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运用演绎法研究中心地的空间秩序,基于对成都平原集镇墟市进行系统研究后提出的“施坚雅模式”,为近代中国农村集市空间体系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本文试图从地理学和历史学的视角,从集市的等级层次、空间分布和市场区域三个方面探讨近代直隶地区集市的空间体系,对施氏的市场结构理论进行补充和修正。 施氏认为,构成其理论模型所作的假设中“最根本的一点是,所讨论的背景是一个同纬度的平原,各种资源在这个平原上均匀分布”。①直隶(1928年改称河北)地区按地形地貌特征可分为山区、丘陵和平原,其中,平原地势由西南、西、北三个方向向渤海倾斜。直隶地区共有71个平原县份,地方志资料中对集市和村庄的数量、分布状况较为详细记载的有32个县份,这些县份大体上符合施氏模式的种种前提假设。本文试图以这32个县份为样本,考察区域内集市的空间体系。 一、集市层级体系的划分 施氏认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存在着“基层市场—中间市场—中心市场”的三级市场体系,并且认为县城集一般属于中间市场,镇集一般是较为标准的基层市场,而村集如果规模较小,交易者仅仅局限于集市所在村庄范围内,作为地方产品进入较大市场体系的起点,就成为施氏所说的“小市”,小市一般不算基层集市。②近代直隶地区是否存在如施氏认为的三级市场体系的划分,以下将分别从集市交易的商品种类构成和集市商品流通路径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集市交易商品的种类构成 商品来源及种类多寡反映了集市的交易规模与商业强度,也能够显示出集市在地方商品流通中的地位与作用。直隶地区有8个平原县份的地方志中对集市交易商品的种类构成有较为详细的记载。表1列出各县交易商品种类较全的3个集市,并作为横向比较,探讨直隶地区是否存在如施氏所说的“中间市场”。 表1 近代直隶地区部分平原县份集市交易商品的种类构成
县名 | 集市 | 商品种类构成 | |
沧县 | 城集 | 市厘林立,百货充盈,凡人生日用之种种物品无一不备 | |
| 王寺 | 粮石、牲畜、肉类、菜蔬、土产布、杂货,无一不备 | |
| 李村 | 粮石、牲畜、鱼肉、菜蔬及一切杂货均称完备 | |
青县 | 城集 | 大集粮石、牲畜、鱼肉、鸡鸭、菜蔬、柴草、估衣用品俱全,小集稍逊 | |
| 兴济 | 粮石、牲畜、菜蔬、鱼肉、鸡鸭、柴草、木植、杂货等日用物品无不具备,秋间上市粮石车辆动达数千,为卫河上下游集市所仅见 | |
| 杜林 | 粮石、牲畜、菜蔬、果品、棉花用品俱有,土产粗布尤为特色,回民售牛羊肉者颇众 | |
献县 | 城集 | 粮石、牲畜、杂物 | |
| 郭庄 | 粮石、牲畜 | |
| 淮镇 | 粮石、牲畜 | |
香河 | 城集 | 粟米:杂粮均有,麦、豆占多数;布线:土布、洋线,各色布匹均备;棉花:秋多季熟花极多;牲畜:一七为大集,牲畜极多;蔬果:四时均有,秋季多白菜,冬季多柿子;农器:铁器、木器、草帽、麻绳皆全 | |
| 渠口 | 粟米:粮食极多,麦秋多秋麦;布线:洋线、土布为全县之冠,交易极旺;棉花:秋季子棉极多;牲畜:各种牲畜均有;蔬果:四时均有,冬多柿子;农器:各种器具甚多 | |
| 刘宋 | 粟米:杂粮全销,略无定;布线:土布、洋线交易甚盛;棉花:秋季子棉为大宗;牲畜:秋季多牛,寻常有,不多;蔬果:上市不多,价值较昂;农器:尚称全备 | |
静海 | 城集 | 蔬菜、葡萄等类 | |
| 独流 | 粮食、酒、醋、麻、果品、水产等 | |
| 中旺 | 海味、鱼虾蟹等集散西去百余里 | |
通县 | 城集 | 米市、猪市、钱市、牛市、鱼市,续志载有以上五市今已均废,惟牛市、鱼市尚仅沿其名。北关集场,续志载北关按日早有杂粮市集场,民国三十年三月合并东关集场。菜市,续志载仅张家湾一处,今考县城东门外土坝按日早有集市 | |
