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瓶”“新瓶”:清朝咸豐時的關稅與財政

作 者:

作者简介:
倪玉平,2003年在北京大學獲歷史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獲“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2018年被教育部遴選為“青年長江學者”,先後任職任教於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現為清華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明清經濟史研究,代表性中文著作有《清代漕糧海運與社會變遷》《博弈與均衡:清代兩淮鹽政改革》《清朝嘉道關稅研究》《清朝嘉道財政與社會》,英文著作有《清代關稅:1644-1911年》等。

原文出处:
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

在太平天國起義和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壓力下,清朝咸豐時期的財政面臨着前所未有的危機。太平天國起義後,受戰火波及,很多稅關祇能臨時或永久封關,常關稅收明顯下降,由原來的250多萬兩下降至100萬兩,降幅高達一半以上。與此同時,咸豐時期的洋稅體制也發生巨大變化,形成了內地子口半稅、復進口半稅、船鈔和洋藥稅等幾種洋稅稅種。影響更為深遠的則是稅務司制度。咸豐十年(1860),清廷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專辦外交事務;隨即,英國人李泰國被任命為“總稅務司”,關稅自主權旁落,但稅收增長卻極為強勁。正是由於洋稅的快速崛起,導致咸豐朝的關稅總收入在戰爭情況下仍能保持較為明顯的增長。這一時期,以粵海關為代表的洋關均位於沿海地區,若將它們的徵稅情況與常關中的沿海各關相匯總,則沿海地區所徵收的關稅遠遠超過內地各關和邊疆各關。這顯示出,沿海地區的商品貿易流通,已經超過內地的商品貿易流通,經濟重心由內地向沿海地區轉移的趨勢明顯。關稅和釐金共同構成了這一時期商稅的主體,並從根本上改變了清朝舊有的以田賦稅收為主體的農業型財政稅收結構,開始向以關稅和釐金為代表的商業型稅收結構轉變。這一過程,可以稱之為清代財政的近代化轉型。在咸豐時期的財政收入構成中,傳統的田賦和常稅部分仍歸中央所有;新滋生出的稅源中的洋稅雖由洋人負責徵收,但最終仍須交由中央統籌規劃;釐金則基本由地方當局管理。由此可見,這一時期的財政已經出現全新的變化,財政的“盤子”或者說這塊“蛋糕”已經做大。正如清代的中央集權體制本身一樣,這一時期也已經隨着時代的變化,在內涵和外延方面都有了重大拓展。“舊瓶”固然可以裝“新酒”,但此時其實已是容量擴大了的“新瓶”了,如果還要用一成不變的“舊瓶”刻度來衡量權力的變化,顯然是不合適的。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論是“督撫專權”還是“內外皆輕”,研究者都存在着簡單化、概念化的問題。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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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是從政治、軍事、經濟角度,還是從財政角度來看,咸豐時期(1851-1861)都是清朝歷史上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轉折時期。太平天國起義之前,清朝遵循傳統的“量入為出”財政原則,穩定的田賦收入佔全部收入的一半以上,居於最重要的地位。伴隨着太平天國起義和第二次鴉片戰爭的發生,清朝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傳統的財政體系甚至整個國家都面臨巨大的挑戰,財政收支結構也發生急劇變化。由於關稅是傳統財政體系中為數不多的可擴張性稅種,在這一時期也發生劇變,並開創出全新的局面。研究這一時期關稅的發展演變軌迹,對於認識清朝財政及社會經濟轉型的艱難歷程以及其他相關問題,不無參考意義。

      清朝繼承了歷代的“關市之徵”,在水陸衝要及商品集散地設置稅關,對過往貨物和船隻徵稅,即為“關稅”。清代的稅關包括常關和洋關,涵蓋了國內貿易、國際貿易的所有商品。常關分為戶關和工關。戶關來源於明代的鈔關,隸屬於戶部,稅款歲輸戶部供國用;工關則源於明代的工部抽分,隸屬於工部,主要徵收竹木稅和船稅,稅款專佐工部營繕之需。在嘉道時期,常關的結構基本穩定,包括了山海關、崇文門關、天津關等四十六處稅關。①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清廷被迫開放廣州、上海、寧波、福州、廈門五個通商口岸,徵收洋稅。起初,新的通商口岸以粵海關之關期為關期,徵稅數量亦堅持“粵海關原定稅額”,即通籌沿海五關稅收,“此後,粵海關如有徵不足數,應請暫於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四關所徵西洋各國貨稅內撥補足數,即由各海關徑自報撥,其額外贏餘,各歸各關,盡收盡解”。②不料,經過試行,粵海關所徵稅額每年均在200萬兩以上,“不但有盈無絀,抑且多至數倍”,清廷遂決定粵海關之原定額數,不再勻歸各口分攤,各口所徵亦“盡收盡解”③。這是咸豐時期關稅所繼承的格局。

