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一、引言 “权利”是近现代伦理与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显赫观念,思想史家黄进兴考察清末民初的道德意识转化时,以“迈向以权利为基底的伦理”来刻画传统理学向近代伦理学的转变。他断言:“传统中国的伦理(包括儒家)并未涵摄‘权利’的概念,几乎是今日学界的共识。”(黄进兴,第159页)又引梁启超、严复等人的相关说法给予佐证:“引介‘权利’概念进入中国的梁启超便坦诚:‘吾中国人数千年不识权利之为何状?’”(同上)“晚清的著名译家——严复,曾为‘right’一字斟酌再三,‘即苦此字无译’,可为旁证。”(黄进兴,第169页)其实,黄氏的断言远非学界共识。(参见梁涛;陈乔见)他对梁、严的引用亦有断章取义之嫌。 中国古代思想中有无“权利”(“right[s]”)概念,这是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然而,反观近代中国的思想家,他们甫一接触和认识“权利”思想,便开始用中国传统思想资源对接、理解和阐释“权利”概念。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观念史线索是这些思想家经常从传统“义”概念来理解和阐释“权利”概念,或者把两者进行交互格义,这一进程可以称为“从‘义’到‘权利’”的道德意识转型。本文旨在对此道德意识和道德话语的转型作一番观念史的考察,在此过程中会就“义”概念如何包含“权利”概念作一些义理方面的分析,以补观念史研究之不足。本文是一项观念史考察,而非对“义”与“权利”的静态分析。①近代“权利”理论众说纷纭②,事先给“权利”下一个本质主义的定义既不明智、也无必要。通过中国近代思想家们对“权利”概念的大致理解,我们能够对“权利”的某些核心要旨有一整体把握。 二、从“right(s)”译名之争说起 中国近代的很多新名词(如“哲学”“科学”等),往往是“来自西洋,路过日本”的舶来品。但是“权利”概念却是创自中国,而非译自日本。(见李贵连)一般认为,以“权利”来翻译“right(s)”始于美国在华传教士、中国通丁韪良。丁韪良与中国学者合作翻译美国人惠顿的《万国公法》,于1864年刊版问世。在此书中,丁韪良等人首次以“权利”翻译“right(s)”。虽然书中大量使用了“权”“权利”“自主之权”等译名,但译者并未对此进行说明,直到1877年刊印另一翻译作品、美国人吴尔玺的《公法便览》时,丁韪良才对“权”或“权利”的译名有所说明: 公法既别为一科,则应有专用之字样。故原文内偶有汉文所难达之意,因之用字往往似觉勉强。即如一“权”字,书内不独指有司所操之权,亦指凡人理所应得之分,有时增一“利”字,如谓庶人本有之权利,云云。此等字句,初见多不入目,屡见方知不得已而用之也。(见王健,第166页) 丁韪良发现汉语难以表达西文的一些词汇,举“right(s)”为例给予说明:“权”之一字,有时指“有司所操之权”,亦即权力、权势、威权;有时则指“凡人理所应得之分”,后者有时增一“利”字为“权利”,如“庶人本有之权利”。在日本幕末明初时期,受丁译影响,日人西周以日文译述《万国公法》时将“right”译作“权”,津田真一郎译《泰西国法论》,也将“right”译作“权利”。明治时期“权利”一词已在日本普遍使用。(见冯天瑜,第363页)正是这个译者本人都似觉勉强的译名,经由明治维新的日本,反哺中国,在二十世纪初大放异彩,至今成为定译。 然而,“right(s)”起初之译作“权利”并非理所当然、众所公认。法国人滑达尔《国际法》一书之汉译,是明确记载近代西方法学著作的最早汉译,此书在林则徐的主持下,由林的翻译袁德辉和美国传教士伯驾选译了大致相同部分的内容。关于“right”,袁德辉多数较为统一地译作“道理”,偶尔也译作“权”;伯驾的翻译并不统一,也使用了“当”“(不)得”“应有”等词汇。(见王健,第107-111页)此外,日本明治初期亦有译作“权理”者,以表达“right/droit/recht”所具有的“正当性”含义。(见李贵连)福泽谕吉《西洋事情》则将“right”译作“通义”。(见冯天瑜,第363页)要之,除了丁韪良“权利”译名之外,早期译者大都使用含有“道”“理”“义”“当”等词汇来翻译“right(s)”以表达其“正当性”的含义。 说到早期翻译,不能不提翻译名家严复。1896年严复翻译赫胥黎《天演论》时,曾沿用“权利”翻译“rights”;然而,在其后翻译穆勒《群己权界论》时(此书初版于1903年,实际上草稿已于1900前完成),严复在一些场合沿用“权利”翻译“rights”,但他有时也用“权利”翻译“interests”或“rights and interests”;此外,他还在不同场合把“rights”译作“得以”“真理”“民直”“天直”。(见黄克武,2000年,第165-167页)不难发现,“得以”“真理”的译法与伯驾、袁德辉的译法相近,严复匠心独创的译法是“民直”和“天直”。严复对“rights”的译名再三斟酌、反复思量,在1902年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对此有大段讨论,对自己的独创译法详加说明和自我辩护。由于关涉“rights”古今含义,值得大段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