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回日期:2020-08-30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053(2021)07-1229-10 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制度要素,专利制度在激励科技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保护私有产权等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0-2014年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以占全社会3.4%的就业人员创造了全国超过10%的GDP[1]。此外,欧盟知识产权局报告称2011-2013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对欧盟的经济贡献率达到15.2%[2]。可见,在国家创新体系下,专利制度一方面回应了创新系统内各社会主体对科技创新的保障需求,另一方面以赋予创新者相对垄断权的方式,激励内生性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向前。专利制度俨然成为了国家创新发展的矛与盾。而在国际层面,由于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并不均衡,专利保护强度不足甚至一度成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施压的主要武器。进一步而言,在贸易全球化与科技合作国际化的背景下,国家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因素日趋复杂。除经济发展因素外,专利保护强度亦会对国家创新体系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技术扩散各子系统的发展作出反应。因此,探究经济发展、跨国技术扩散与基础科研能力对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对优化专利制度设计,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1.1 文献综述 学者对专利保护强度影响因素的研究肇端于对专利保护强度的测算。20世纪后半叶,跨国贸易中专利问题频发使国际专利保护相关议题受到关注。然而由于缺乏国际层面权威的专利保护评判标准,早期研究主要通过参照民间商业团体制定的专利保护标准或以问卷调查法对专利保护强度进行测算[3][4]。尔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的缔结使专利保护强度的测算走向精确化、系统化,Ginarte和Park[5]将协议内容纳入专利保护评价体系,从专利客体种类、签订国际条约数量、权利限制、执法机制以及保护期限五个方面对110个经济体的专利立法保护强度进行测算。该测算模型(以下简称GP指数)成为专利保护强度测算的经典工具。然而,由于TRIPS协议引发了立法趋同效应,学者发现仅根据立法水平无法客观评价一国实际专利保护强度,整合专利立法水平与专利执法水平的综合评价法应运而生。Papageorgiadis等[6]基于交易成本理论,选取世界经济论坛、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以及美国政府发布的统计报告中的10个二级指标量化执法强度,对48个经济体1998年-2011年的专利保护强度进行测算。在中国入世后,国内学者基于综合评价法对专利保护强度测算进行了有效探索。詹映[7]引入三项反映一国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国际指标,对122个国家和地区在2010年的专利保护强度进行比较,指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 专利保护强度测度方法的逐步优化,为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因素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撑。现有研究中,学者对一国专利保护强度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验证专利保护强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Ginarte和Park[5]研究发现一国专利保护强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也有学者引入非线性二次项模型,研究发现专利保护强度与经济发展呈“倒U形”关系[8]。随后,部分研究从对外开放[9]、经济自由度[10]等方面对一国专利保护强度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尹志锋等[11]以Fraser指数作为执法指数构建专利保护强度模型,探究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与专利保护强度的关系,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与专利保护强度呈现高位逆转关系,且许可生产、FDI与进口水平给东道国带来的专利保护压力依次递减。 综上所述,专利保护强度的测度方法经历了从立法评价法、调查法到综合评价法的迭代,但在构建专利保护执法指标时,大量文献采用美国政府的统计报告作为数据来源,一定程度上代表美国公司的利益及美国政府的立场,数据选取缺乏独立客观性与国际权威性。国内学者分别从省际、国家与国际层面论证我国实际专利保护强度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匹配程度,有力回应欧美发达国家指责我国专利保护强度过低等问题。但就研究方法及数据选取而言,仍存在三点可改进之处。一是相关研究大多采用截面数据进行时点分析,缺少时序数据分析,难以描述各国专利保护强度的变化趋势;二是指标选取上,现有文献大多仅对数据的权威性及可靠性进行说明,缺少选取指标的理论分析;三是对专利保护强度模型的权重设计大多采用主观赋值法,缺少统计学意义上客观赋值法的尝试。 在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因素研究中,现有研究多从宏观层面,就经济发展与国家政策等因素对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进行探讨。然而,专利制度兼具增加社会福利与激励创新两项功能,现有研究过度关注经济发展,忽视了创新系统对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认为,专利制度与创新主体、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经济要素共同组成国家层面的创新网络[12]。而在知识流动角度上看,国家创新体系可进一步划分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技术扩散三个网络[13],处于创新上游网络及下游网络的基础科研能力与跨国技术扩散水平对一国专利保护强度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不同收入的经济体中有何体现?现有文献中仍鲜有讨论。 因此,本文在GP指数的基础上,重构专利执法指标,通过因子分析法设计权重,对52个国家2006年-2017年的实际专利保护强度进行测算。基于测度所得的专利保护强度,探究国家创新体系下经济发展、跨国技术扩散水平与基础科研能力对专利保护强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