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近代中国与罗马教廷关系时,需要注意双方的多次通使尝试。一战期间中国与教廷间的通使尝试,便是其中的一次特殊事件。此事曾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先后有卫青心、罗光、顾卫民、陈方中、弗兰西斯·拉图尔(Francis Latour)、杨承恩(Ernest P.Young)、乔万里(Agostino Giovagnoli)、奥利维尔·西伯(Olivier Sibre)和陈聪铭等学者,致力于考证此次通使的相关史实及其夭折的经过,但内容颇多雷同之处。①还有学者在史实订正之外,揭示通使过程中的各方博弈,如陈志雄探讨了时任外交总长的陆征祥在此次通使过程中的角色;戴维·阿尔瓦雷斯(David J.Alvarez)考察了美国国务院阻挡通使的原因,借以检视一战期间协约国集团与教廷的关系,以及当时美国的远东政策。② 虽然前述学者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但此问题仍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一,此前多注重利用法文史料,而忽略了对中、英文史料的挖掘,交涉细节存在缺失,未能揭示通使失败的多重原因。第二,局限于讨论法国与教廷间的交涉,对于中、法之间的角力,各方舆论的反应,美、日、英诸国的声音,或讨论不够,或未有涉及。第三,未曾分析北京政府主张通使的复杂原因,较少注意到一战时期的国际情势与通使间的关系。有鉴于此,本文试图由上述三方面入手,重新考察此次中国与教廷的通使始末和失败原因。 一、战时中国与教廷间的通使交涉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国家开始借助战争和条约不断在中国攫取特权。法国政府通过与清廷进行教务谈判,逐渐确立了对华传教政策③,而后又通过中法《天津条约》获得保教权。④法国政府时常以保教为由干预词讼,反使民教之间冲突不断。因此,清廷与教廷皆有通使意愿,希望在遇有教务纠纷时,可以越过法方直接交涉,并为此做出数次尝试。无奈法国从中作梗,结果皆以失败而告终。⑤ 中、法、教廷三方之间的关系是联动的,法国与教廷交恶的同时,也为中国与教廷尝试通使提供了机会。1904年4月24日,法国总统卢贝(
Loubet,1838-1929)对意大利进行国事访问,引发教廷的强烈抗议。⑥7月30日,法国与教廷断绝外交关系,同时宣称将放弃“保护东方教徒之责任”(保教权)。⑦1905年12月9日,法国政府通过《政教分离法》,宣布废除1801年《教务专约》,将教会产业收归国有,取消神职人员津贴。⑧1906年1月,法国驻华公使照会清廷外务部,宣称今后只负责处理与法籍传教士有关之事务,其他国籍传教士所涉事务概由清政府与该国驻华使节交涉,宣告法国对非法籍传教士保教权的终结。⑨ 在法国与教廷交恶之后,远东地区法籍传教士继续借助自身的文化、教育和政治影响力,来推动法国的外交政策,教廷则设法通过任命美、意、比籍传教士逐渐取代之。⑩与此同时,在中国天主教界内部,传教士和华人领袖掀起了一股神职人员本土化的改革浪潮。此次改革符合中国和教廷的共同利益,既可削弱法国在远东地区的影响力,又有助于中国政府加强对天主教会的管理,故遭到在华法籍传教士的反对。恰逢此时,教会史家约瑟夫·史密特林(Josef Schmidlin,1876-1944)向教廷建言,希望改革沪、港的教会教育和出版机构。(11)教廷顺势于1913年派史密特林赴华考察教会,借机与北京政府交涉通使办法。(12) 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同年,本笃十五世(Benedict ⅩⅤ,1914-1922)当选新任教宗,而后致力于以和平、外交方式解决国际纠纷,敦促交战双方达成和解,并在互换战俘和减少平民伤害方面取得一定成效。(13)英国已于1915年向教廷派驻使节,日本当时正拟派遣公使,法国也有意与教廷修复关系。北京政府朝野据此研判,本笃十五世将会成为调和战争的关键人物,如天主教背景的《大公报》曾乐观地认为:“唯有罗马教皇,公平和易,不以势力相争,不以权利相夺,并不以酬报相觑。纯抱一宗教中之爱人工夫,日以胜残去杀为唯一之希望。各国眼光中,知之稔佩之久矣。当此薛滕争长之时,终为虞芮质成之举,舍罗马教皇,其谁与归?”(14) 中日签订“二十一条”以后,防日成为北京政府的首要目标。北京政府推动与教廷通使的目的,除了方便管理教务之外,还有政治利益的权衡。北京政府想借助教廷之力,力争在战后和会中收回德国在山东的权益,防止山东落入日本之手。然而,通使交涉的过程却相当曲折,这与北京政府内部对教廷在一战中角色的认知分歧有关。赞同通使者,以外交总长陆征祥为代表,认为教廷主导欧战和谈,中国可以借势而为,谋求自身利益。反对者则以驻意公使高尔谦为代表,认为教廷对欧战影响力有限,另有美国高调调停,当下国际情势并不明朗,不宜轻举妄动。(15) 1915年6月28日,外交部发电询问高尔谦,传闻教宗或瑞士将来负责调停议和事,英、荷已向教廷派驻使节负责接洽,特令高尔谦查核“教皇是否有调和之意”。(16)7月3日,高尔谦回复外交部,称意、英所派者为专使而非驻使,其派使目的是“固结本国教民之地位”,与欧战和议之事无关;荷兰遣使教廷确与和议有关,意在策动将会议地点设在荷兰。教廷虽有调和之意,美国亦有此意,内部分歧甚大,“教皇处既难设使,自难通款”。(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