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不断深化,学界越来越关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内部的发展和层次问题。学者们不再用某个单一范畴或逻辑把历史唯物主义诠释成一个系统理论(比如用“实践”概念将其诠释为“实践唯物主义”,用“生存”概念将其诠释为“生存论的唯物主义”等),而是更为深刻地意识到,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包含着阶段性的发展和层次上的递进,其理论形态表现为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演进过程。比如,仰海峰教授具体阐释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形态何以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为《形态》)时期的“生产逻辑”逐渐演进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时期的“资本逻辑”。他认为,为了批判思辨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将物质生活及其生产作为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基础,描述了从满足人类自然需要的物质生产一步步地构建起整个社会系统的过程。这便是作为人类社会一般形式的“生产逻辑”。生产逻辑具有人类学的意义,但它只能作为某个特殊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要素,而不能说明这个社会的特殊生产过程和社会结构,因此需要过渡到展示现代社会特殊形式的资本逻辑。而且,现代的资本逻辑是历史中社会形式发展的最高点,它在自我繁殖之中统摄着历史中的生产逻辑。①可以肯定的是,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形态阐释为从生产逻辑向资本逻辑的演进,无疑是合理而深刻的,这是在社会历史观层面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形态的深化和发展,即将其从一般性深入到特殊性。 当然,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观层面的演进背后蕴含着哲学观念的变革,而且这种变革需要通过实践方能得以实现。刘森林教授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是对现实的把握,而现实包含实存和本质两个层面:实存的层面是现实个人的感性的、经验的活动,本质的层面则是人的普遍性、社会性和类本质。表面看,历史唯物主义更强调前者而贬低后者,实际上则是以现实个体的感性活动为基础,通过不断形成、巩固和发展以生产关系为主导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去实现人的类本质。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要达到的实存与本质相统一的“现实”。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就体现在个体性和类特性、实存性和本质性的整合统一。另外,聚焦于“现实”的历史唯物主义,还蕴含着说明实践如何整合复杂的现实条件,以及如何实现本质之要求,即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性就是通过实践变革实存、实现本质。②概言之,从感性活动的个别性上升到内含类本质的现实性,是历史唯物主义统合科学性和实践性内涵的理论特色。 历史唯物主义不论是表现为社会历史观还是哲学观,都是以特定的方法论原则为前提的。王南湜教授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批判的历史科学”,这根源于历史唯物主义采用了与唯心主义完全不同的历史解释原则,即从事物的底层、基础、潜能(即“质料”)出发,而不是从事物的理念、目的、形式、现实等“上层”概念出发来解释历史。不过,这个“质料”不是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即可感存在,而是人的感性活动。历史科学以感性活动为基础描述现实生活过程(即历史),并以从材料中抽象出来的一般原理来整理经验材料,形成对历史的科学解释,这就是马克思历史科学的“唯物主义”层面。而作为其基础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则蕴含着对现存事物的批判性。所以,这是一种作为方法论唯物主义的历史科学。③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第一,方法论唯物主义从质料(即刘森林教授所说的“实存”,亦即感性活动)出发,经过一般原理的整理,形成对历史的解释即历史科学,它是底层质料与一般原理的结合;第二,整理历史材料的一般原理和范畴来自对现实世界的有限把握,因此方法论唯物主义蕴含着对“现实的历史行动何以可能”的理解。 从上述三位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述中可以看到:其一,历史唯物主义包含着“对历史质料(即感性活动)的一般性描述层次”和“对特定历史形态的科学解释层次”;其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意蕴在于实存与本质的结合,或者说经验材料和一般原理的结合;其三,历史唯物主义以本质(或一般原理)整合实存(或经验材料)的方式,蕴含着历史实践的方式。经过这样的诠释,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得到了更为丰富的展示。当然,这样的研究还存在着继续推进和拓展的空间。比如,虽然方法论唯物主义被视为这种诠释路径的前提,但它只看到了历史科学在于一般原理和经验材料的结合,却没有看到历史科学不仅是按照一般规律整理材料,更是要论证特殊社会结构形成及变迁的具体方式。上述诠释路径都把历史唯物主义分为两个层次,但各自分法并不一致:或者区分为经验的杂多性和科学的普遍性,或者区分为一般人类生产的抽象性和特殊社会结构的具体性。也就是说,尽管他们都一致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是人类一般的物质活动,但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性标志的终点的界定却存有差异,即或者强调特殊性,或者强调普遍性。如果合而论之,那么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科学可以分为个别、普遍和特殊三个层次,即感性活动的经验层次、普遍历史规律的哲学层次、特殊社会形态及其变迁方式的科学层次。于此,如果说个别性的经验层次只是科学的前提和材料,普遍历史规律则被提升至历史哲学的一般性范畴,那么,只有对特殊社会形态及其历史变迁的把握才明确属于历史科学的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