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近康德”阐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时中,南开大学哲学院暨政治哲学与和谐社会建构研究中心教授。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长期以来存在着“经济决定论”与“意志能动论”两条阐释路径。如果以哈耶克对“曼德维尔悖论”的进化主义阐释为参照,将这两条阐释路径纳入哲学史上的“理性主义”与“意志主义”传统的对立之中,然后借助康德对两种传统的“综合”成果予以批判性的反思,则不仅可以走出历史合力论的双重阐释误区,而且还可以揭示出哈耶克进化主义的内在困境。而如何在“理性主义”与“意志主义”的对立中,沿着康德关于“纯粹的实践理性”与“不纯粹的有限理性存在者”之间的区分,寻求可能的、新的综合方式,既是康德法权哲学的推进方向,也是深入恩格斯历史合力论阐释的理论坐标。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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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20)10-0033-12

       一、“经济决定论”还是“意志能动论”: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双重阐释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式与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也不一样。如果说充斥自然界中的,全是没有自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其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力量偶然的相互作用之中;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①且每一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愿望、激情、私利,甚至是各种邪恶的怪想展开社会交往的。吊诡的是,虽然活跃的个体似乎都具有明确的主观设想,但社会历史的发展却呈现出与个体的设想大相径庭,甚至是恰恰相反的结果。这就构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之“谜”。要解开这个“谜”,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在个人的“激情”“思虑”甚至是邪恶的动机与社会历史发展的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第二,如果有的话,这种关联机制是否可以构成一种与自然科学规律不同的规律?这两个问题正是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所探讨的问题。

       恩格斯对第一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他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引用了黑格尔关于“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来批评费尔巴哈哲学的肤浅,进而肯定了黑格尔将“恶”视为人的本性具有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历史的进步总是对传统的、陈旧的秩序的叛逆,但这种叛逆性的力量在产生之初,在道德上总是被视为恶的;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特别是资产阶级产生并发展起来之后,视“金钱”为“上帝”,对财富的追求催发了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与权势欲,正是追求这些欲望的满足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繁荣与发展。因此,个人的“恶”与社会的发展之间必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

       针对第二个问题,恩格斯指出,社会历史领域表面上是各种偶然性的主观愿望在起作用,但是“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②“旧唯物主义”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历史哲学”均没有恰当地揭示这些“历史规律”:旧唯物主义以“君子”与“小人”之争来看待历史,从来不去追问历史规律之后的动力是什么以及“动力的动力”是什么;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历史哲学从超出“历史”之外的哲学意识形态寻找动力,这种所谓的“动力”肯定是虚幻的。因此,这两种哲学都是“非历史的”。恩格斯基于英国、法国阶级斗争的现实,认为当时的社会关系已经非常简化,历史发展脉络也非常清晰。其主要的特征就是,除了土地贵族、资产阶级之外,工人阶级作为第三个战士登上了历史舞台:“这三大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至少是这两个最先进国家的现代历史的动力。”③如果要继续追问这些阶级是怎样产生的,其答案则必然归结为经济利益的冲突。于是,恩格斯的结论便是:“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而一切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因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④

       若将历史发展的动力简单地归结为政治斗争,然后又将政治斗争的根源归结为经济利益之争,可能带来理解的误区。因为经济毕竟不能等同于政治,两者之间存在的是一种“非对称性关系”。更重要的是,由于任何理论的抽象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同一性与统摄性,这种“非对称关系”在一个系统化的理论内部是很难廓清并予以保持的,因此,很多理论研究者便极易将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贯彻到底,从而消解了政治层次上的相对独立性与能动性。有鉴于此,恩格斯在1890年致约·布洛赫的信中重申了历史的“经济决定论”与“意志能动论”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而不是仅将其视为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否则,历史就变成了“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⑤另一方面恩格斯提出了“历史合力论”,强调历史发展的合力作用,即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产生了相互交错的力量,类似于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一个意志的合力。从这个意义说,“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⑥

       恩格斯对社会历史发展之谜的提炼与回应方案,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有些论者为“历史合力论”构造出精致的矢量结构或者数理模型(直线式的、上升式的、螺旋形上升式的模型),有些则试图对其修正(如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更多的论者则着力论证“决定论”与“能动论”的统一,认为历史进程是物质条件与个人意志及其合力的统一;社会历史发展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历史进程的实现方式是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表现形式的统一;创造历史的主体是群体合力与客体合力的统一,等等。总体而言,这些阐释路径的焦点是围绕着“经济决定论”与“意志能动论”的关系展开的:何种因素占据主导?两种关系何以协调?由于“意志能动论”所坚持的个体意志与“经济决定论”所坚持的理性法则之间的对立,涉及哲学史上“理性主义”与“意志主义”传统之间的长期论争,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破解历史之“谜”,还需要认真对待这两条传统之间的“拉锯”与演变形式,以获得一个处理“意志能动论”与“经济决定论”之间、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关系更为宽广的视角。正是在这里,曼德维尔对“公”“私”“善”“恶”之间关系提出的独特见解,便首先进入了我们的理论视角。

       二、从“历史合力论”到“曼德维尔悖论”:以理性主义与意志主义的区分为视角

       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提出的“私人的恶德,公众的利益”的命题,在学界广为人知,该命题对公与私、善与恶之间“反比关系”的揭示,被称为“曼德维尔悖论”。从提出伊始,这个“悖论”就引起了道德家们的义愤与批判。我们以下在“公”“私”“善”“恶”之间的关系中,首先考察曼德维尔理论的典型特征,然后在一个更为宽广的坐标中对“曼德维尔悖论”与“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双重阐释路径作一个可能的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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