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的历史伦理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靳凤林,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jinfl@ccps.gov.cn。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孔子评述历史事件所采用的“寓褒贬,别善恶”的春秋笔法作为一种历史伦理观,奠定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史学的理论根基,并成为历代史学家修纂史书的指导思想和中国史书反复阐明的“史义”。这一历史伦理观包括:(1)历史是天命力量的持续释放;(2)历史是人类生存面相的本真显现;(3)历史是人类道德光辉的永恒绽出;(4)历史是社会公义的不断张扬;(5)历史在追溯往昔中开拓未来。孔子的上述历史伦理思想既造就了中国史学传统的悠久与辉煌,也预制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局限与不足。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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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族是具有深刻历史意识的民族,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完备的修史制度,创制了丰富的历史典籍,产生了众多的历史学家。黑格尔曾说:“中国‘历史作家’的层出不穷,继续不断,实为任何民族所不及。”①中国史学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优良的治史传统,诸如,学兼天人、会通古今的气势与规模,以古为鉴、经世致用的理论与实践,刚正不阿、秉笔直书的精神与气节,等等。这些优良传统的形成与史学家的道德修养不离须臾。唐代刘知几的《史通》和清代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皆把史学家的“史德”置于史才、史学、史识之前,而衡量史德的根本标准就是儒家的道德伦理观,有所谓“史家以修身立德为己任,史书以表彰忠臣孝子为要务”之说。我们不禁要问,儒家的道德伦理观何以成为中国史学家修纂史书的指导思想?儒家的政治伦理观如何演化为中国史书反复阐明的“史义”?要解答这些问题,有必要深入探究儒家的不祧之祖——孔子的历史伦理思想。

       要把握孔子的历史伦理思想,必然涉及对相关文本的诠释学方法问题。本文试图借鉴西方学界施莱尔马赫的“普遍诠释学”、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和中国学界成中英的“本体论诠释学”、傅伟勋的“创造性诠释学”思想,将其核心观念归纳为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以之对孔子的历史伦理思想予以当代诠释。一是深入到孔子生活的历史背景之中,科学把握相关文本的文字、精神和意义,有效避免诠释者的主观成见;二是从孔子历史伦理思想赖以生成的历史语境中,体悟和建构其本真的生命意向和思想,彰显其历史伦理的生命本体论特质;三是通过“视阈融合”将孔子的历史伦理思想与近现代西方历史伦理观相互参照,在人类有限的历史存在方式中发现人类与世界的普遍性根本关系;四是将对相关文本的理解、解释与应用紧密结合,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对孔子历史伦理思想的理论意义和价值限度予以科学评估。

       一、孔子历史伦理思想的发生学探源

       孔子历史伦理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多重因素复杂互动的历史过程,这些因素包括:(1)孔子周游列国的坎坷人生经历;(2)孔子仕鲁的政治实践活动;(3)夏、商、周三代意识形态的总体特征;(4)孔子以《诗》《书》《礼》《乐》《易》《春秋》为教学内容的教学实践。由于笔者在《孔子经济伦理思想的生存论诠释》一文中对前两种因素已做过深入说明②,故在此不再赘述。而(3)(4)两项内容对孔子历史伦理思想生成所发挥的作用至深且巨,故构成本文重点探讨的对象。

       就夏、商、周三代意识形态的总体特征而言,被学界广泛引用的《礼记·表记》中的三段话集中说明了夏、商、周三代的文化特点及彼此之间否定之否定的逻辑发展线索:

       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弊,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

       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弊,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可见,周代的文化既不像夏代那样质朴无华、文饰不足,也不像殷人那样尊神事鬼、荡而不静,而是在否定之否定基础上形成了尊礼尚施、敬鬼神而远之的突出特征。从现有资料看,周代的礼仪发达和规章细密已达到了强人所难的程度,以祭祀礼仪为例,涉及祭祀的对象、时间、空间、次序、祭品、仪节等诸多繁杂内容,敬畏和尊重礼仪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上下有差别、等级有次第的差序格局,以保证社会秩序的有条不紊与协调和睦。到了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这些繁杂的礼仪尽管有所简化,但依然广泛存在,只不过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甚至在许多诸侯国已是礼崩乐坏、徒具形式。例如,只有周天子才能享用的礼仪,鲁国国君却僭越使用,故孔子有“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的愤怒谴责。为了保证礼仪自身不言自明的权威性律令由外在的形式转化为内在的道德情感,孔子开始为礼仪寻找最终的价值依据和心理本原,为此他从商人的“命”和周人的“德”中发展出独具特色的理性化和人文化的“仁学”理论,将遵循礼仪的根源由外在的“神差鬼使”转变为内在的以仁为核心的“血缘亲情”,从而使得古代思想世界中礼仪的神秘意味日渐消弭,道德色彩益发浓烈,经过“仁”与“礼”紧密结合的这一蜕变过程,一种依赖人性情感的自觉来建立人间秩序的儒家学说诞生了。当然,以仁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思想绝非孔子突发奇想而意外获得的,它在本质上接续了夏、商、周三代的文化传统及其所养育的精神气质。如孔子提出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一系列道德伦理范畴,早已出现在此前的《诗经》《尚书》《周礼》《仪礼》等古代典籍之中。

       孔子历史伦理思想的形成除了夏、商、周三代的文化背景外,还与其本人融乐师文化与史官文化于一体的教学内容密切相关。阎步克认为,乐师文化与史官文化是周代文化得以传承的两大子系统,周代乐师的主要职责是司礼司教,属于文化官员的范畴,史官的主要职责是主书主法,内史、御史类官员直接参与兵刑钱粮等具体行政事务的管理,依《周礼·春官》所述,乐师是诸多仪式祭典的操作者,而史官中的太史则主要负责礼典的写录与保管,《周易》《夏书》《周书》等关涉历史问题的书籍是周代史官研治的重要内容。③以孔子为代表的早期儒家主要以乐师文化的继承人自居,其不同于诸子百家的主要特征是以《诗》《书》《礼》《乐》教育弟子,如:《晏子春秋》外篇所言,“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务趋翔之节以观众”是其主要职业特征之一。不过,孔子在教授弟子《诗》《书》《礼》《乐》的过程中对原有内容做了大量删改,以《诗经》为例,《史记·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和《韶》《武》《雅》《颂》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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