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F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20)11-0098-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加速中国汽车工业转型的重大战略选择,尽管产业政策一直以来饱受争议[1],但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尚处于“商业化示范阶段”[2],面临着技术创新周期长、风险大[3],并存在较强正外部性[4]等诸多现实情况,积极发挥产业政策的促进作用是世界各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普遍选择[5]。中国近年来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培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十分有限[6]。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在促进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精准性”,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有必要给予高度关注: 首先,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激励为手段的“扶持性”政策,主要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市场等方面的支持[7];另一类是以约束为手段的“门槛性”政策,主要是通过“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方式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竞争提供规范化的营商环境[6]。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是提升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催化器[5],由于“扶持性”与“门槛性”政策的作用机理不完全相同,这两类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果也必然存在差异,为更好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实施究竟是以“扶持性”为主,抑或以“门槛性”为主?亟待理论界给出可靠的事实依据。 其次,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创新激励效果不仅与政策类型密切相关,同时也与政策实施方式、实施对象(企业)的现有基础密切相关。从政策实施方式来看,“政策惠及度”反映了政策激励总额在激励对象间的分布方式,刻画了政策的集中性与公平性[8]。在政策扶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政策激励总额分配的集中度对激励效果存在较大影响[9]。从政策实施对象来看,“市场势力”反映了企业间的有效竞争,可衡量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10]。市场势力是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因素,其影响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决策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技术创新活动质量[11]。 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以114家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法开展相关分析研究,并从三方面进行探索:其一,以“扶持性”与“门槛性”政策对微观企业的创新激励效果为切入点,以弥补现有研究对“门槛性”政策关注不足的缺憾。其二,以显著性与灵敏性特征为视角,多角度对比分析两类政策的创新激励效果,以弥补政策激励效果评价单一的缺憾。其三,纳入市场势力与政策惠及度概念,从企业内、外部更加全面地刻画“扶持性”与“门槛性”政策的创新激励效果,为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创新激励效果的“精准性”提供决策参考。 1 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1.1 文献综述及评价 已有文献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激励效果的比较分析。现有研究多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划分为“供给侧”“需求侧”[12]或“功能性”“选择性”产业政策[13],这些类型的政策基本上可以归属为“扶持性”政策。理论界针对此类政策存在诸多争议:部分学者认为“扶持性”政策很重要,如Kim等[14]指出“供给侧”政策能降低技术创新成本,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扶持性”政策会阻碍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如Dosi[15]认为“功能性”政策无法提供利基市场以保护新兴产业在示范推广前期避免和已有技术体系的正面竞争。 为克服“扶持性”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缺陷,近年来中国大力推广技术标准、环境规制等“门槛性”政策,但是理论界对该类政策也存在不同观点。部分学者认为“门槛性”政策有利于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如白雪洁等[16]指出技术标准的制定可降低企业逆向选择风险进而提升其技术创新水平;Miguel等[17]指出环境规制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也有部分学者认为“门槛性”政策会抑制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如江飞涛和李晓萍[18]认为准入门槛将会使大企业因缺乏竞争压力而丧失技术创新动力,抑制其技术创新活动。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激励效果的影响因素。现有研究多从企业异质性和政策工具两方面,分析政策创新激励效果的差异性。针对企业异质性,主要从企业产权性质、年龄、财务状况及政商关联等静态角度分析其对政策激励效果的影响。如Choi等[19]认为,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创新激励效果更强;唐荣等[8]指出政策更能激发年轻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Melitz[20]认为政策对财务状况较好的企业具有更强的激励效果;Gordon等[21]指出政商关联能为企业带来便利政策,但关联度过高易造成寻租进而削弱企业的创新动力。针对政策工具,现有研究主要从政策手段及政策激励程度分析其对政策激励效果的影响。如Guellec等[22]认为“税收优惠”“低息贷款”政策比“财政补贴”的激励效果更强;余明桂等[23]指出政策对重点鼓励行业中企业的激励效果高于一般鼓励行业中的企业;Irani等[24]认为同样在低政策强度下,供给侧政策的创新激励效果强于需求侧政策。 1.2 理论分析与概念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