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机构模式创新  

作者简介:
许可(1992-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知识产权与创新管理。青岛 266237;刘海波(1964- ),男,辽宁北票人,博士,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北京 100190;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技术经营与知识产权商用。北京 100049;张亚峰,通讯作者(1988- ),男,河北沧州人,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北京 100049

原文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内容提要:

技术转移是推动科技发展、发挥科技成果社会效用的重要方式,也是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技术转移机构是推动技术转移的专业服务力量,我国技术转移机构虽然数量众多,但仍存在较大缺陷。边界组织作为起源于科学社会学的一种组织类型,在消解跨边界活动中的社会界域边界现象方面具有很强的组织优势。基于边界组织视角,将边界组织拓展到技术转移领域,构建技术转移机构边界组织模式理论模型,将其与现有模式进行对比,探讨边界组织模式的作用机理及优势,并结合边界组织模式的实践经验,从我国科技创新现实需要出发,提出构建边界组织模式技术转移机构的思路。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2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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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713.5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21)05-0001-10

      0 引言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如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有效生产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技术转移是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并实现经济、社会双重价值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更是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十分紧迫的战略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是沟通科学与社会界域的跨边界活动,技术转移无法顺畅进行主要是由于技术转移中存在心理边界、制度边界、信息边界[1-2]。技术转移机构作为推动技术转移的专业服务力量,在消解边界现象、促进技术转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因为其专业化使得获取信息的成本降低,从而能够促进技术转移。大力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实现能力升级是优化我国技术转移体系的必然举措[4]。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各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纷纷以各种方式成立诸如技术转移办公室、联合实验室等技术转移机构积极促进技术转移。

      然而,我国技术转移机构虽然数量众多,但仍然存在较大缺陷[5],且没有理论基础,难以全面消解科学界域与市场界域边界对技术转移造成的阻碍。目前,关于技术转移机构研究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一是从理论角度探讨技术转移机构模式的研究较少,大多数学者都是基于实践,通过案例等方式对技术转移机构模式进行探究[6-7];二是对技术转移机构优劣的分析较多,但很少有理论支撑,没有对现有技术转移机构模式进行系统归类分析,基本都是针对个案进行“就事论事”的探讨[8-9]。由此可见,大多数针对技术转移机构模式的研究都存在较强的同质性,即选取国内外典型案例,按照“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的路线进行研究[10-11],没有深入探讨技术转移机构发挥优势的作用机制及理论渊源,仅希望通过“依葫芦画瓢”的方式解决问题。

      因此,本文基于边界组织理论,探讨技术转移机构模式问题,找出发展难点,并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未来模式的理论模型,对于指导我国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 边界组织模式构建

      1.1 边界组织理论拓展

      知识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对各种边界的关注,边界是不同社会界域之间由差异性导致的抽象壁垒。边界组织作为起源于科学社会学的一种组织类型,在消解跨边界活动中的社会界域边界现象方面具有很强的组织优势。边界组织起源于跨边界活动,跨边界活动中不同社会界域成员可通过合作一起工作,达成共同目标,这些不同界域交互的成员集合就是边界组织的前身。Moore[12]提出公共利益科学组织(Public Interest Science Organizations)的概念,认为这种类型组织具有显著的半公益性定位。Guston[13]正式提出边界组织(Boundary Organization)这一概念,认为边界组织至少包含3个较为显著的特征:①边界组织使得边界两侧主体在进行边界融合时存在一个空间,这个空间使得边界对象的创造和使用合法化;②边界组织在发挥作用时必须由三方参与,分别是边界两方的主体及边界组织,即专业化边界组织机构本身;③边界组织存在于两个相对不同的社会界域,在发挥作用时,边界组织是中立的,对两方边界对象都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尼尔·保尔森等[14]认为,正是因为在不同社会界域之间存在边界,才使得边界组织有了存在的空间;Ducan等[15]认为,边界组织与其它组织类型有所不同,正因为其跨界性,才使得不同学者给出了略有差异的边界组织概念定义。

      不同社会界域之间都存在边界,但边界组织目前在实践中主要被应用于科学社会学领域,多用来研究科学界域与政治(或政策)界域的实践问题。Leinhos[16]发现,美国生物伦理咨询机构有效保障了科学自治体系不被社会利益团体所侵蚀;Lvbrand[17]在研究环保与政策的相关性时,提及了瑞典相关的边界组织机构;Lehoux等[18]将科学家和政策决策者间的互动网络视为一种广义的边界组织形态,通过对加拿大建立的遗传学科学与政策间的互动网络进行分析,认为该网络的建立是改善证据及其在政策决策中使用关联的重要战略;朱旭峰等[19]研究发现,在知识界域与政策界域之间,研究基金机构可被认为是边界组织。在我国,诸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就属于边界组织在实践中的一种应用;樊春良和马小亮[20]认为,边界组织主要通过解决冲突的方式化解边界问题,边界组织有利于避免出现双方对立的破坏性情况,避免越界而形成直接的控制和破坏性。

      边界组织在消解跨边界活动中有很强的组织优势,但经过多年理论演进与发展,边界组织并未被扩展到科学与市场边界(技术转移)相关研究领域,因此可借助边界组织理论,设计理论模型研究技术转移机构。

      1.2 边界组织模式技术转移机构模式设计

      为清晰定义边界组织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本文构建技术转移机构边界组织模式理论模型,见图1。从中可见,边界组织型技术转移机构定位于科学与市场两个界域之间,是一种提供专业技术转移服务的半公益性机构,对边界双方(科学家和投资者)都负有责任,有着完整、独立的内部运营机制,是基于边界双方共同利益而在长期实践中产生的客观、中立的机构。边界组织工作人员突破制度边界进入边界组织工作,该类型组织将技术转移活动置于其组织内部,让边界双方充分参与技术转移活动,使得科学与市场边界模糊化,消解技术转移中因边界产生的障碍,最终促进技术转移。

      1.3 边界组织模式对技术转移的促进机制

      边界组织模式之所以能够有效消解技术转移中因边界产生的阻碍,很好地建立起科学界域与市场界域的紧密联系,其作用机理主要是借用边界组织模式中的组织基础结构、组织定位、组织特性等方面优势,这些优势的组合作用可以从多维度有效消解技术转移中市场界域与科学界域间存在的心理边界、信息边界和制度边界,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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