      1851-1864年發生的太平天國起義,不僅對清廷統治造成毁滅性打擊,也對舊有制度造成巨大衝擊。在關稅徵收方面,由於蕪湖關、九江關、揚州關位於戰爭省份,日常徵稅活動幾乎癱瘓,清廷不得不修改這些關的稅額,同意“盡徵盡解”,而不拘泥於正額和盈餘的“定制”奏銷。這對徵不足數的各關自然是重大利好,因為據此所欠稅銀就不必由各關監督自行攤賠了。不料,滸墅關、淮安關、鳳陽關、崇文門關、臨清關等亦紛紛援案奏請,希望也能“盡徵盡解”。因財政窘迫,無奈之下,戶部不得不對這些關的訴求一一駁斥:“若竟任其盡徵盡解,而不予以限制,則既經奏請之關固可以自便,即未經奏請之關亦必紛紛效尤。且盡徵盡解,則十成內收至九成者謂之盡徵盡解,即十成內僅收至一二成者亦謂之盡徵盡解,是徵收關稅可以任意虧短而臣部亦無憑考核。”④換言之,那些稅關監督必須自己去解決困難一至少這是中央政府所希望的。

      當然,這種制度上的調整是不以統治者的願望為轉移的。隨着軍事行動的升級,很多稅關衹能臨時或永久封關:龍江關、西新關自咸豐三年(1853)起停徵⑤;滸墅關自咸豐十一年(1861)起停徵⑥;北新關自咸豐十一年停徵⑦;武昌關自咸豐元年至九年(1851-1859)停徵⑧;蕪湖戶關、工關自咸豐三年至光緒二年(1853-1876)停徵⑨;揚州關自咸豐三、四年停徵,五年(1855)復開旋停,停徵至咸豐九年(1859);⑩九江關自咸豐四年至同治元年(1854-1862)停徵(11);贛關自咸豐五年至咸豐九年(1855-1859)停徵(12);其他一些關雖未停徵,但受戰爭影響,稅收大幅下降。表1是京城的崇文門關、江蘇的淮安關、廣東的太平關的徵稅統計,由此可看出戰爭是如何從北到南影響關稅徵收的。

      

      太平天國起義也影響到洋關。咸豐三年之前,清廷對江海洋關(上海)、浙海洋關、廈門海關、福州海關是牢牢控制的。咸豐三年秋,上海小刀會起義,佔領上海全城,蘇松太道兼江海洋關監督吳健彰逃離上海,英、美、法三國趁機接管江海洋關。十月,局勢稍定,吳徤彰重返上海,要求恢復自己對洋關的控制,遭到列強拒絕。經過多次談判,清廷於次年接受英國的提議,將上海關置於英、美、法三國共同控制之下,备派一名代表主持稅務。由此,江海洋關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西方控制的洋關,清廷的徵稅自主權受到嚴重侵犯。考慮到與太平軍、西方列強之間的衝突,以及西方列強對江海洋關的成功管理,清政府認可由西方負責洋關的徵稅事宜。咸豐九年,清政府建立了海關總稅務司;之後,洋關逐漸發展成一個綜合管理中國河運、海運等各種事宜的機構。因爲已由指定的西方稅務司進行單獨管理,洋關形成了獨立的稅收系統,並成爲清政府一項特殊的財政收入,這對於晚清財政結構的演變具有決定性意義。

      太平天國運動還影響到洋關的徵稅收入。咸豐四年,粵海關奏稱:“因廣潮惠各屬口岸,土匪滋事,所設稅館間有被盜,盤踞滋擾,稅餉悉難如舊。”(13)咸豐八年之所以稅入減少,也是“各口因賊匪竄擾,路途阻滯”(14)。與粵海關形成反差的是江海洋關。自開埠以來,隨着國門洞開,洋貨大量涌入中國,上海迅速繁榮起來,成爲當時最大的國際貿易口岸,江海洋關的稅收也不斷增加。太平天國運動期間,江海洋關稅收有過短暫下滑,隨着西方列強的介入,稅收再次增長,逐漸超過粵海關成爲天下第一大稅關,因之改變了以往粵海關一關獨大的流通格局。由此反映出的對外貿易中心成功北移,是改變近代中國經濟格局的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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