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21)02-0057-07 一、再谈阐释的政治学的观点[1] 毫无疑问,在阐释学理解中,历史阐释的奥秘一言难尽。历史阐释的规范难题,通常被认为是难以在标记历史话语产生过程的客观和主观之间画一条简单的界线。一个重要的案例是将历史当作故事来讲的后现代历史叙事学。它主要热衷于形式而非内容或题材的解释。 根据形式主义学术的发展方向,阐释的权威性立足于何处?这是怀特希望通过创作他的叙事而要提示我们他意欲解决的问题。并且,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他撰写一部有关上述难题的叙事史在某种程度上与他本人渴望代表一种权威的史识有关。这意味着,一旦我们注意到,后现代叙事学不能豁免于权威问题,我们也就可以想象,在后现代历史叙事学中,叙事的真理断言绝不愿摆脱那种历史阐释具有权力竞争性这一预先假定。也就是说,当一个特定的历史阐释者宣称比其他对手有权威时,也就有了可以争执的解释,既然有了争执,也就有了关于历史知识之相对性的揭示,但是后现代历史叙事学选择了重构历史学的叙事化道路,只不过表明形式主义对历史阐释效力的支配罢了。进一步说来,凡是叙事化出现的地方,统辖历史阐释冲突的政治性也会出现。后现代历史叙事学看到,这种统辖历史阐释冲突的政治性很难识别。因为它并非存在于语言所具有的施事力量之中,而是存在于进行授权与被授权的阐释合法性竞争之中,也就是存在于同授权给它和授权其自己使用它的群体(阶级、民族,等等)的信仰之间的辩证之中。 韦伯认为,政治意味着“争取分享权力或对权力分配的影响力。无论那是发生在国家之间还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群体之间。这基本上合乎日常的用法”[2]。我无意讨论韦伯关于政治的定义。我所关心的是,历史学或历史阐释的有效性以权威性竞争方式呈现在某种文本的原因。事实上,发生在韦伯所指的政治场域中的真理与力争“权力分配的影响力”之间的矛盾掩盖了另一个矛盾,即历史阐释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政治场域(比如,国家或法律)中可以政治性说出来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在讨论或话语触及之外,也就是被放逐到信念中、无须讨论或审查即被那些在已经宣布的政治上互相对立的群体所心照不宣地接受的部分。根据怀特的概括,“在现代西方文化中,阐释活动和政治之间的关系一直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来分析的:霍布斯主张阐释要绝对服从国家的要求;康德将阐释者的社会功能看作是人民和君主之间关系的仲裁者;尼采使政治隶属于阐释,阐释被看作是权力意志在其思想或艺术表现中所采取的形式;而韦伯则认为,阐释和政治分别占据了不同的和实质上互相排斥的两个文化领域——在他看来,科学是一种‘职业’,其目的和价值非常不同于‘政治’的目的和价值”[3]82。在此,很明显,真理追求和政治苛求使阐释活动具有不同的政治性对立。虽然动用政治权力或权威以解决历史阐释权威性问题不符合传统文化的旨趣,但是,如同行动是沉思的先决条件,怀特将政治性视为“阐释的先决条件”[3]82。约言之,历史阐释容易令我们陷入赞成或反对那样的政治利害关系。在怀特看来,历史阐释的决定论曾经以不偏不倚的修辞学作为其特征,使整整一代人参与到法西斯政治事业中。每一个历史阐释者似乎都能在其中发现关于他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和感觉自己有义务履行的职责。这种历史阐释的手法甚至被用于法律。 表面上,我们在阐释历史时,阐释活动不是政治性的活动,而是真理性、科学性的活动。历史阐释好像是不掺杂任何政治利害关系的科学活动。我们几乎很少听说,历史学专业还承担着某种政治责任。或者说得更通俗一点,一个专业的历史阐释者不能自说自话地宣称他比另一个更具有权威。这种中性策略看起来是在科学的辩术中合乎道德地自然而然地完成的。苏格拉底的死本身就是明证。对于渴望领略苏格拉底之真理的人来说,其历史阐释的内容足以迎合不温不火的哲学好奇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返回原初信念的怀旧式渴望,以及与真理保持一致性的渴望究竟所指什么;当我们谈论关于某一事物的历史阐释时,我们所指的又是什么。 也许,这种别无他求的历史阐释至今尚未定论。与此种不确定相对,二百多年前的人们在阐释宇宙的任何部分的时候,都追求表明宇宙具有一定的目的,并且证明他们根据天意计划把握到某事物的目的因。当今时代,神学氛围渐淡而科学风气日隆,我们为了阐释某个事物,会追溯它从某个科学假定出发点的成长发展顺序和过程的各个阶段。人们以为只要掌握历史上的真实义,就能够对当前甚至将来发生的事情都有最终发言权。有鉴于此,后现代主义提醒专业阐释者,与既往历史保持连续性只不过是一种需要而非义务。一旦国家权力机关或那些掌握政治权力的人能够想象到废除历史阐释的纯粹(以对称、平衡、中庸之道为其标志)要求,只要它视其为明智之举,它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废除之,似乎不用顾及与既往的连续性。在后现代叙事学中,那种连续性恰恰限制了专业阐释者能够发挥想象力的空间,并为专业阐释者的思考定下了不得不遵循的规范。 这不能令人满意的“规范”表明,实际上,历史阐释有两个方向或方面,即怀古之情与经世致用。在后现代历史叙事学笔下,实用性和真实性相互拮抗。它认为在证成专业阐释者的追求时,不必一定说是为了真理或“事实”着想。专业阐释者不能满足于说他的追求有益于真理或真实。此为历史叙事家怀特所强调的观点,其最妙的地方在于,对任何人而言,没有什么用处的文学批评或古文物研究之类学问,其中的阐释活动仍然可以具有政治性。只是一般人难以识别其政治的关切和利益的升华罢了,或者说,这种政治性是隐喻意义上的。而当他的理论直接和间接地(或被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奉为正统信仰)导致了赞成或反对某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包括法律)时,这种阐释就具有了实际上的政治性[3]81。 如果是这样考虑问题的话,我们不妨认为,人在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时候,不单单是为了传宗接代的目的;相反,人把一定比例的经济资源用于非经济的目的,用于政治、哲学和宗教,这些目的也是他出于自身的渴望,而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此乃亚里士多德、席勒等思想家把人视为政治动物、游戏者的一种看法,即经过一段时间的衣服饮食生产,人就放下生产活动,跑去看戏或者对政治产生兴趣。以此,人们对马克思的“历史科学”阐释也就具有了政治性。而且识别它也不需要特别的从头阐释的分析。对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的阐释不能不跟那些掌握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责任联系在一起。而马克思本人实际上已经考虑了把生产过程的革命性变化与政治革命联系起来的问题,但如今,我们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决定论的历史阐释。在后现代叙事学看来,经济决定论也就没有故事可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