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729(2020)05-0010-08 一直以来,自由都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发展目标,而作为一个思想史概念,它构成了马克思和黑格尔反思现代性的共同理论主题,成为两位思想家共同追问的哲学问题。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进行的批判,意在揭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异化面相,力图摆脱资本为这一社会所灌注的物役性经济现实。这一社会历史现实的关切和目的奠基于马克思对自由所进行的哲学追问。从思想史角度来看,黑格尔的“伦理的实体性自由”对近代自由主义的批判使马克思受到启示。马克思在此基础上以深刻的哲学存在论变革为自由确立了全新的哲学视域,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为人的自由的本质确证,并由此最终超越了黑格尔哲学。 一、黑格尔对近代自由主义的哲学批判 黑格尔对“现代自由”的确证,起源于对近代自由主义所表达的抽象个体自由的不满,而这种批判勾连于他对现代自由与自我意识之间关系的发现。黑格尔曾把“近代哲学的出发点”确证为“现实自我意识的立场”,把它的“原则”确立为“呈现在自己面前的精神”[1]5。在黑格尔看来,主体自我意识的先在确定性构成了近代哲学的基本原则,其在观念层面的核心表现即抽象个人。因此,黑格尔富有洞察力地指出,“一般来说,现代世界是以主观性的自由为其原则的”[2]330。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自我意识与自由之间的联系进行了论述:“在谈到自由时,不应从单一性、单一的自我意识出发,而必须单从自我意识的本质出发,因为无论人知道与否,这个本质是作为独立的力量而使自己成为实在的,在这种独立的力量中,个别的人只是些环节罢了。”[2]294这不仅表明黑格尔对自由的理解与自我意识理论相关,而且意味着黑格尔对“现代自由”的确证是在对近代哲学自由观念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 对黑格尔来说,近代自由主义所确证的仅仅是一种抽象的自我主体。当笛卡儿以“我思故我在”论证了那个无须怀疑的“自我”时,绝对确定的主体便呈现出来。“于是哲学得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基地。考察内容本身并不是第一件事;只有‘我’是确定的、直接的。”[1]77康德虽然不同意笛卡儿这种从思维之中来推论出存在的观念,但他并没有将其间的同一性割裂开来,由此对作为主体的自我依旧保持着坚定的承认立场。这可以从康德在论证经验事物与自我之间的关系时得到证明:“我意识到外在于我的事物在时间中是特定的和变化着的事物。因为这些变化着的事物就必须以某种不在它们里面,而是在它们外面的永久性的东西为前提。而这个前提就是自我,就是它们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以及自在存在的先验根据,即自我意识的统一性。”[1]302一个独立的先在的自我,是事物得以存在的先验根据,这是近代主体性哲学的真正原则。“不过康德的自我意识还没有达到真正的理性,而是停留于普遍意识相反对的个别意识本身上。”[1]302正如黑格尔更加直白的批评:“事实上,我们看见,康德所描写的只是经验的、有限的自我意识,这样的自我意识才需要一种外在于它的材料,换句话说,这乃是一个个别的、有局限性的自我意识。”[1]303在黑格尔看来,这种未达及“自我意识的本质”的单一性的自我意识无法获取真正的实体性。“我们诚然知道,自我是主体;但如果我们超出了自我意识,并且声称它是实体,那么我们就超越了我们应有的界限。我们不能赋予主体以任何实在性。”[1]308也就是说,康德由绝对的单一自我意识出发所能通达的自由,也只能是抽象的主观自由,而不是包含内容的实体性自由。 黑格尔看到了康德通过对理性的批判所实现的对自由的道德论证。黑格尔说:“理性只有作为实践的理性才是自身独立的。作为一个道德的存在,人是自由的,超出一切自然规律和现象。”[1]319“当意志自己决定自己时,它便是自主的。它是自主的、它是绝对自发性、自由的原则。意志的本质是自己决定自己。它只能以它自己的自由作为目的。只有当实践理性自己给自己制定规律时,康德才说它是自主的。经验的意志是不自主的,它是欲望的、冲动所决定的。它属于我们的本性,不属于自由的范围。”[1]321在这里,黑格尔对康德把自由归结为意志的自我决定表现出赞同的态度,并同样认为,自由的可能性无法从外部的必然性中获得,自由必然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强加于它自身之上。“对于意志来说,除了由它自身创造出来的、它自己的自由外,没有别的目的。这个原则的建立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即认自由为人所赖以旋转的枢纽,并认自由为最后的顶点,再也不能强加任何东西在它上面。所以人不能承认任何违反他的自由的东西,他不能承认任何权威。”[1]321但黑格尔并不同意康德将自由与作为实践理性的道德律令本质关联起来的做法,于是他接着说道:“不过进一步便可看见,这种自由首先是空的,它是一切别的东西的否定;没有约束力,自我没有承受一切别的东西的义务。……因为所谓道德律除了只是同一性、自我一致性、普遍性之外不是任何别的东西。形式的立法原则在这种孤立的境地里不能获得任何内容、任何规定。这个原则所具有的唯一形式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同一。这种普遍原则、这种自身不矛盾性乃是一种空的东西,这种空的原则不论在实践方面或理论方面都不能达到实在性。”[1]322由此,黑格尔作出论断:康德的这种空洞的、形式化的道德自由,不仅会带来与主观的冲动和感性的欲望之间的冲突,同时也会带来其与外界的独立的自然界之间的冲突和对立。而这正是现代市民社会中的私利纷争的原因所在,也是主体性原则的主客对立思维所带来的自然危机的根本原因所在,这种私利的纷争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使现代主体的自由始终处于一种矛盾和悖论的状态。 黑格尔在这里不仅得出了抽象自由的这一结论,而且指出了其中的症结所在:作为现代世界基本原则的抽象主观自由没有约束力,单一的自我意识缺乏前提性的追问而处于至上的权威地位。这种单一性绝对自我意识之中的抽象主观自由,排除一切差别和矛盾,因而它就必然将包含着规定性的内容排除于自身之外,从而变成纯粹的形式。正如席勒所指出的,“人们想要以一种无限制的、无条件的自由,以黑格尔所谓的‘绝对自由’来改造事物”[3]。但是,这种纯粹形式自知自身的空虚性,又试图通过占有外物来填补这一空虚。然而,对于绝对的空虚来说,任何外物的占有都是于事无补的。同时,由于这种抽象的主观自由采取了个体化的形式,所以个体主体就成为最终的目的和最高的权威,这样他人和普遍的利益就仅仅成为手段。这样,绝对的个体不仅带来他人与外物的虚无性,而且带来了主体对外物的依赖和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相互强制,即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立。对此,黑格尔认为,只有对近代这一所谓先验的自我意识本身进行本质的追问,才能克服这种抽象的主体性及其所带来的现代社会的对抗和奴役状态。这便是黑格尔通过对“另一个自我意识”的引入,来克服单一性自我意识的抽象性,从而达到真正的自我意识的本质。“所以,黑格尔认为,还必须提升到更高的层面。更高层面的自由,他称之为具体的自由。……要在他物中体现自身。”[4]这就提出了自由的社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