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9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690(2021)X-0553-09 户籍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社会管理制度[1]。在以户籍为核心的人口和社会管理体制下,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长期的二元差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对不同群体存在差别化对待,人口自由迁移流动受到较大阻碍[2,3]。随着户籍制度的逐步调整,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生活的城市,但在流入地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仍存在较大障碍,导致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人户分离”流动现象越来越多,形成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的城市内部新二元结构,严重影响到城镇化质量的提升[4~6]。同时,也形成从非户籍流动到户籍迁移的2阶段人口迁移模式,成为中国人口迁移和城镇化的典型特征[7~10]。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后文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它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随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逐年缩小,但在2017年出现反弹,政策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落户问题仍需更多研究讨论和关注。 现有文献对落户问题从供给和需求2个方面展开研究。供给侧的研究致力于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的路径,尤其对不同规模城市推行差异化户籍政策调整的探讨较多[11]。现行的落户政策强调大城市的调控和小城市的放开,但这种户籍供给导向与流动人口高度集聚于大城市的现实格局存在显著的结构性矛盾,所以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落户仍是政策研究中的讨论热点之一[12~15]。在需求侧,流动人口对城市户口的现实需求由个人和城市双方的特征共同决定。大量实证研究从个体决策和主观态度的视角、基于微观调查数据分析了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发现个人属性、家庭特征、迁移经历、经济能力、社会资本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揭示了户口需求的群体差异特征[16~20];同时,城市的收入水平、就业机会、公共服务等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户口的价值,进而对流动人口整体和各子群体的落户意愿产生影响,同样会影响到城市户口的需求[21~25]。 户口供求关系的政策和实证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户籍迁移的动力机制,但学术界对现实中的户籍迁移状况如迁移规模的变动特点及迁移流向的空间特征等仍然知之甚少,这类研究缺失的影响是重要而深远的。首先,难以评估国家和城市不断变化而有差异的落户政策是否形成了有效的户口供给、促进了现实的户籍迁移,更难以评估这种影响在城市间和区域间的差异性,限制了各地现有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及新政策的设计和引进。其次,难以观察落户意愿向落户行为的转化状况,限制了对城市户口有效需求的评估、对流动人口行为研究的深化和对城市政策影响个体行为效果的探讨,进而影响研究者和决策者对人口流动和户籍迁移趋势的判断。再者,户籍迁移研究的缺乏直接导致中国的人口迁移研究高度集中在非户籍迁移,也即人口流动的时空特征及流动人口群体的经济、社会、家庭、心理等特点,而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及城市间人口和人才竞争的加剧,户籍迁移的时空特征和新落户居民的多元需求应受到学术界和政策界的高度关注,当前人口迁移研究对流动的高度偏向性将越来越难以适应新时代的社会需求。此外,以户籍地和常住地的空间不一致性表征的人口流动与国际上普遍意义的人口迁移概念存在本质性差异,难以衔接。虽然户籍制度是中国人口管理服务的核心基础和典型特征,但要借鉴国际人口迁移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更全面地认识中国人口迁移的新特征与新趋势、向世界讲述人口迁移的中国故事,反而更需要重视户籍迁移的特征与机制研究。 诚然,较为精细空间单元和个体层面数据的缺乏是当前户籍迁移研究不足的重要原因,但鉴于其学术价值的重要性和政策需求的紧迫性,该领域的研究不应因此而限于停滞,而基于现有数据的户籍迁移估算则是研究的关键基础。已有学者从省域尺度上考察人口迁移的时空格局变迁[26],但中国户籍政策的制定和户口价值的差异性主要来源于城市层面,流动人口落户行为决策同样也在城市层面进行,这种空间尺度的错位不容忽视。这种错位的根源在于数据可得性。在国家级的统计数据发布体系中,仅提供省级户籍迁移数据;真正具有研究和政策意义的城市层面户籍迁移数据只能从地方统计年鉴或相关资料中获取。但在现实中,仅有极个别城市公布户籍人口的迁移情况,数据可得性远远不够;这些城市的统计在具体的时空界定、数据精度等方面也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因此,为突破数据缺失造成的研究障碍,本文拟利用现有公开的人口统计数据估算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户籍迁移规模,以期较为准确地考察中国人口户籍迁移的时空格局特征及演变趋势,评估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的户籍迁移效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提供政策参考。当然,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基础研究,我们的数据和方法必然受到诸多限制,对户籍迁移特征的认知也不一定足够精准,但因此也更能清晰准确地认识户籍迁移研究对中国人口统计方法和数据的现实需求、能够引起学术界对户籍迁移估算方法和结果的讨论,这也正是本研究的初衷和目的之一。 本文将首先介绍户籍迁移估算使用的数据与方法,而后对户籍迁移的时空特征进行描述和总结,将户籍和非户籍迁移进行对比,进而评估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的户籍迁移新特征,最后对主要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讨论。 1 方法与数据 以常住人口代替户籍人口已成为中国人口统计的基本原则,这是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背景下的合理选择,但同时也造成户籍迁移数据的普遍缺失,转而限制了后者相关研究的推进。本文试图基于现有公开统计数据对各地户籍迁移状况进行初步估算,并对其展开分析。估算思路基于户籍人口增长的2种来源,即自然增长和迁移增长,故可以通过户籍人口总增量与户籍人口自然增长量的差值估算户籍净迁移的规模。即,由年平均人口与自然增长率相乘得到自然增长数量,进而得到净迁移人口数量。 据此方法计算2011-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每个年份的人口净迁移数量,计算范围包括市域和市辖区2类。市域尺度是行政意义上的城市范围,可以较好地反映地级单元的总体特征,使用2011-2018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7]数据。市辖区尺度比较接近于实体地域的城市范围,可以了解外来人口在城市市区的户籍迁移特征,使用2011-2018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7]和《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8]进行统一校对。值得指出的是,市辖区虽然接近城市实体和功能地域概念,但严格来说仍是行政地域概念的城市,这种近似处理一方面是数据可得性的限制,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城市实体边界的变动性、村改居等乡城类别划分的干扰。在快速城镇化的当前,这种处理更能保证估算结果的时间和空间一致性。根据空间一致性原则,统一合并至2017年行政区划,对市辖区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和合并,最终市域尺度的估算共统计到285个城市(不包括新疆、西藏、三沙市、儋州市、海东市及港澳台地区);在剔除一些数据异常波动的城市后,共得到27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的估算结果(不包括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芜湖市、蚌埠市、郑州市、平顶山市、南阳市、黄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