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之后”的实践哲学:对老子形而上学的模型论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晓芒,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借用康德伦理学的“模型论”来分析老子的形而上学,可以更为准确和清晰地解读老子《道德经》中所呈现出来的“伦理学之后”的理论体系。在作为“总纲”的第一章中,老子的“道”以宇宙生成论为模型表达了“常道”的实践本质,即无名、无欲和无为的实践原则。在这一模型中,道作为“生”表明了宇宙整体之所以统一的原因,作为“一”则体现了宇宙整体统一的方式。道的运行模型体现了从无中生有到有无相生的辩证法,但这种辩证法是不彻底的。一旦老子的实践模型从人生隐喻坐实为可供操作的独门绝技,就将失去其提升道德的作用,而成为老谋深算地混迹于复杂的人际关系中的生存策略;从清高恬淡、超然物外的高尚的人生境界堕落为圆滑阴损、精于算计的处世技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字号:

       本文用来解读老子形而上学的“模型论”,取自康德伦理学用来展示其自由概念和道德法则的某种“工作哲学”(胡塞尔语)。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把定言命令的第一条变形公式规定为:“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①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将这样一种用自然法则来比附道德法则的方式称为“模型论”(Typik)。就是说,自然法则虽然并非道德法则,“但自然法则毕竟是按照道德原则来评判行动准则的一个‘模型’(Typus)。如果行动的准则不具有这样一种经得起一般自然法则形式的检验的性状,那么它就不可能是道德的。”②在运用这种模型论时要注意的是,必须严格把模型在自然知识上的运用与它在道德实践上的运用区别开来。在后一场合,模型只不过“好像”是一种自然知识,其实只是为了便于阐述自由的层次和道德的体系而借用的一种方法论模式。例如,康德的十二个自由“范畴”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我们用模型论的方法来解剖老子《道德经》的形而上学原理,就会对它理解得格外清晰。

       尽管道家的形而上之道作为一种“伦理学之后”,与形而下之器在实践中有不可分割的(知行合一的)关系③,但它本身毕竟是从自然万物的客观运行中取来的实践“模型”。这其实也是老子下功夫最多、最深的地方,即把日常伦理实践提升为形而上的自然运行轨迹,以便从天地周行不殆、生生不息的常态来俯瞰和解释人间世俗生活的命运。这就是老子“道论”中所体现出来的思想,而这一思想在老子《道德经》第一章中就以最鲜明、最简洁的方式作了表达。但由于论者通常拘泥于字面意思,而忽视了从老子思想的整体特征来理解这段文字,导致诸多释文疑点丛生,甚至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特别是自从西学东渐以来,有些对西方哲学略有了解的人,喜欢拿西方形而上学中的“有无关系”来比附中国哲学,似乎中国的形而上学历来也是以理论上的“有无关系”为核心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就在无形中走偏了。笔者认为,要紧紧抓住老子哲学的整体特征:其形而上学本质上不是作为“物理学之后”的理论哲学,而是作为“伦理学之后”的实践哲学;其核心概念不是有和无的范畴,而是“道”,前者只是后者的“模型”。所以,他对自然之道的宇宙论描述看起来是纯理论的,实际上不过是实践哲学借以表达自身的一种“模型论”或隐喻,而有无之辨是依附于这种实践性的模型论的。现在,当我们把这种定位运用于分析《道德经》的第一章,一些看来令人困惑的疑难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道德经》第一章句读

       第一章是《道德经》的总纲,我们先将这一章“句读”④一下(据王弼本)。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第一句至关重要,它包含三个“道”字。其中,第一个“道”指一般的道,它既包含第二个“道”,即“可道”之道,也包含第三个“道”,即老子真正要讲的“常道”。可道之道和常道之道有区别,虽然都是“道”,但不一样:前者是“道说”之道;后者是永恒之道。⑤所以,凡是可以说得出来的道,就不是所要讨论的永恒之道。做了这种区别之后,老子所说的“道”就只限于不可说的“常道”了,千万不能把老子的“道”理解为“道说”,或者与西方的“Logos”(言说)对译。换言之,老子的“道”是不可“道”、不可说的。“常道”,据帛书本原为“恒道”,通常认为是后人为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之。因帛书甲乙本的抄写年代据推算应在公元前206-公元前195年⑥,那时汉文帝刘恒(生于公元前203年,公元前180-公元前157年在位)还不在位,所以保留着“恒道”以及后面的“恒名”“恒无欲”“恒有欲”等字眼;到汉文帝时就被替换掉了。王弼看到的就是替换过的本子。好在“常”与“恒”两字含义相近,有时连用“恒常”,只要注意到“常”也有“经常”“时常”之意(不一定连贯),而“恒”是“永恒”“恒久”之意(连贯),问题就不大。

       永恒之道(“常道”)是一个隐喻,以“道路”作比;而“道说”或“说道”则是由“道路”或者说“行走”所派生出来的。⑦语言、说话都是在时间中按线性方式进行的,但毕竟不是真正的道路和行走,所以在这里一开始就作为非本源的意思而被排除掉了。就是说,这里所讲的是永恒之道,永恒之道是不可道说的,一旦被道说,它就不是永恒的了。因为说出来的东西总是有限的,而无限的东西是说不出来的,而且是不可说的。永恒的行走比喻的是什么呢?是自然界天地万物的大化流行。这是老子“常道”的本意。可见老子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为“行走”确定一个隐喻模型的实践哲学之路。陈鼓应先生说,“‘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而开展的。”⑧诚然不错,但是陈先生未能指出,这种“预设”并不单纯是预设了一个“道”字的“符号形式”,而是预设了一种基本的形而上的态度,这就是“伦理学之后”的实践哲学态度。老子一开始就认定自己的思想任务,不是要从自然界中寻找某种客观的“规律”,而是要为人的伦理实践寻求一种形而上的模型。忽视老子哲学的这一本质特点,就导致近代以来许多学者都把老子的道、有、无等概念尽可能地从西方形而上学的宇宙论和“本体论”(ontology,“存在论”)的视角来理解。这样越解释,就离老子越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