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涉及的业务范围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以下简称政府会计调整准则)的规定,政府会计调整准则涉及政府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报告日后事项等业务,这些业务有的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要求变更,有的是政府会计主体根据自身情况所做出的政策调整。因此,政府会计主体基于上述情况所进行的相应的变更,调整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报告日后事项,属于政府会计准则中的特殊准则,主要与期末编制会计报表及报表信息披露有关,对报表使用者了解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会产生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会计调整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设计时有明显的不同,与政府会计调整准则相对应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会计调整的准则有两个,一是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二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相对于企业来说,政府会计主体这类业务不多,因此不像企业会计准则一样分成两个准则来考虑,而是合并在一个准则之中。 二、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一)会计政策的定义 会计政策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所运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和实务中所采用的具体处理方法的统称。由于经济业务具有不确定性,不同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在确认时,可能有几种备选的会计政策,究竟哪一种更适合,需要政府会计主体做出职业判断。首先,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基于一般原则的,即在正常情况下,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在持续运营的基础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个别项目也会采用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来编制的。其次,会计政策提供了备选处理方法,相同的交易需要采用同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存货的发出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中选择。最后,特殊事项需要选择特定的会计准则来规范。例如,对于新建的政府PPP项目资产,政府会计主体初始确认的PPP项目净资产金额等于PPP项目资产初始入账金额,相反,政府会计主体使用其现有资产形成PPP项目资产的,在初始确认PPP项目资产时,除了终止确认现有资产外,也不确认PPP项目净资产。 (二)会计政策的特点 1.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在准则允许的会计原则、计量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具体选择。但由于经济业务具有不确定性,在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某些业务往往有多种备选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可选择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等。 2.会计政策的强制性。政府会计主体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会计政策范围内,做到“因地制宜”,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会计原则、计量基础以及会计处理方法。而不能选择准则允许之外的会计政策,如对于政府会计主体来说,固定资产折旧就不能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来计算。 3.会计政策的层次性。会计政策包括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三个层次。例如,在确认层面,《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所规定的与该存货相关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及相关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就是政府会计主体在确认存货时要遵循的会计原则;在计量层面,存货准则中所规定的政府会计主体未经资产评估的盘盈存货的成本按重置成本确定,重置成本即为计量基础;在列报层面,存货准则中所规定的政府会计主体应在附注中披露的各类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发出存货成本采用的方法、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存货名称、数量、理由及其他相关重要信息,即为所要求列报的内容。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会计列报三者是具有内在逻辑、不可分割的整体,为保证会计政策的应用和落实,三者缺一不可。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定义及条件 1.会计政策变更的定义。对同一经济业务或事项由原会计政策变更为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称为会计政策变更。政府会计主体执行的会计政策并非一成不变,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报表使用者在比较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期间的报表时,可以对其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以及现金流量的现状和趋势进行正确的判断,对于相同业务或者相似事项的会计处理,政府会计主体需要采用同一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法规或者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将原会计政策改为新的会计政策。例如,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这就要求政府会计主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将原来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改为计提坏账准备。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加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由于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政府会计主体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无法再提供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的会计信息,其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及现金流量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因此,为了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政府会计主体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时,应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例如,某医学研究院为加强主要研究阶段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建立健全各阶段研发项目的风险评估机制,谨慎确定研发费用的资本化时点,决定将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由开始注册临床试验阶段改为产品注册检验阶段,同时对相关费用进行追溯调整。