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支出项目扣除比例梳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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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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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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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期)

       七、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60%或5%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细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各类企业,不仅指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行次说明: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即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之和确定,营业外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实例解析]某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3亿元,其他业务2000万元,视同销售的收入为3000万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400万元。则根据60%和5‰遵循孰低的原则,该企业2020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75万元[(30000+2000+3000)×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部分是240万元(400×60%),由于175<240。所以,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75万元,在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5万元(400-175)。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15%(化妆品、医药、饮料30%)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细化规定]15号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43号公告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不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在内。

       [实例解析]A企业和B企业是关联企业。A企业和B企业签订了分摊协议,约定B企业在2020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30%,归集至A企业扣除。假设2020年B企业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5%。2020年A企业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800万元,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5%。

       B企业应作如下处理:

       1.2020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2000×15%=3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超过当年准予扣除的限额,当年准予扣除额为300万元。

       2.协议归集至A企业扣除=400×30%=12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可全额分摊至A企业扣除。

       3.则2020年度在本企业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00-120=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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