,漢經學的一派。4.文體名。5.泛指文言文。以上都没有把古文作爲一種書體的義項予以重視。而我們查一查《漢語大詞典》,“古文”的第一個義項就是“上古的文字”,“泛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和戰國時通行于六國的文字。如《説文解字》和曹魏時代《三體石經》中所收的古文及歷代出土的六國銅器、兵器、貨幣、璽印、陶器及近年長沙仰天湖楚墓中所發現的竹簡上的文字”。但現代人查百度的多,翻《漢語大詞典》的人太少了。在現在各種書法理論和書法史著述中,也很少有人把古文作爲一種書體對待。因爲古文作爲一種書體,今天的人感覺比較陌生了。但在各種書法展覽中,甲骨文、金文、戰國簡(楚簡)等“古文”書法常見,大都歸于篆書之中,没有人認爲古文應該是一種書體。在這裏,我們簡單梳理一下什麼是古文以及古文書體在漢代以後文字學和書法史上的地位。 一、古文的發現和《説文解字》中的古文 戰國時期存留下來的竹書,西漢就有了發現,最著名的當屬孔壁藏書:“武帝末,魯共(恭)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宫,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① “孔壁藏書”是簡牘發現史上第一次重要發現,也是影響了漢代之後學術史的一件大事。因爲在秦始皇焚書之後,人們又見到了戰國時期用古文抄寫的經典,從此出現了“古文經學”和“今文經學”,古文不但進入了文字學家的研究領域,也走進了書法家的創作視野,還影響了兩千年經學研究的“今古文之争”。 現在我們見到的最早的一部“字典”,是東漢許慎的《説文解字》(以下簡稱《説文》),這是中國第一部以形音義來分析漢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書,至今仍然是文字學家認識、研究古文字的重要著作。《説文解字叙》(以下簡稱《説文叙》)中説到書體名稱時,“古文”就列“新莽六書”之首:“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三曰篆書,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左(佐)書,即秦隸書;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日鳥蟲書,所以書幡信也。”②“新莽六書”中,第一就是古文,奇字即古文的異體,列第二,而篆書、佐書、繆篆、鳥蟲書列在其後。《説文叙》中的“秦書八體”中之所以没有“古文”,是由于秦代統一文字,罷掉了與秦文不合的六國古文:“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是時秦燒灭經書,滌除舊典,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日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絶矣。” 《説文叙》中提到古文來源時説:“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郡國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易》:孟氏,《書》:孔氏,《詩》: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皆古文也。” 許慎在《説文叙》中所説的古文,包括了西周宣王時太史籀著大篆之前的文字,這和“郡國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一樣,指的是倉頡造字以來、包括殷周時期除了籀文以外的所有文字,這屬于廣義的古文;而孔子壁中書等流傳下來的戰國古文經,則屬于狹義的古文。根據《説文叙》,那麼古文就包括了戰國之前的金文、戰國簡等所有古文字資料,實際上漢代人所見到的古文,主要是那時發現的戰國時期的竹書典籍。 《説文》中所記載的字體有篆書和古文、奇字和籀書,古文數量是五百多字。但若仔细考究,實際數量并不止于此。許慎雖然在《説文叙》中説“今叙篆文,合以古籀”,意思是説以小篆爲字頭,古文、籀文附録其下。但我們在《説文》中發現也有字頭爲古文或籀書的例子。例如:“二,高也,此古文上……上,篆文上。”段玉裁之所以把古文“上”改爲“二(上)”,是因爲從上部的篆書“帝”“旁”等字均從“二”。還有的字將篆書列在《説解文字》中,那麽字頭的文字就會是古文或籀書。除了古文、籀書以外,《説文》中還有“奇字”,即“新莽六書”中“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在《説文》中一共衹有五個字,如:“兒……古文奇字人也。”此外還有“倉”“涿”“無”“晋”。其實也是漢代出土的竹書文字。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奇字“無”在戰國時期的六國簡中并没有出現過,倒是在秦簡中有這個奇字“無”,這能否説明奇字的來源與古文并不相同?另外一個因素也不能不考慮到,就是《説文》在流傳過程中,經過李陽冰及後人的刊改,如徐鍇就在《説文解字系傳·祛妄》中指出,李陽冰曾把“金”字的古文和正篆合爲一體。這樣看來,《説文》中古文的數量就很難有一個十分確切的數字了,起碼不止《説文》中明確指出的五百餘字。 中國最早出現書體名稱應當是在漢代,《説文》所載“秦書八體”的名稱也應該是漢代纔出現的。《漢書·藝文志》:“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爲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爲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佐書、繆篆、鳥蟲,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是也。”③《説文叙》:“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爲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大史并課,最者以爲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史律》載:“(試)史學童以十五篇,能諷書五千字以上,乃得爲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其八體課大史,大史誦課。取最一人以爲其縣令史,殿者勿以爲史。三歲壹并課,取最一人以爲其尚書卒史。”④根據《説文叙》和漢簡《二年律令》的記載,“又以八體試之”,然而《漢書·藝文志》中明確指出“六體”之名,與“新莽六書”完全一樣,這就不能不讓我們對六體書是不是到新莽纔出現的問題畫一個問號,而不應該簡單認爲“六體”爲“八體”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