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五步法”的设计咨询行业收入确认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燕瑜,广东理工学院,广东 肇庆 526100。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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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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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设计咨询行业知识含量与技术含量较高,具有特有的行业结构和行业环境,销售定制性和按照进度结算的特点明显。因此,本文将新收入准则“五步法”模型引入设计咨询行业,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就单一合同模式和EPC总承包合同模式下的收入确认进行探讨,并且深入把握收入确认过程中的关键与核心点,将“设计成果移交给客户”即控制权转移作为单一合同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同时,EPC模式下的设计咨询合同包含了多项履约义务,需要对其进行识别和区分,并判断该项履约义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还是某一时段履行,分别采取进一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的针对性与可靠性。

       二、咨询设计行业特点及收入确认情况分析

       (一)设计咨询行业毛利率较高

       设计咨询行业提供服务实质是集成、传播和应用知识实现知识成果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的过程。设计咨询行业的产品无法一模一样的重复生产,并且不能现场交易,其流通形式与一般商品形式存在差异,通常表现为技术资料、设计图纸、规划方案以及咨询报告等。由此可知,设计咨询行业的项目成果是技术与知识的反映,技术人才是企业的主体队伍,人工成本在项目整体成本中占比较高,项目毛利率普遍较高,除人工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较少。

       (二)设计咨询合同期限较短,价格普遍较低

       设计咨询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设计咨询公司服务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并且建设周期较少,但设计咨询合同本身的有效期较短,项目从规划到设计方案出炉通常不会超过一年,并且设计费用和咨询费用的合同金额在项目整体造价中的比例较低。

       (三)项目人员具有不固定性

       设计项目的顺利完成需要多个相关专业的人员配合完成,诸如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主体人员分布在不同专业,具有全员参与性。同时,由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后,各专业人员会在一段时间内负责同一专业的多个项目,具有很大程度的不固定性。

       设计咨询行业集中专业知识和技术为客户提供决策依据和优化方案,是一种人才密集的横向联系,它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基于项目人员不固定、毛利率较高以及合同期限较短等特征,设计咨询企业的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且在收入确认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首先,收入确认标准不统一。部分设计咨询企业仍然按照旧准则中劳务确认办法即按照图纸的完成进度将收入予以分期确认,与设计举动的完成相比收入确认时点滞后,造成收入确认的局限性;其次,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以收到设计咨询费用并开具发票作为依据,单纯依据现成的会计信息造成会计核算基础的紊乱;其次,不合理的内部控制造成收入核算方面出现偏差。设计咨询企业的财务部门、设计生产部门和市场经营部门职责不同,后两个部门在整体业务流程中的主导作用优于前一部门,在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签订、设计生产实施等环节中财务部门的参与度较低,合同签订、执行及收费各环节缺乏严密的内控制度,财务人员无法全面、客观的掌握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收入核算方面会计信息,因此未能遵循准则规定进行收入的合理确认,财务隐患和风险较大;最后,设计咨询行业的合同签订、执行、提交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相对较少,项目的设计周期较短,相对价值量小且分散,真正按照项目进度归集成本的难度较大,所以大部分设计咨询企业会于会计期末在当期损益科目中结转全部的成本,并没有加以区分,造成资产、利润的确认不实,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可靠性,无法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新收入准则所制定的“五步法”确认模型,将原销售商品、建造合同、让渡资产使用权、提供劳务等业务的收入确认模式予以统一,明确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即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被客户取得时进行收入确认,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则按照合同义务的履约情况予以确认,“五步法”的核心原则在于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需要通过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得以反映,企业交易实质和经营成果得到真实、客观体现。

       三、不同模式下设计咨询收入确认分析

       新收入准则“五步法”模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设计咨询行业的收入确认:一是新收入准则以合同为起点,工作边界、合同价款、权利义务、合同价格等相应的条款需要由设计咨询企业结合收入准则规定于合同谈判前期便全部拟定完毕,执行合同过程中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才可以准确判断;二是会计处理过程中的人为主观判断减少,采用了更为清晰的控制权转移判断标准;三是多元业务模式下的准则适用问题通过统一“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得以解决;四是新模型引入的按照“履约进度”收入确认方式与大型设计咨询项目的业务实际更相符,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可靠性得以提升;五是新模型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有利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对新准则“五步法”模型下的设计咨询收入确认流程有更为深入的把握,本文将以案例的形式分别对单一设计咨询合同和EPC模式下设计部分收入确认进行分析,为相关业务的实务开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A公司由原建工集团人员构成,是一家业务纵贯产业研究、经济咨询、分析、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设计、规划、投融资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并且以建筑设计为生存与发展的核心业务,以“客户满意为中心”为服务宗旨,以“节能、环保、生态、人性”为装饰理念,连续数年入围中国勘察设计百强榜。A公司构建了工厂化为一体的装饰体系,在上海各个区设立了分部,获得上海市信得过装饰企业、行业规范服务达标企业、全国示范工程优秀单位称号。

       (一)单一设计咨询合同的收入确认

       设计咨询企业与客户就某一特定需求签订的合同即属于单一设计咨询合同。案例中,客户甲委托A公司对其旗下即将开发楼盘的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初步设计,该项设计业务指向明确,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单一性,所以A公司与甲客户即将签订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工作合同属于单一设计咨询合同范围,其收入确认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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