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道路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成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典顺(1966- ),男,江苏沛县人,江苏师范大学哲学范式研究院院长,教授,从事哲学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文本文献学、社会哲学和文艺哲学研究。江苏 徐州 221116

原文出处:
理论探讨

内容提要: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逻辑问题,是指在肯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客观性存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怎样存在的问题。二者讨论的核心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可能的问题,后者是表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可能的问题。二者的共同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逻辑问题或称中国道路的哲学逻辑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具有现实化特征,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事实性存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具有丰富化的特征,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创新性存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具有范式化特征,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学术性存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具有文明化特征,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文化性存在。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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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21)03-0072-09

      就哲学基础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当代中国的理论建设与社会实践具有影响的哲学元问题,就包括要厘清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间的关系问题。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三者之间的关系理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都是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如果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一个客观性存在,那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是不存在的。在我们看来,无论是就理论内涵和理论发展的视角理解,还是就理论研究和理论使命的视角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一个客观性存在。

      一、理论内涵的现实化逻辑: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事实存在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事实性存在,是指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理论上能够存在,还在现实中客观存在。正如张岱年和程宜山所认为的那样,“中国文化中本有悠久的唯物论、无神论、辩证法的传统,有民主主义、人道主义思想的传统,有许多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因素,有大同的社会理想,如此等等,因而马克思主义很容易在中国的土壤里生根”[1]。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理论,意即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涵具有现实化的哲学意蕴。这一现实化,就是指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表现在中国道路的社会实践中、在中国制度的政治实践中、在中国逻辑的实践生成中、在中国价值的实践规范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道路,坚持完善中国制度,发展中国逻辑与践行中国价值等都在表明,中国发展道路中的各种具体社会实践,无一不在表征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存在,并且具有重大影响。

      (一)中国道路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实践

      中国道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经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凝结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成果,中国道路的发展不仅遵循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契合中国人民的现实需求,即中国道路蕴含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层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既能拓展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又能为世界上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全新选择的道路[2]8-9。这就是说,一方面,中国道路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过程,符合人类历史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客观规律。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基于西欧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的规律总结,并不是要求每个民族国家都必须经历这几个发展阶段。马克思以俄国社会发展状况为例,主张以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情况为基础,在遵循历史规律的前提下,每个民族的发展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中国道路正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依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探索和确立的科学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中国道路是一条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愿望的道路,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意志。从唯物史观视角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的需要和愿望推动社会变革不断地向前发展[3]。就中国人民的需要而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们的愿望是取得革命胜利与民族独立;新时代的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的共同追求。臻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道路是一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满足人民需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道路。

      (二)中国制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实践

      中国制度是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与方法的政治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阐释和确立中国制度的根本理论依据。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包括人民性、革命性与实践性,这三个基本范畴与中国制度高度契合。其一,人民性是中国制度的崇高特性。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探索并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制度。中国制度明确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现了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4]。这就是说,中国制度表征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群众观点和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其二,革命性是中国制度的坚定特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5]。中国制度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并在创新发展中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贡献中国智慧。其三,实践性是中国制度的自觉特性。中国制度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中国制度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确立起来的制度,他们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奠定了中国制度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使其能够在实践中落实到社会主义发展的方方面面。中国制度的一个显著优势是具有超高的执行力,能够将制度真正落实到行动之上。中国制度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实践,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三)中国逻辑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逻辑

      中国逻辑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实践而诞生的理论体系,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逻辑,即中国逻辑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立场的实践,中国逻辑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任务的实践,中国逻辑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思想方法的发展。其一,中国逻辑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立场的实践。中国逻辑继承并实践了马克思立足人民群众把握和凝练时代精神的基本立场,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身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从毛泽东思想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都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二,中国逻辑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任务的实践。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中国逻辑继承了马克思发展生产力,实现人类解放的哲学旨归,并将其作为自身的基本任务。邓小平认为,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国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生产力发展起来,才能消灭剥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其三,中国逻辑是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思想方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方法是唯物辩证法,对此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只有用我的方法”[6]。中国逻辑继承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坚持并践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维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针对我们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江泽民认为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缺乏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来分析当前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实事求是”[7]。实事求是是中国逻辑的关键所在,是其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思想方法的实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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