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21)-02-0019-0021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义和团运动既是19世纪以来中国民众反洋教斗争的顶峰,同时也是中国传统反帝爱国运动的终结。关于美国政府与义和团运动这一主题,国内相关论著多有论述。但既往研究多偏重于义和团运动期间美国对华政策的论述,①或偏重于对美国帝国主义侵略性的定性分析,②对美国政府之于义和团运动的态度和反应尚缺乏比较系统、完整的考察和分析。因此,对于美国门户开放政策与义和团运动的关系,美国驻华公使与美国政府的不同态度和反应,美国参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目的及与其他列强的分歧,美国与清政府之间的交涉等主要问题,论述和认识多有不到位之处,或语焉不详。③本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挖掘和利用中美两国外交文件,对美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中的态度和反应做一迹近编年体的考察,以加深我们对这段历史的认识。 一、对山东义和团运动兴起的反应 义和团本称义和拳,源流复杂,原为以练习武术为主的民间结社与秘密宗教白莲教相结合的反清组织,康乾时期即已存在,多流行于山东、直隶和江苏北部等地。中日甲午战争之后,随着列强势力的进一步渗透和教会势力的膨胀,中外矛盾日益激化,活跃在鲁西一带的义和团最先将斗争矛头转向列强侵华势力,于1898年在多地发起声势浩大的反洋教运动。义和团运动本质上是19世纪以来中国反洋教运动的发展,所不同的是它与山东、直隶等地的民间结社与秘密宗教相结合,规模、威力和影响都非以往孤立教案可比,并明确以“扶清灭洋”为旗帜,最后演变为一场中外战争。 对于义和团运动的严重性,1898年7月履新的美国驻华公使康格(E.H.Conger)和美国政府起初并没有一个清醒认识。是年11月,美国传教士就致函美国驻烟台领事,对山东诸城、日照、沂水等地发生的民教冲突做了具体汇报,并指出这次山东的民教冲突与以往不同:它不是孤立教案,而是几个事件同时发生,表现出一种普遍的暴力排外情绪;目前爆发的事件与北京的“政变”有着直接联系。④但康格在收到这些报告后并没有认真对待,只是将传教士的控告信转达总理衙门,询问详情,⑤敦促清政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平叛骚乱,保护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⑥到了第二年,康格对清政府没有有效控制反教运动愈来愈不满,于1899年1月12日、2月3日和11日,连续三次照会总理衙门,开列闹事头目名单,要求清政府尽快加以逮捕、严惩,并切实履行条约义务,对教会和教民损失予以赔偿。⑦5月31日,又亲赴总理衙门,敦促清政府加以落实,恢复秩序与和平,避免“没完没了的函札往来”,声称“如不尽快逮捕和严惩闹事头目,一切努力都将徒劳”。⑧但他对山东义和团运动的严重性仍然缺乏认识,在2月8日写给国务院的汇报中表示:这些教案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伤亡,传教士有关山东的报告“或出于教民夸大其词,或出于传教士不必要的过虑”。⑨美国政府收到相关报告后,一方面赞同康格敦促清政府采取强烈措施,尽快惩处闹事头目,⑩同时认为康格的交涉不够严厉,批评他没有像他前任田贝(Charles Denby)那样向清政府提出惩处地方官的要求。8月24日代理国务卿艾地(Alvey A.Adee)指示康格就此向清政府提出交涉,指出“如果不使总理衙门明确地了解我国政府坚决要求惩处地方官的意图,可能会削弱以后你按现行指令所提抗议的分量”。(11) 1899年10月中旬朱红灯领导的义和团取得平原大捷之后,康格才知山东的反教运动系由“义和拳”(Boxers)秘密组织领导并意识到其严重性,根据美国政府的指示,在11月11日至12月5日的20多天里,连续七次照会总理衙门,抱怨民教冲突继续在山东蔓延,原因在于山东巡抚和地方官员“没有尽责”,他们的态度“鼓励了匪徒,显然要为目前的暴民运动负责”,一再敦促清政府尽快电令山东巡抚和地方官员采取强力措施,迅速平息暴乱,保卫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建议撤换山东巡抚毓贤的职务。(12)12月7日,他在写给国务卿的信件中称:“我很遗憾地向您报告山东一些地方教士和教民中发生的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10月初在茌平邻县一个名叫‘义和拳’的秘密会社聚会,公开宣称以驱除洋人和灭洋教为目的。……毓贤是一个强烈排外分子,他丝毫没有做他应该和可以做的事情。”(13) 由于12月6日清政府已下令免去毓贤,改由袁世凯署理山东巡抚一职,康格仍对平息山东民教冲突充满希望,在同一封信中表示:“十分高兴的是,昨天上谕已任命袁世凯署理山东巡抚。袁是一位富有才智、敢作敢为的人,与外国人一直有许多交往。如果皇帝给他下达一些正确的命令,相信叛乱将会平息,秩序将会恢复。”(14)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也对袁世凯署理山东巡抚表示满意,认为这将为山东“开创一个新的时代”,虽然美国公民存在某种危险,但迄今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未遭重大损失,指示康格继续留意清廷给袁世凯下达的指示。(15) 1月4日,清政府就1899年12月30日山东肥城教案中英国传教士卜克斯(S.M.Brooks)被杀一事发布上谕,严加谴责,责令袁世凯尽速查处,称:“各国传教载在约章,迭经谕令各该督抚饬地方官随事随时认真保护,奚止三令五申,乃山东地方竟有教士被害之事,该地方文武各员事前疏于防范,已属咎无可辞,若不即将凶犯赶紧缉获,尚复成何事体。著袁世凯迅将疏防之该管各官先行参处,一面勒限严缉凶犯,务获惩办,以靖地方而敦邻好。”(16)康格在4日的《京报》上读到这道上谕后,更是大加肯定,于5日就电告国务卿,并在次日致函汇报肥城教案时,表示“这件事已引起清朝当局对局势的严重关切,现在我相信暴乱将被平息”。(17) 尽管袁世凯出任山东巡抚后果然不负美国和其他列强的期望,积极取缔义和团,但1900年1月11日清廷颁布的一道有关处理教案的上谕又招致包括美国在内的列强的共同抗议和反对。在这道上谕中,清廷要求地方督抚慎重处理各地教案,不可将反对洋教者一概“目为会匪”,“良莠不分”,强调“若安分良民,或习技艺以自卫身家,或联村众以互保闾里,是乃守望相助之义”,地方官在处理此等民教案件时,应该“只问其为匪与否,肇衅与否,不论其会不会、教不教”。(18)这道上谕在当时历史背景下,确乎有使山东义和团成为“自卫身家”的合法团体的嫌疑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