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御匪到救时:道咸之际清廷团练动员的兴起

作 者:
崔岷 

作者简介:
崔岷,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清廷针对太平天国的团练动员并非一次性的举动,而是于道咸之际经历了从最初要求广西一省“普行团练”,到太平军突出广西后逐步扩展办团区域,再到咸丰三年正月初八日向各省绅民发出总动员令的渐次展开过程。其间,随着各省安全形势的恶化以及一些地区办团效果的初显,清廷对团练动员的重视程度日渐加深,使得“办理团练”从最初边陲省份的御匪之策提升为面向王朝的救时良方。同时,由于意识到地方官无力完成办团过程中劝谕、捐输等繁重事务,清廷将广西地方当局创设的以在籍绅士协助地方官办团的做法予以谨慎推广,并于发出办团总动员令后不久开始向各省大规模委任在籍绅士,随之形成的“团练大臣”群体则引发了地方权力结构的显著变动。无论是通省办团还是委任在籍绅士,其推广过程中的小心翼翼反映出清廷对于民间武力和地方绅士既欲倚重又不无担忧的矛盾心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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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20)05-0176-11

       在咸同年间剧烈的社会动荡中,各省广泛兴起、多由乡绅领导的团练在协助官府抵御“叛乱”和恢复地方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谓深入探讨晚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键中介。国内外学者已对咸同时期的团练多有探讨,涉及其兴起过程、组织结构、财政基础、各类活动以及与官府之间的关系。①不过,上述成果几乎均集中在社会层面,有关作为国家层面的清廷如何看待团练、如何进行团练动员以及采取何种办团模式等问题,直至近年始见初步的专题探讨。②

       本文拟从道光末年至咸丰初年清廷的团练动员入手,从国家视角进一步探讨咸同时期的团练问题。一般认为,“金田起义”爆发后,清廷便立即向各省发出了仿照嘉庆年间坚壁清野之法迅速举办团练的上谕。其典型表述是清廷于“太平天国金田起义之始便普遍号召基层社会团练自保,助官兵防剿”③;抑或模糊地表示清廷于咸丰初年谕令各省普行团练。④仅有少数论者认为清廷通过“叠降谕旨”实现了全国的团练动员,但均未展开说明。⑤事实上,清廷的团练动员并非一次性的简单举动,而是随着当时广西和其后各省安全形势的变化,自道光末年至咸丰初年经历了一个从广西的局部办团到全省普行团练、从广西一省到华中数省、直至向各省绅民发出总动员的逐步展开的过程。

       一、广西“匪情”的变化与“普行团练”

       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于道光末年“匪患”严重、社会动荡不安的广西,咸丰初年清廷的团练动员最初亦针对广西境内的“盗匪”。当“金田会匪”从广西各种“盗匪”中“脱颖而出”成为清廷首要关注对象后,团练动员的目标便集中至太平军。

       自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起,广西以“天地会”为主的各种“盗匪”对官府的威胁日渐加重⑥,特别是道光三十年(1850年)初李沅发所率“楚匪”两度进入广西境内“东突西冲,势甚猖獗”,使得“向多会匪”的广西“各府匪徒乘间四起,地方官不能兼顾,以致蔓延为患”。⑦道光三十年五月的一份奏报显示:“近日庆远则张家福、钟亚春,柳州则陈东兴、陈亚贵、陈亚分、陈山猪羊,武宣则梁亚九、刘官生,象州则区振祖,浔州则谢江殿,平乐则紫金山一伙,皆分股肆扰,而陈亚贵一股为尤甚”。对此,清廷先是谕令巡抚郑祖琛“按照折内所指贼匪姓名,实力查拿,尽法惩办”,稍后又批准了巡抚增派官兵的计划,命其会同提督闵正凤“实力捕拿”,“不准稍留余孽”。⑧

       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清廷继续加紧针对广西“匪患”的军事部署,不但加派了一位钦差大臣和一位前任提督,还陆续增调湖南、贵州、云南三省兵力。⑨与此同时,清廷亦将团练作为解决广西“匪患”的重要力量。尽管此前在道光二十七年镇压入境的湖南新宁雷再浩起事队伍时,广西便已开始举办团练⑩,在道光三十年五月初擒获李沅发后,清廷仍要求在湖南、广西和贵州督抚,于“向有会匪出没,结党滋扰”的三省交界地区一面设兵添防,一面办理团练保甲。(11)

       八月初三日,注意到广西“盗匪”虽“屡经惩办,而匪徒仍复结伙肆行,此拿彼窜”,为“大加惩创”,清廷谕令郑祖琛在会同提督“严饬镇道等督率各属,昼夜巡防”的同时,“并劝谕绅民团练保卫”。(12)八月十一日,鉴于“贼匪于数日之内,窜扰修仁、荔浦两城”,且“右江各属盗风四起”,而广西“兵力较单,若待邻省纷纷征调,诚恐缓不济急”,清廷再令两广总督徐广缙及郑祖琛“务即劝导本处绅民互相团练,藉资捍御”。并指示其劝导绅民时“必须剀切详明,鼓其忠义之气。其有固守城乡、俾贼匪无从窜越,或能奋勇杀贼、斩馘立功者”,即可“破格奏请施恩,从优奖叙”。(13)

       其后,清廷多次鼓励广西绅士商民“自为团练”,承诺有功者“优加奖励,以为好义急公者劝”,并督促巡抚“不可视为具文,转致有名无实”。(14)又根据浙江道监察御史姚福增的奏请,以上年广东“筹防英夷”期间由绅士议行团练,“不旬日间得众十万,得饷八十余万”,“著有成效”,谕令广西参照《粤东防夷团练章程》酌量施行。(15)期间,出于保障省会桂林安全的考虑,巡抚郑祖琛命前任福建道监察御史朱琦与前任翰林院侍讲龙启瑞,于其本籍桂林府临桂县协助知县办理团练。(16)

       至道光三十年底,广西的“匪情”悄然发生了变化。十一月初五日,郑祖琛首次奏报了浔州府桂平县金田“匪徒”的活动,但清廷并未重视这一新出现的“匪情”。直至看过总督徐广缙“通筹广西剿匪事宜”和钦差大臣李星沅的“匪情”奏报后,咸丰帝才将浔州列入了剿捕计划。十二月十八日,清廷首次发布了专门进剿金田的上谕,要求李星沅等“厚集兵力,分路兜捕”。至此,“拜上帝会”成为广西各种“匪患”中最受清廷关注的对象。取代郑祖琛的新任巡抚邹鸣鹤遂以湖南、云南、贵州、广东四省援军及本省精兵“全力专办洪逆”,境内其他各“匪”则均责成州县官“督饬壮练自办”。咸丰元年(1851年)正月十八日,集结完毕的清军在提督向荣指挥下向金田“匪巢”发动了进攻。不过,虽然清军在二月初八日摧毁了“拜上帝会”在金田牛排岭的基地,却未能消灭其主力,以致后者开始在省内四处攻掠。(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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