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密约”是巴黎和会期间国人关注的焦点,与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的爆发密切相关,然而迄今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了解仍然有限。 一战期间日本乘机独霸东亚,对华威逼利诱,双方签署了一连串的所谓“中日密约”,强化日本继承原来德国在山东权益的法理依据,并扩大了日本在华政治经济利益。一战结束后,中日因山东问题在巴黎和会展开较量,部分密约在巴黎公布,其后在国内也随之公布,引起废除密约及国民外交风潮,与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的爆发密切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在巴黎和会与北京所公布的“中日密约”内容不尽相同。巴黎和会之“中日密约”系指中国代表团提交和会最高会议之《山东问题说帖》之附件,即中日《民四条约》《山东问题换文》及《济顺高徐二路借款草合同》等与山东有关各件。①在北京公布之“中日密约”,内容更全面,而过程曲折复杂,牵动国内南北之争、派系斗争以及列强之互动,当时报纸报道与评论颇多。然而,由于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之意向,引发五四学生爱国运动,国人关注焦点集中于山东问题直接相关之《民四条约》及1918年山东相关之密约。整体“中日密约”问题,至今仍未有较完整之研究。 近年来,“中日密约”相关档案逐渐公开,一些研究成果突破过去的刻板印象②,重新检讨这个问题的条件比较成熟。过去研究多从外交史角度探讨“中日密约”在巴黎和会的公布与交涉过程,本文则集中探讨“中日密约”问题在北京、上海的交涉及公布历程。 一、“中日密约”的缘起与公开 1914年夏欧战爆发,中国宣布中立。日本随即对德宣战,强行假道山东进攻胶州租借地及胶济铁路沿线,侵害中国中立地位。1915年初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袁世凯政府努力周旋交涉,最后于5月25日签署2个条约及13件换文,统称《民四条约》,其中《关于山东之条约》让日本取得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之法律依据。③ 1916年夏袁世凯帝制失败身亡,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段祺瑞任国务总理,总统府与国务院冲突不断。1917年初中国追随美国对德绝交,但为是否宣战引发激烈政争。7月张勋复辟失败,黎元洪下野,段祺瑞掌握实权。8月14日对德宣战,不久广州政府成立,南北分裂,段氏以编练参战军为名,推动武力统一。此时日本寺内正毅内阁对华实行亲善政策,大举对华借款,签订了一连串协定与合同,由于多未经国会批准,也未公布,通常被称为“中日密约”。 同时美国对德宣战后,对华影响力不断增强。1918年初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宣布十四项和平原则,提出崇高理想主义外交新精神,中国朝野大受鼓舞。1918年夏德国败局已定,北京政府积极筹备参与战后和会。10月10日徐世昌就任大总统,段祺瑞退居幕后,陆征祥再任外交总长,主持和会准备工作,积极与美国联系。美国政府表达愿意协助中国参加和会提出修改条约等要求,中国朝野对美之好感与期望甚高。但北京军界仍主张联日,北京政府外交政策在“联日”“联美”间徘徊。至11月11日欧战停火,北京决意联美与亲日同步进行。④ 然而,美国于11月下旬发出讯号:中国不可既联美又亲日。大总统徐世昌与外交总长兼巴黎和会代表团团长陆征祥倾向“联美”。陆征祥12月1日自北京启程,路过日本及美国,次年1月11日抵达巴黎,途中逐步确定“联美制日”方针,到达巴黎后即决定在和会提出山东及废除“二十一条”问题。⑤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开幕,28日十人会讨论山东问题,中日正面交锋。顾维钧依据法理驳斥中日成约,并表明中国愿意公布“中日密约”,强调战时与日本签订的所有协定均为暂时性质,应由和会重新裁决。日本代表则对公布密约一事较为迟疑。⑥和会要求中日将密约提出,交最高委员会审议。日本政府认为中国在和会前多次承诺在山东问题上与日本合作,顾氏在和会的发言是背信;而未先与日本协商径自表示愿意片面公布两国间之密约,严重损害日本之尊严。2月2日日本驻北京公使小幡酉吉赴外交部提出强烈抗议,国人多以为日使恫吓中国不许在和会提出“中日密约”。⑦ 向巴黎和会提交“中日密约”一事,牵动国内敏感政治神经,各派系激烈角力。徐世昌与段祺瑞对宣布密约意见不同。2月3日国务会议倾向于不公开“中日密约”,但徐世昌力排内阁、外交官及军人之压力,坚持公开。于是,总理钱能训6日电令巴黎代表团在和会提出密约。⑧ 同时,上海南北和议正紧锣密鼓准备召开。5日“和平期成会”会长熊希龄分电上海和议北方朱启钤、南方唐绍仪两位总代表,提及小幡恫吓不许中国公布密约称: 查此次欧洲和平会议,乃为我国生死问题,苟稍有良心者,无不知此举可以出死入生,出奴入主。今顾、王两使既能力争国权,中央政府宜如何坚持不动,将密约电寄宣布,岂能因日使虚声恫吓,令功墬垂成。……弟拟请双方各代表,目前将内政暂缓商议,以此次外交为第一问题,赶开临时紧急会议,联电政府,速照陆使等所请,概将密约宣布。⑨ 国内报纸也在春节休刊之后,自6日起纷纷报道小幡恫吓之事。邵飘萍主持之《京报》对公布“中日密约”最为关心,在社论中强调:欧战以后世界之新潮流,从前种种秘密条约与协约,当乘此公开而修正之,日本不应反对。⑩7日、8日社论中又重申:希望日本政府完全宣布秘密条约。(11) “小幡恫吓事件”让全国舆论激愤。10日外交部声明:“各国代表在巴黎会议席上,争取本国利益做正确之主张,为今日国家独立自存应有之义,他国绝无干涉之理。中日两国现正谋亲善之实现,更不应有任何误解,盼望两国代表在巴黎会议场中,勿再有何等之误会。”(12)随即日本政府表示愿意公布“中日密约”。15日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最高会议提出《山东问题说帖》英文本,附件列出“二十一条”交涉及三件有关山东问题之“中日密约”。(13)直属总统府之“外交委员会”中汪大燮、林长民诸人,利用研究系及《晨报》宣传,要求废止诸密约。2月14日《晨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