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机制、特点与展望

作 者:
谭毅 

作者简介:
谭毅,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兼任四川省团校共青团理论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共青团组织、青年政策与国家治理(四川 成都 610207)。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参与脱贫攻坚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为。共青团在参与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运行机制,这一机制以党政统筹部署与落实作为前置机制,以共青团自身系统统筹与执行作为组织机制,以多样化的横向扶贫协作作为协同机制,以合理区分不同层级组织的角色作为分工机制。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主要有服务大局与主责主业深入融合、社会动员与组织动员双管齐下、青春扶贫与青年脱贫有机结合、脱贫需求与扶贫供给精准对接等特点。未来,共青团要将工作重心从完成脱贫任务转向巩固脱贫成效,将合作机制从任务型协同转为制度化协同,将目标定位由短期性青年脱贫变为长远性青年发展。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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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1]脱贫攻坚是党和国家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成效好坏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贺军科同志2018年在贵州调研共青团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时强调:“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是当前共青团履行职能、展现作为的重点领域。”[2]但目前学术界对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机制、特点、逻辑等问题缺乏系统研究,本文尝试就相关问题展开探索。

       一、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机制

       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运行机制是在党政统筹与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之下,通过共青团系统统筹执行和分级围绕党政部署进行落实,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把地区脱贫工作和人口脱贫工作结合起来,采用定点扶贫、扶贫协作、群体帮扶和个体帮扶等方式开展青春扶贫行动。目前我国已经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3]。由于这种层级分工负责的机制针对的是各层级党委和政府,因此,这种机制又可以统称为“党政统筹与落实”机制。共青团作为一个系统执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同样存在在系统内部进行统筹部署的任务,这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的要求[4]。共青团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综合采用定点帮扶、东西扶贫协作等方式针对贫困群体和个体开展扶贫活动(见图1)。

      

       图1 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机制

       (一)党政统筹部署与落实是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前置机制

       党政统筹部署和逐级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承担其区域内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这是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前置机制,在政策文本方面有非常清晰的体现。

       从纵向政策层级看,中央层面的“指导意见”在地方各层级逐级以“实施意见”的形式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例如,中央层面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江西省级层面出台《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抚州市级层面出台《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金溪县级层面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对于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的地区,除了本区域党政责无旁贷外,上一级党政往往还利用自身的领导能力进行统筹支持。例如,四川省级层面除了出台《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还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关于精准施策综合帮扶凉山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召开四川省综合帮扶凉山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大会,把凉山州的脱贫攻坚作为全省脱贫攻坚面上的重点来抓。

       从横向政策网络看,省级层面的扶贫协作框架协议起到统筹部署的作用,并以逐级签订的政府间扶贫协作框架协议进行细化和落实。例如,广东和四川签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协议》,广东的佛山和四川的凉山签订了《佛山市人民政府 凉山州人民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佛山市南海区和凉山州甘洛县签订了结对帮扶框架协议、农业产业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等,广东和四川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的横向扶贫协作关系。

       冠以“协议”的横向政策与前述冠以“意见”的纵向政策相互交织,形成了以党政统筹和逐级落实为主导的脱贫攻坚政策网络。共青团以这一政策网络为前提,建立起自身关于脱贫攻坚的纵向政策层级和横向政策网络,从而有机结合自身系统统筹和地方党政的部署有序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自身系统统筹与执行是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机制

       共青团系统统筹与执行脱贫攻坚相关部署是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两个密不可分的组织机制。共青团系统统筹体现的是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要“自转”的问题,即体现自身特色,发挥自身所长,其主要表现就是,共青团要以符合自身群团组织特点的方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主动作为,其责任传导主要来自上级共青团组织。共青团执行党委和政府的部署体现的是其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公转”问题,即高质量完成党委和政府分配的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驻点扶贫任务和对口支援任务,其责任传导主要来自同级的党委和政府。这两者密不可分的组织基础是地方共青团组织都要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双重领导这一体制。

       共青团中央层面,主要是对整个共青团系统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统筹和执行中央层面分配的脱贫攻坚具体任务。共青团中央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共青团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意见》,阐明共青团系统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提出,形成“整体联动、上下协同,职责明确、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求省级团委“研究出台本地区共青团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县团委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找准工作着力点,推动项目落地生效。这是全国各级团组织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顶层设计。除了对共青团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系统统筹外,按照中央的相关部署,共青团中央还派工作队驻山西省灵丘县、石楼县开展定点扶贫,这是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共青团直接执行党部署的脱贫攻坚任务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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