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认定及处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与财企[2007]194号、国家科技部发文—火炬计划(国科发火[2016]32号、国科发火[2016]195号)、财税[2015]119号等主要文件,分别对应财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个不同的口径,这些文件也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支出核算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大部分属于框架性和概括性的政策,并未综合考虑研发支出资本化形式的多样性,也没有实现不同口径的整合与统一。因此,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时更多的是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有利的确认、计量与披露方式,存在较大的人为主观性和利润操纵空间。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体研发进程可以划分为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研究阶段主要为后续开发准备资料及其他内容,具有较为明显的探索性,但项目预期是否转入开发、能否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阶段则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也需要以这两个阶段来区分认定的研发费用,明确其开支范围和标准,并设立“研发支出”“辅助账”等专门账户进行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因为两个阶段的区分具有较高程度的主观性,需采取一致的核算方式来处理相同或类似的研发项目,避免企业随意变更估计。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研究阶段的相关支出,应该将其全部予以费用化处理,其会计处理较为简单,所发生的支出按照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归集,期末转入当期研发费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发阶段的相关费用,需要对其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进行判断: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开发目的企业能够予以说明;具有较强的意图完成并使用该无形资产;在技术方面具有可行性能够完成并使用该资产;预计未来有经济利益形成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具有重组的财务、技术及其他资源支持,并且对其具备出售和使用的能力;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按照以上标准对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判断后,如果判定该项支出属于符合条件的资本化,将相关支出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中进行归集,期末计入开发支出科目。继续发生在该无形资产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基本不再发生时,无形资产的开发工作全部或实质性完成时,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时需要按照预计受益年限进行摊销。如果企业开发阶段的相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则需要期末转入当期研发费用中。 新企业会计准则从两个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支出等资本化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予以规范。一方面,在无形资产的使用期寿命内分期摊销研发活动中确认的资本化资产,依据资产使用年限与法律规定年限孰低原则确认资本化资产的摊销年限。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的原则,其摊销年限通常为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到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之日的期间。同时,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收益与成本的配比性能够有客观的反映,还需要就其成本在会计期间内予以分期摊销,且可以通过直线法将无法按照经济收益确定资产消耗方式的成本平均摊销后直接在损益中转入,简化处理过程。另一方面,当重大改变发生于资产所处市场环境时,依据谨慎性原则需要对失去自身应有价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即资产的减值处理也反映出资本化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最后需要在损益类科目中转入计提减值准备,提高会计信息的精确性与可靠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其关键还在于构建“按需确数,兼容设置”的科目体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核算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个不同口径文件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科目设置需要基于实际需求确定科目数量,并且照顾各口径文件的不同要求设置研发费用的明细科目,做到兼容设置。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在进行统计时需要按口径选取相应的明细科目加总,无需再次拆分,提高所设科目的适用性,为核算处理的高操作性提供支撑。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深天马A”,股票代码:000050)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液晶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商之一。强大的研发队伍和国内外最先进的技术,确保天马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咨询、设计、制造、销售全方位的服务和专业的技术支持,其产品在家用电器、仪器仪表、车载显示、移动电话及其他信息终端显示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2019年3月,深天马A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289.12亿元,同比增长2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亿元,同比下降1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4387.66万元;上年则为扣非净利润3.3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599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深天马A研发费用占比常年保持在7%以上,2018年研发费用1802626947.37元,较2017年1669938250.88元增加132688696.49元,增幅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