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东三省都督平权问题

作 者:
陈明 

作者简介:
陈明,1979年生,历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

原文出处: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内容提要:

民国元年东三省都督平权问题是相关政治力量围绕边疆省区如何构建省制而引发的一场政治事件。袁世凯出任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将北方各省总督、巡抚改称都督,并规定其职权仍旧。因“东三省总督”改称而来的“东三省都督”,仍然兼辖吉林、黑龙江两省的规制,引起吉、黑两省都督及士绅强烈不满,后者更通过本省临时参议员向临时参议院提案,要求实现东北三省都督平权。在相关各方角力之下,都督平权案几经波折,最终仅实现了三省都督在民政上的平权。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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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后,以“自下而上”的共和政体取代“自上而下”的君主专制政体,成为各派政治力量的共识。由于各自利益目的及根据不同,各派政治力量对于共和政体的具体形制与取法对象主张各异,在新省制的具体构建过程中,彼此展开角力,激起不少政争,东三省都督平权问题即是其中一例。

       东北三省作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清入关后设立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进行管辖。《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与俄国竞争日趋激烈,介于其间的东北地区日受其困。1907年4月20日,清政府为使东北不沦为日俄殖民地,决定改行省制,将盛京将军改为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为总揽三省行政、军事、财政等大权最高长官,并增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巡抚予以辅助。1910年4月28日,清廷根据东三省总督锡良建议,裁去奉天巡抚,由东三省总督兼管奉天巡抚事。辛亥鼎革,袁世凯出任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将东三省总督、吉林及黑龙江巡抚分别改称东三省都督、吉林都督和黑龙江都督,并维持以东三省都督兼辖奉、吉、黑三省,与南方独立各省实行的一省设一都督,彼此平权的规制不同。为此,吉、黑两省士绅掀起力争实现东北三省都督平权的运动。

       学界对于东北三省都督平权问题注意不多,对于当时各方政治力量围绕该案展开的角力更是甚少关注。①本文利用相关资料,尝试对该问题的发生与经过进行梳理、探讨,希望能有助于推进相关讨论。

       一、东北三省督抚改称都督与《东三省都督平权案》的提出

       1912年东三省都督平权问题的发生,不仅与东北三省督抚改称都督的过程密切关联,更是国家体制发生剧变后,权威和权力格局重建过程中,北京政府与东北边疆地区利益博弈、东北三省政府与士绅矛盾纠葛的结果。

       辛亥革命爆发后,湖北等10多个省区以省为单位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独立”,在共和制构建的过程中,逐渐确立起包括一省设一都督,省一级立法监督行政等内容的新规制,与尚处在清政府统治之下各省区的督抚制相异。随着清帝下诏退位,由于南北各省进入共和的背景不同,如何处理南北各省长官问题成为困扰袁世凯的一个难题。就在袁世凯踌躇之时,其幕府建议概仍其旧,“俟国会公决内外官制时再行决定”。袁世凯“韪其言,故当日退位之布告,北则通电督抚,南则通电都督,两方皆不歧视”,②暂时将此问题搁置。

       在南京方面,直隶籍临时参议员谷钟秀等,也注意到南北各省长官的差异,并趁南京临时政府规划未来政制之机,本诸南方各省规制,提出《中华民国接收北方各省统治权办法案》,经2月16日临时参议院修正通过。该案规定东三省、直隶、河南、山东、甘肃、新疆等未“独立”省份,“将原有之督抚撤除,另设都督为该省之行政长官”;各省咨议局改为临时省议会,限于一个月内选举都督等。③由于该案是基于南京临时政府为胜利方做出的,当临时参议院将该案提请颁行时,孙中山并未照办。这一问题被留待组织统一临时政府的袁世凯解决。

       当时袁世凯实际控制力有限,即使在未脱离清政府的省区中,亦多出现不同程度的离心倾向,其中东三省尤为突出。辛亥革命爆发后,时任东三省总督的赵尔巽趁机以东北介于俄日两强之间的特殊情形为由,打出“保境息民”旗号,成立奉天保安会,力图建立独立王国。及至共和成为大势所趋,南北积极磋商统一办法时,赵尔巽转而要求“所有东三省一切章制,均暂仍其旧”。④宣统退位后,赵尔巽等又通过奉天咨议局表示,中国如果采行共和政体,应暂予东三省实行特别办法。⑤最终袁世凯通过收买张作霖、武力震慑等手段,迫使赵尔巽拥护自己,在2月18日宣告东三省“改旗易帜”。⑥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袁世凯有感于自身权势有限,接受赵尔巽要求,与赵尔巽、陈昭常等私下达成协议,规定东三省用人、行政一仍其旧。可以说,东三省是在袁世凯对赵尔巽等人妥协的背景下进入共和的。

       由于袁世凯未对赵尔巽2月18日关于本溪湖官军戮毙日侨事件的申报进行回复,其时即有消息称,“袁世凯对于往者赵督力拒共和颇滋不悦,现又酿起此次交涉,意将撤换东督,另以南京政府中之人才代之”。⑦不过,袁世凯鉴于自身实力,在权衡利弊之后,最终还是维持现状,并未撤换赵尔巽,如何最大程度削弱赵的权力,成为其选项。

       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当即邀请南方专使蔡元培等筹议临时政府组织办法。袁世凯和蔡元培等最终就未“独立”各省的督抚改定名称一事达成协议,一致主张将直隶、东三省、山东、河南、陕甘、新疆等省旧时督抚名称废止,改置临时都督。⑧

       3月15日,袁世凯根据协议,下令将东三省、直隶、陕甘等总督,以及河南、山东、吉林、黑龙江、新疆等巡抚皆改称都督,“职权仍旧”。⑨这是袁世凯向南北各省妥协的产物,既遵守了与南方代表的协议,划一了各省长官官称,又顾及自己与未“独立”各省当政者达成的默契。

       根据上述命令,东三省总督改为东三省都督,吉林、黑龙江巡抚分别改为吉林、黑龙江都督。但这一改动,实埋下东三省都督平权问题的隐因:一方面,由东北三省督抚均改称都督,已隐有三省平权之意;另一方面,奉天省的都督不称奉天都督,而称“东三省都督”,且规定职权不变,又使其仍得以兼辖吉、黑两省。由于该命令与此前袁世凯、赵尔巽等达成的私下协议并不相悖,赵尔巽接到该令后,即将东三省总督兼三省将军、奉天巡抚等名义一并取消。⑩赵尔巽摇身一变,成为民国时代的“东三省都督”,仍是东北三省实际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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