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荷兰学派技术哲学受到普遍关注,但该学派并无统一研究纲领。维贝克(Peter Paul Verbeek)的研究方法是后现象学外加一些技术权力论。克劳斯(Peter Kreos)基本上是采用分析的办法,进行人工物本体论研究,提出经验转向。乌得勒支大学伦理研究中心主任杜威尔(Marcus Düwell)则从康德和格沃斯传统来讨论技术伦理问题。①克劳斯和梅耶斯(Antonie Meijers)、维贝克联合编了一些人工物道德属性的书。②他们的研究方法虽有不同,但都有道德物化的诉求。本文试系统考察道德物化及其批评问题。 一、何为道德物化 所谓道德物化,简单地讲就是道德主体不单是人也不单是物,而是人和物的集合。这意味着物本身不是价值中立而是负载道德的。因此,在设计物时,应有价值自觉地试图把公共善嵌到人工物里去,进而通过物的发端流行来实现善。道德物化概念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支持者认为可以通过道德物化来更好地实践善的生活。好处不论,这里主要介绍相关质疑。 维贝克将对道德物化的质疑概括为三种:一是自由侵害论,二是道德取消论,三是技治主义论。自由侵害论认为道德物化会侵害自由。③康德认为人之为人是因其有自由理性的能动性(free rational agency)。如在用物时,人被操纵,进而非自由地践行价值,那么自由将遭到侵害,尊严将受到冒犯。④在道德哲学情境中,人的尊严(human dignity)通常是道德底线,一旦触碰,即遭禁止。⑤道德取消论认为如果道德统统被嵌入人工物,行为的道德性即被剥夺。因为它仅仅是偶然符合而非出于道德要求。康德认为只有出于义务的行为(act from duty)才道德,仅符合(act in accordance with duty)义务并不具道德性。⑥如果用物使得行为自然符合义务,道德就被取消了。比方说在车上不堪安全提示噪音骚扰,不厌其烦地系上安全带就不是一个道德行为。技治主义论认为道德物化给工程师过度赋权。绝大多数老百姓注定没有工程和设计知识,道德物化必然把道德抉择权让渡给专家。维贝克虽然列举了以上问题,但他并未从认识论角度回应上述挑战。 道德物化的三种批评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均不完全恰当。如果道德物化指的仅是让物来接手道德,将人还原成被动执行者,那么这三种批评都算有的放矢。但问题是道德物化的内涵并非如此。本文将扼要介绍道德物化概念,继而回应这三种批评。鉴于维贝克的独著对这一问题最有影响力,这里主要援引他的观点来阐明道德物化概念。 维贝克是在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基础上进行道德物化研究的。海德格尔将技术看成是一种把一切当成持存的解蔽方式,首先把技术和生存联系在一起。⑦经验转向之后,学者不再把技术当成一个整体进行批判,转而谈技术品的哲学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学者是维纳(Langdon Winner)。维纳最早在《技术物是否有政治》一文中讨论了人工物的政治属性问题。他以一个可以仅让轿车通过的低通桥为例说明人工物内嵌了价值,可以用来实现特定的目的。这个桥高度有限,仅能让有轿车的白人通过,贫穷的黑人坐巴士则被阻拦,无法抵达对面的休闲场所。⑧价值敏感设计和说服性技术研究都揭示了技术的道德负荷问题。⑨因此,道德物化绝非凌空蹈虚,它是在我们对人工物的哲学理解中不断展开的。道德物化预设了物的道德性可能。物不再是中立工具,而是一个渗入道德的规范性存在,是有道德负荷的。维贝克想找到一个系统理论来为这些新的观察提供解释,他并不是仅想提出一个实践诉求,其最根本的兴趣还是认识论的,他想要建构一个人/物关系的新解。 从认识论理解道德物化,我们需要解决何为道德以及道德何以能物化的问题。就道德而言,维贝克并未特别言明。从文本上看,他预设了一般常识性道德,即具有普遍有效约束性的原则和值得追求的价值和美德。维贝克引康德论述的次数较多,我们权将康德的道德哲学作为前提来深入讨论。康德认为道德表现在绝对律令,即有一种原则对意志有无条件的绝对规范性。⑩它的形而上学可能是意志的自我立法性,即自由,所以自由是其道德的核心。一个主体出于责任,也就是对道德法的尊重而去行为,才是道德行为,而仅仅符合它则谈不上道德,因为行为失去了主体,在欲望和尊重两者中将后者当作行为动机的规范性要素。根据这种研究,康德继而提出了一些值得广泛追求的价值,比如诚实/不撒谎、勤奋/不荒废、坚强/不轻生,等等。(11)我们将把道德讨论限定在基础论尤其是康德道德哲学之内,因为它同道德物化批评最为相关。 什么是物呢?维贝克对物的分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哲学史中的物观念,二是物的分析,三是人/物关系。就第一个问题而言,亚里士多德认为技术虽然模仿自然,按照特定目的特定形式安排物质,但人工物是外因的,自然却是自因的,本体论地位不同。但是人工物之间没有本体论差别。(12)海德格尔的创见在于他把前现代物和现代技术物进行了本体论区分。海德格尔认为传统的物才是物,因为它是物事(thing),现代视野中的物不是物,而是对象(object),甚至仅仅是持存(standing reserve)。作为物事的物是一种特定的聚集(gathering),它召唤(summon)天地人神,完成了一种丰富性的存在。(13)棺材聚集生老病死,聚散离合,但水电站没有这种特定的聚集,而是作为一种集置将河流(如莱茵河)解蔽为持存,可被任意取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