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话语的文明史意义

作 者:
樊浩 

作者简介:
樊和平,笔名樊浩,东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主任、资深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省道德发展高端智库、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兼首席专家,研究方向:道德哲学(南京 211189)。

原文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伦理”话语及其缔造的中国伦理传统在人类历史上具有独特的文明史意义。其一,演绎了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的话语演绎,是人世而超越的伦理型文化的话语表达,建构了中国人特殊的精神世界和精神气质。其二,创造了一种理论形态,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悠久深厚的伦理传统使中国不仅是礼义之邦,而且是伦理学故乡。其三,提供了一种世界观,即“以伦理看待世界”的“伦理世界观”,以伦理和伦理精神为文化内核建构精神家园,创造了与西方“市民社会”迥然不同的“伦理社会”。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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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不只是一个话语,而且是一种理念,具有深刻的文明史意义:它演绎了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的话语演绎,是人世而超越的伦理型文化的话语表达;它建构了一种理论形态,即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它缔造了一种世界观,是“以伦理看待世界”的“伦理世界观”。

       一、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

       “伦理”话语与伦理传统是一种文明形态,即中国“国家”文明形态的标志性符号;是一种文化,即中国伦理型文化的标识性话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和文化胎记。它演绎、表达,也建构了一种文明形态,一种文化形态,“礼义之邦”“伦理型文化”等集中表达它所造就的文明气象和文化气质。

       (一)“‘国家’文明”的“伦理”演绎

       无论历史还是现代,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都毋庸置疑是一种独特文明形态。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的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重要文明转型的根脉的开始,中华民族便开辟了一条特殊的文明道路,并筚路蓝缕地行进了五千多年,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唯一从未中断的文明形态和文化传统。

       在世界文明体系中,“国家”不只是一个话语习惯,而是与“country”“sates”迥然不同的文明形态。所谓文明多样性、文化多样性,首先必须承认“国家”文明与country、states文明的多样性,承认这些文明形态之间的殊异是对人类文明史的尊敬与肯定,也是不同文明形态之间的相互承认和相互尊重,当然更是中华民族对自身文明的自我认同和文化自觉。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伦理”与“国家”文明形态、伦理型文化形态之间到底存在何种互动关系,在现代文明体系中具有何种合理性。

       “国家”或“国—家”文明形态的要义不仅是家国一体,更重要的是由家及国,在构成文明生命体的染色体中,家对于国具有基础性地位。诚然,在任何文明体系中家庭都具有重要地位,它根源于人类是从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中走来的文明基因,甚至这是人与某些灵长类动物如大猩猩等所具有的相似特点,可以说对于家庭的关注是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最基本的普世伦理。中西方学者都承认家庭是自然的伦理实体,是伦理的重要策源地,然而没有一种传统像中国这样,使得家庭在整个文明体系中一以贯之地具有如此重要的伦理地位。

       因为中国文明是一种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历史形态,所以曾长期流行一种误读,认为中国文化是家庭本位,这种观点已经被梁漱溟所否定。他认为,家庭本位是氏族社会的特征,任何文化都重视家庭,中国文化是伦理本位而非家庭本位。国家文明因何是伦理本位?一方面,它有旺盛的伦理需求;另一方面,它有充沛的伦理供给。家与国如何才能一体,“一体”的文化条件和文化规律是什么?如何才能由家“及”国?这些基本问题的解决都期待伦理,也造就伦理。

       理论论证也许过于抽象,历史回顾可以提供诠释。在中国文明史上,为何儒家成为主流和正宗?以孔子为精神象征的儒家传统为何在中国文明近现代转型中屡遭批判却总是“打”而不“倒”?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建构并不断发展了与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相匹配的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和精神体系。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仅是一套正名之说,“君臣父子”在话语方式和文化规律方面都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人格化伦理符号。在春秋战国的所谓轴心时代,百家争鸣中最有影响的是儒道墨法四家,其中,儒家既不是最有学问,也不是最有势力的。最有学问的是道家,当孔子放牛时老子已经是西周图书馆馆长,孔子向老子问礼,事实上已经确立了彼此间的师生关系。最有势力的是法家,秦始皇就是用法家理论统一了中国。甚至在民间儒家也非最有影响,墨家学说曾经与儒家分庭抗礼。奠定它们地位的不是是否重视伦理道德,而是文明形态建构的文化规律。

       如果以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文明路径为基本课题,则法家理论的重心在国,由国而家,由政治而伦理;儒家理论的重心在家,由家及国,亲亲而仁民,身家国天下一体贯通的“大学之道”就是由家及国文明路径的伦理表达;墨家立足于家国之间的社会,以爱无差等的“兼爱”反对儒家以亲亲为基点的仁爱;而以《道德经》为根脉的道家虽然以“道德”为理论标识,但其内核是一套“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形上学说,或“明哲”以“保身”的人生智慧。于是便产生一种特殊历史现象,墨家在春秋时代出于儒家,是儒家学派中分离出来的异端,到战国末期又合于儒家。儒家在战国末期曾遭灭顶之灾,被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焚书坑儒”,然而吊诡的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的还是儒家,并且由此奠定了儒家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主流地位。

       事实很简单,秦始皇完成了军事、政治、经济上的大一统,然而当以法家理论试图完成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时,等待他的却是“二世而亡”的悲剧。法家理论虽然治国效率很高但却与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文明路径不契合,汉武帝独尊儒术,才真正实现了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因为儒家所提供的正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伦理政治理论,后来的统治者明白了这个秘密,总是以内法外儒为基本治国之策。在日后的文明进程中,儒家理论虽然也多次遭遇挑战,魏晋时期遭遇道家挑战生成所谓魏晋玄学,隋唐时期遭遇佛学挑战形成隋唐佛学,甚至一度出现儒道佛三足鼎立的割据局面,但中国传统文化的完成形态最终是儒道佛三位一体、以儒家为主流正宗的宋明理学或所谓“新儒学”。历史的现象学还原表明,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期待伦理,也创生并坚韧地延续了伦理型文化的中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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