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诗歌总集凡例的文体特性及诗学批评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雯雯,女,安徽歙县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诗歌及诗学批评,陕西 西安 710119

原文出处: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从杂糅于序到独立成文,凡例的文体发展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区别于序体的叙说模式,诗歌总集凡例采用排比分条的论说方式,包容度广,自由度高,学术性强。凡例于说明总集编排体例和分类方式时,辨体溯源;凡例在交代小传的设置以及“以诗存史”的编纂理念时,体现编纂者注重考察人品与文品的双向互动;明确选本选录标准时,凡例则又关涉诗歌审美风范的品评。诗歌总集凡例展示了一条明清唐诗选本在格调与性情间寻求平衡与互补的唐诗学演绎轨迹,清代宋诗选本凡例展示了选编者标举宋诗的路径;选编者对各体式诗歌主体风貌的大致认同,则从另一个侧面展示出明清诗学的审美趋向和主体品位。


期刊代号:J2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202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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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1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71(2020)06-0007-08

      DOI:10.13792/j.cnki.cn45-1300/z.2020.06.002

      作为正文本之外的副文本,明清诗歌总集中的序、跋、凡例、总论、序题以及评注等多样化的形态共同参与着对正文本的补充和阐释。①从形态上看,除评注和一些序题散见于选本各处外,其余各项都较为集中。序的产生时间最早也最为常见,评注的内容最丰富也最细致,因此这两种副文本形态成为诗歌总集研究的热点。明清以降,随着诗歌总集编纂的繁盛,凡例的数量明显增多。置于诗歌总集卷首的凡例在帮助读者把握选编者的编撰思想上,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将凡例纳入考察视野,分析明清诗歌总集凡例的文体特性及其功能,有助于我们在了解凡例自身的文体规定和言说系统后,更好地利用这些文献材料。在此基础上,将明清诗歌总集凡例的批评信息予以整合,亦可探究其有关编排体例、诗歌创作、诗歌审美风貌等方面的诗学观念。

      一、凡例发展与明清诗歌总集凡例的文体特性

      “凡例”指的是全书的叙述条例和编纂体例,凡例的出现与运用,首先在于经部和史部著作中。顾炎武称:“古人著书,凡例即随事载之书中。《左传》中言‘凡’者,皆凡例也,《易》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②《周易》和《春秋》一样,文本中并没有十分明确地将凡例标明,其义例需后人进行概括总结。随着序的独立形态开始凸显,凡例的内容就常常被包含在序中。如司马迁《太史公自序》通过太史公与壶遂的对话,将《史记》的著述宗旨及撰写体例蕴含其中。又,班固《汉书》、许慎《说文解字》的序中均有凡例的内容。其后,从目录学著作对其命名中,可以看出凡例的独立特征日渐显现,余嘉锡称“目录之书,多仿《辑略》之体,于每一部类,皆剖析条流,发明其旨,王俭《七志》谓之条例,许善心《七林》谓之类例,魏征《隋志》、毋煚《古今书录》谓之小序”③,又序与凡例常合称为“序例”,因此,凡例的“例”体特征逐渐强化,乃至最终成为与序并列的重要文本形态。在目录学著作、史书以及地方志以外,文学总集的凡例也蔚为大观,清末吴曾祺《涵芬楼古今文钞》立“例言”之体,王兆芳《文体通释》列“例”一体,说明凡例作为独立的文体形态,已经进入了文体学研究领域。④

      从诗歌总集的视角加以考察,周弼《三体唐诗》前有《选例》,是诗歌总集中最早出现“例”体的。明清以降,随着诗歌总集编纂的繁盛,凡例的数量明显增多。“例”体独立出来,尤其是当总集中“序”与“例”并置时,凡例与序基于不同的言说系统和文体特性,会呈现出不同的叙述重点。了解二者不同的论述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利用这些文献来把握编撰者的思想。与序相比,明清诗歌总集凡例的文体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明清诗歌总集凡例以说明编撰体例为基本功能,其排比分条的叙述方式较序更为自由、灵活,又因其对行文的逻辑层次要求相对较低,故包容性更强。诗歌总集中的序,整体性和逻辑性强,作者在写作时须按照一定的中心立论,因此,在表达上相对凡例而言就有所限制。吴讷《文章辩体》称:“序之体,始于《诗》之《大序》,首言六义,次言风雅之变,又次言二南王化之自。其言次第有序,故谓之序也。”⑤序是按照一定的行文脉络展开,且具有一定话语层次和内在逻辑的单篇作品。如王士禛《唐人万首绝句选·序》以唐之绝句为乐府之延续展开话题,通过问答的形式将乐府的源流脉络进行一番梳理,在序的末尾,王士禛说:“归田之五载,为康熙戊子,乃克成之,而以问答之语次为序。序所不及者,凡例具之云。”⑥为了不破坏序的整体性,王士禛将其他问题留在凡例中加以说明,正突出了序与凡例的不同特点。从内容上看,此选凡例既有五绝和七绝的论述,又有对收录标准的说明,同时还包含着对《三体唐诗》《唐绝增奇》等选本进行评价等内容。比起序,凡例论说的内容显然更多。从表达方式上看,徐师曾《文体明辨》称序“为体有二:一曰议论,二曰叙事”⑦。区别于序总体上以叙事和议论为主,大多数凡例在表达方式上仍以说明为主,因其以话语条例的形式并列分布,内容之间相关性要求不高,故表达更为自由。周珽《删补唐诗选脉笺释会通评林》以三十七则并列条例说明诗选编纂的各类问题,内容涉及对前人诗选的概述,诗选的分类体例、注释圈点情况等,类似作者对本诗选注意事项的说明。如若这么多内容要在序中呈现,则需要撰写者好好构思一番了。

      (二)与序跋类文体相比,明清诗歌总集凡例更具客观性与真实性,学术性更强。就序而言,很多序的写法是言情而非言意的,“序跋有自身的文体价值,其中的写作动机、与所序对象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的写作环境,都会深刻影响其理论观念的表达”⑧,故不能仅凭序来判断撰写者的学术观念。除自序外,他序的学术价值就又大打折扣了。一些他序是对作者自序内容的重复,并且时有夸大之词。与序跋类文体相比,凡例更具客观性与真实性。凡例中几乎没有撰写者的内心剖白、个人感慨等心理印记和私人化的表述,而以一种学术性的视角直陈编纂思想。⑨如张玉糓《古诗赏析·序》主要就选本编纂缘由展开说明,而对四言古诗、七言古诗、乐府等各体诗歌的脉络梳理、编次说明以及有关诗学观念,主要在凡例中予以体现。其序曰:“撮其大略,弁诸简端,而更条述凡例,以志其详焉。”⑩再如管世铭《读雪山房唐诗钞》,以七篇辨体凡例开展诗学批评,内容既关乎诗体分类、辨体溯源,又涉及具体作家作品评析,显然编者将凡例作为阐述其诗学思想的重要载体。序称:“取源流大旨及鄙意之偶有所得者,著为凡例,分冠于诸体目录之前,而尽略其圈点评释,使读者各以其意求之。”(11)管世铭以凡例替代圈点评释,凡例的学术价值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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