| 马驹桥 | 牲畜、食粮、菜蔬、肉类、布匹、杂货、木材 | |
| 燕郊 | 牲畜、食粮、菜蔬、肉类、布匹、杂货、布毛 | |
无极 | 城集 | 五谷、柴草、菜蔬、棉花、花生、土布、茗品 | |
| 北苏 | 与城内无殊,惟棉花颇多 | |
| 大陈 | 五谷、面及柴草、菜蔬颇多 | |
高邑 | 城集 | 畜牲、花谷、酒、肉、布匹、棉纱、柴草、农具、食品等项 | |
| 万城 | 五谷、蔬菜、食品 | |
| 驿头 | 花谷、棉纱、食品、蔬菜等项 | |
资料来源:民国《沧县志》卷三《方舆志·建置》,沧县:沧县志书局、天津:天津文竹斋,1933年,第27-29页;民国《青县志》卷一《舆地志·疆域》,1931年,第24-26页;民国《献县志》卷三(上)《舆地志·建置篇》,1925年,第30页;民国《香河县志》卷一《疆域》,1936年,第27页;民国《静海县志》,静海:静海县志书局、天津:天津文竹斋印,1934年,土地部(丑集)《方舆志》,第60页b;民国《通县志要》卷一《疆域志》,1941年,第28-30页;民国《无极县志》卷一《疆域志》,天津:天津文竹斋,1936年,第10页a;民国《高邑县志》卷一《疆域》,1933年,第12页。 据表1可知,城集在交易的商品种类构成上远胜镇集者仅有高邑县,其他各县城集和镇集交易商品均为农副产品,城集交易商品的种类未必比镇集更丰富。静海县城集交易商品的种类甚至不及独流集,前者仅仅包括蔬菜、葡萄等类,而后者则包括粮食、酒、醋、麻、果品、水产等。无论城集还是镇集的功能都是基于满足交易者的日用品需求,或者是便利交易者获取部分生产资料。通过对交易商品种类构成的考察发现,大部分县份并不存在一个比基层市场高一个层级的中间市场,无论城集还是镇集都属于基层市场,二者并无明显的层级差别。 (二)各县商品的流通路径 按照施氏理论,中间市场或称中间集镇在商品和劳务向上下两方的垂直流动中均处于中间地位。直隶地区部分县份的地方志中对县境内商品流通的路径有着较为详细的记载。经归纳整理大体如下。 商品输出的主要方式有二:一是境内货物由产地直接运出。南宫县棉线、棉布“西运太原,北至张家口,而郝家屯布店尤多,自古北口输出内外蒙古皆其市场也”。③任县织布业中庄布为其大宗,“由在城市行销山西忻州一带”,另有洋线布“自官庄行销归化城”。④威县织布、扎花半属小工业,“多输出于西河营、归化城及张家口等处,经营布业者以七级,邵固、寺庄为最著”。⑤香河县扎花业通过改良扎机,“多系运往天津销售”,除出品土布以外,“并能织市布大线各种,与舶来品无异,行销京津口北等处,县东南各村,恃此为生计者,十之七八”,“线店四十余家,均收买土布,向北平口北一带行销,为香河出品大宗,乡民赖以生活”。⑥固安县日用品多出于农民之手,“匡、罗、箕、斗等肩贩于西北山中,城内三八集日,贸易者肩挑背负,络绎于途……行销县内各村镇及邻近各县”。⑦晋县“县内产棉,故业此者甚众全县统计约百余家称曰花店,运棉花至天津销售,获利甚厚”。⑧二是境内货物通过客商贩运出境。南宫县棉为大宗产品,每当收购时节,“外籍之商、本县坐贾随在收罗,曰挂秤,挂秤者日用机器榨成巨包,曰花包,每包总量约一百六七十斤,北运天津,东运济南”。⑨威县和南宫县较为相似,“每值秋冬之交,客商买棉者皆与扎房交易,俗名挂秤,打包后输出于济南、天津,再由天津或青岛出口”。⑩新河县“白花白”为棉中上品,每年产额约二十万斤,“除东南境产运输天津、济南等地外,他村所产仅可自给”,(11)六户村集、仁让里村、曹庄、后沙漥村等镇集交易品以棉为大宗,曹庄在清末便有棉花集市,“每逢二五八午前各村男妇辐辏,以布易棉颇称发达”,(12)可见新河县的棉花主要在产地附近集市售出。青县王店镇除粮石、菜蔬、食品俱有,“土产茶叶颇属大宗,历年有客商收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