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改革的路径启示

作 者:
王波 

作者简介:
王波,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原文出处:
金融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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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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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引发中概股信任危机,导致部分曾遭到做空的中概股股价遭遇“群杀”,其中既有做空机构利益驱动的因素,也有部分中概股自身能力不佳的原因,同时反映出中介市场蕴含一定的道德风险。此事件对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提供了警示。

      一、事件缘由

      美国时间2020年4月2日盘前,瑞幸咖啡发布公告,承认在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伪造了大约22亿元人民币交易额,相关费用和支出也相应虚增。公告同时声称,公司董事会已成立特别委员会,对2019财年财务报告审计期间的问题展开调查。

      该公告发布后,瑞幸咖啡股价遭遇多次熔断,当日收盘价跌幅超过75%。4月3日,瑞幸咖啡股价继续跳水,当日收跌15.94%。6日,瑞幸咖啡股价盘中最高下跌超20%,贷款银行对瑞幸咖啡股东Haode Investment Inc.(瑞幸咖啡董事长陆正耀为实际控制人)质押的7640万股瑞幸股权执行强制平仓操作。

      从2020年1月31日华尔街著名做空机构浑水研究披露瑞幸咖啡造假的做空报告,到2月13日瑞幸咖啡在美国被投资人以“所披露的财务和经营信息存在重大不实”为由提起集体诉讼,再到瑞幸咖啡公告公司首席运营官实施了2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造假丑闻,瑞幸咖啡股价遭遇腰斩。浑水研究的做空报告被证实,也更加固化了部分境外投资者对中概股的信用偏见,带来严重的连锁信任危机。作为瑞幸咖啡的最大股东,神州租车2020年4月3日股价跌超70%至临时停牌,标普全球评级更是将神州租车的发行人信用等级从B+连降两级至B-,并列入负面信用观察名单。同时,跟谁学、万国数据、世纪互联等部分曾遭到做空的中概股股价也出现明显回落,中概股股价遭遇“群杀”。

      二、部分中概股出现财务造假的原因分析

      从2011年4月开始,美国证监会与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中概股开展联合调查,如今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再次引起中概股信任危机,其中既有做空机构利益驱动的因素,也有部分中概股自身能力不佳的原因,同时反映出中介市场蕴含一定的道德风险,对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提供了警示。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掩盖了部分中概股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不佳的事实

      一方面,国内正在推行注册制试点,并已从科创板稳步扩大到创业板,但在此前以及目前主板、中小板等国内主流资本市场上,我国对上市公司资质审核实行的是严格的发行审批制,由证券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关联交易、募资投向、信息披露等进行全面审核,相当于国家对参与资本市场交易的公众公司进行了信用背书,能够成功上市发行的公司绝大多数也确属各行业的佼佼者。与我国的发行机制相比,欧美等成熟市场更多采用注册制,模式上主要是宽进、严管、重罚。特别是“宽进”方面,对那些不符合我国发行标准又有直接融资需求的境内企业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国际资本市场规则宣传不够,不少公司还以能够在欧美市场发行股票作为宣传“卖点”,博得国内投资者的认可和信赖。同时,国内企业通过合法途径赴境外上市,也需经过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门槛同样不低。这在客观上就催生了VIE架构(可变利益实体)。VIE最初是一个财务概念,后来逐渐演变为公司控制关系的一种方式,其实际含义是不通过公开持股,而是签订各种协议从而达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合并的目的。这类公司的操作方式一般是在传统的“避税天堂”注册境外公司,再到海外上市,募资后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操作将资金提供国内运营主体使用。本次“爆雷”的瑞幸咖啡注册地就是开曼群岛,在美国纳斯达克实现上市。这种公司本质上不属于我国境内公司,其境外融资行为更不在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内。新修订的证券法赋予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一定的“长臂管辖权”,但其前提是不法行为损害到我国境内市场秩序和国内投资者合法权益,这更多是一种国际监管合作,加之中美资本市场之间尚未直通,投资者数量和规模均有限,后续实效如何还需进一步观察。

      有的中概股公司顶着欧美上市公司的“光环”,其实际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难以被真实考察。从部分在美上市中概股公司情况看,有的本身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并不高,有的甚至是国内正在严管或限制发展的行业。比如有的类金融企业实际上是从事P2P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2020年以来13家在美上市的互金企业股价均低于10美元,其中6家至2020年3月23日收盘价徘徊在1美元附近,正在沦为“仙股”,面临退市风险(根据美国市场规则,只要连续3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美元,便会触发退市机制)。

      (二)成熟资本市场上专业做空机制发挥出对风险出清的纠偏作用

      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益驱动,做空机制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市场主体实施自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相当于高悬在上市公司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客观上大大增加了造假等行为不端问题的发现概率,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不容忽视。从现实情况看,有的中概股公司的确存在“缺乏核心技术、现金流存在虚假记载”等关键技术及内部管理方面的漏洞;大部分中概股自身定位成FPI(外国私人发行人),享受美国证券法律提供的诸如减少披露义务、降低财务报表要求等豁免政策,一定程度上也对部分中概股财务规范和信息披露等形成反向激励,而这些都给境外做空机构持续紧盯中国公司提供了动力。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2019年,境外机构就对50多只中概股发布了做空报告,并呈逐年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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